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人事考试院的官网(襄阳人事考试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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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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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襄阳人事考试院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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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襄阳市市直7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2018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8日9:00至1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三)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2018年4月8日9:00至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4月8日9:00至17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栏显示“全部进入面试”的考生免笔试,不缴纳此次笔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人事考试院、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3628706。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考试结束时到考务办公室退报名考务费(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单位要求笔试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其它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详见《2018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除《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栏标明的“全部进入面试”的考生免笔试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22日9:00至5月25日18:00时前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社局3楼310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免笔试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2;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单位要求笔试的,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各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襄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开始前,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只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根据招聘单位的需要,也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2018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逐级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考务(技术)咨询电话:;、3628706;监督电话:。

附件:

1、《2018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2018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

4、《2018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襄阳人事考试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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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原则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必须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营性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

报名窗口于2021年3月26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选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模式登录,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此序号是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必需的个人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处理后上传。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五)资格初审

1.由选聘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六)缴费确认及开考比例

1.缴费确认:2021年3月29日9:00至4月2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本次笔试考试费用50元/人。

3.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和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

六、考试

(一)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4月5日9:00至4月10日9:00期间,自行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襄阳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2.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4月10日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

3.笔试课目为一科,详见《岗位表》。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襄阳市人事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选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3.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选聘单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讲课、说课、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

2.面试前市人事考试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各选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4.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根据选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选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拟聘人员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选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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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xlsx

2. 2021年襄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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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42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襄州政办函〔2021〕20号)的有关规定,为补充空缺“城市社工”岗位,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城市社工”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本次招聘“城市社工”岗位共80名,其中:张湾街道“城市社工”73名;肖湾街道“城市社工”7名(详见附件1:襄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工”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襄州区户籍或襄州区常住居民(含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员);(报名资料:襄州区户籍或襄州区常住居民证明材料如下:(1)襄州区辖区居民户口本;(2)襄州区辖区社区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3)襄州区房产证;(4)襄州区居住证。以上四种材料具备其一即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视为本人户籍为襄州区或襄州区常住居民参与报名:(1)父母双方有一方单位由襄阳市其他城区迁入襄州区但相关人员未办理户籍迁移的,提供父母方所在单位证明和在襄州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父母户籍均在襄州区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及直系亲属证明材料。以上襄州区户籍或襄州区常住居民证明材料在报名系统中进行选择。7.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含)至2005年3月1日(含)出生);8.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3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现役军人;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报名表及准考证均通过襄州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至3月10日中午12: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3.报名方法: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州区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可报名的项目列表,点击“我要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清晰,占满图片框),要求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下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填报信息必填内容空缺,视同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系统随机生成的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4.资格审核:招聘用人单位将按照招聘条件在襄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至3月10日12: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请尽量将报名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5.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至 3月10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襄州区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具体操作见附件2:报名操作指南)。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每科50元)。说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当天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到考务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缴费方法为:考生初审通过后,再次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缴费确认页面后,仔细阅读红字提示信息。在网上缴费确认页面扫描支付二维码,进行网上支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生应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二)笔试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两科。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知应会的政治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区治理及社会工作方面的知识。2.同批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拟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岗位取消或核减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予以退还报名费;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能通过的,不退还报名费。笔试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45分。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在襄州区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4.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三)面试按照报考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在襄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7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襄州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需缴纳50元面试费用)。(四)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第一科高者优先,如第一科笔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学历高、学位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襄州区户籍的排名在前录用。(五)体检和考核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顺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襄州区人社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各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襄州区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总成绩在一个年度内确认有效,对同一类型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本次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七)岗位安排招聘到岗的工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聘用。“城市社工”岗位工作人员需签订为期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超过就业年龄段上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街道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相关待遇招聘到岗的人员工资标准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五、考试收费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六、其它事项1、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2、公告附件1:《襄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工”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网上报名、打印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襄州区人事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3.本公告由襄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工”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另行公告。特别提醒:1. 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襄州区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录用机会。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4.在招聘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并及时关注襄州区人事考试网。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日附件1:襄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工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报名操作指南.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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