徐州人事考试中心的电话(徐州人事考试中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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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人事考试中心的电话

2、徐州人事考试中心盖章

徐州人事考试中心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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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师考试# 导语】 无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关于江苏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发布,2022年江苏统计师报名时间为8月2日9∶00-12日16∶00,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详细内容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统计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报考条件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七)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八)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2日9∶00~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3日~8月16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4日~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报考高级统计师的提供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八、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十、收费事宜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十一、考试大纲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十二、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十三、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统计局2022年7月26 日附件1: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2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5768098,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6606581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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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点击“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1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2:00期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022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岗位代码311001)、美术(岗位代码313001)岗位的教师,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分。 报考中职数控技术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8001)、中职电气安装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9001)、中职汽车检测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30001)模拟授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丰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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