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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为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范围及条件见附表)。报考公务员职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通过参加公开考录公务员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参公单位职位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且在基层公务员岗位实际工作满2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开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⑤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基层岗位以及未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x11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的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的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3月10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 1、资格初审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的报考人员,必须及时审核。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遴选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格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而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有误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交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4年3月1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遴选单位必须在3月11日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取消报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17:30。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两天(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安排为准)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州直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考试内容统一为《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县市所属单位须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验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请提供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的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其身份按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书。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表。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达该面试考场平均分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九、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遴选单位要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报考者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8239802(职位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221416 8228893(考试中心)
附件:
1 、 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 、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
3 、 黔东南州直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 、 2014年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及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笔试及面试时间表.xls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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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3人】已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等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全日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1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通过拟报考职位对应网站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8室。 对应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由县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需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榕江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各1份; 3.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工勤编制人员除外)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可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国外学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位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智能手机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合格,经测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报名现场,同时提交《榕江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新冠肺炎防控个人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5)。 凡违反黔东南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个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八、福利待遇 按《榕江县关于引进近年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执行。 九、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十、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防疫个人(书)及排查登记表.doc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就业意向书.doc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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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网202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
2023贵州省公务员省考笔试地点:笔试共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
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设置考点。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023贵州省省考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3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成绩)。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