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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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

2、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

3、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网

4、鹿邑人事考试地址

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

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8名】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下午18:00止(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鹿邑县人才发展规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周口英才计划”加快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周人才〔2022〕8号)《周口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周人才〔2022〕15号)《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鹿人才〔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范围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对应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对应一流学科专业)。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8名,详见《鹿邑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人才年龄为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日);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所学专业、学历、技能、身体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详见附件1中各类别具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鹿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引进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下午18:00止(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方式及要求:登录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县人才信息网()下载《鹿邑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一起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审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即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三)面试。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采取面试方式(博士研究生可免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计划引进人数1: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由县委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切实做好周口市2022年统一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通知》进行。 (六)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引进人选。 (七)公示。将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对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所报单位岗位编制的实际情况,比照现行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级待遇。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生活补贴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3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分别发放人才补贴万元、万元,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子女入学待遇。子女需在本县就读的,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予以优先安排优质教育资源。 (五)家属安置待遇。对刚性引进的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及已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岳父母可随调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在空编单位协调调动工作;配偶原无工作单位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的,由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 (六)保险政策待遇。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医疗休假待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按规定落实休假制度。 (八)人才公寓待遇。对引进的外地符合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入住人才公寓。 六、管理措施 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需变动岗位、调动单位、到其他单位挂职锻炼、辞职离职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报县委人才办审批,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否则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并退回所领取的各项人才补贴,引进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 七、信息发布 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县人才信息网()为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 附件 1.《鹿邑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2.《鹿邑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科专业目录 6.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原文标题:2022年河南周口市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48名公告 文章来源:

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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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师报名时间2023:2023年4月26日9﹕00至5月6日17﹕00。

一、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

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如实进行填写。

鹿邑人事考试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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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网官网入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方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鹿邑人事考试地址

鹿邑人事考试地址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

附近公交站:顺河路未来路西(公交站)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

途经公交: 285路

河南人事考试中心,是河南省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1990年底成立的,当时名称是河南省干部考试中心。1995年12月29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豫编[1995]58号文件批准,更名为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为河南省人事厅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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