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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人事考试中心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渝委办发〔2008〕1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大学生选派到我市建制村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派名额 选派名额为4800名。其中,选派到建制村2100名;选派到乡镇学校1090名;选派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663名;选派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947名(具体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见附件1)。选派大学生中,原则上理工(含农医)类专业占65%、文史类专业占35%,研究生的比例不低于5%。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范围 1. 报考主城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下同)建制村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建制村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10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报考主城区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 报考主城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 2009年参加重庆市"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按建制村、乡镇教师、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 6.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列入选派范围。 (二)选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 学习成绩优良,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派资格; 4. 截止2010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一览表》(附件1)所列相关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派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考察、调剂、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派。 四、选派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按《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材料,对照选派范围和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于2010年2月28日举行。根据报名情况,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其中报考建制村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报考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2010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级相关部门,按主城区、"两翼"区县、"一圈"内其他区县三个区域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0年3月30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附件3,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其中,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2009年参加"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须持招募协议书,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建制村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教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县(自治县)资格复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建制村的,其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其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一并进行。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组织相关区县(自治县)对口部门、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或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写出面试考察意见,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面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七)调剂 选派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拟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考生报名时报考建制村,调剂时申报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为准。下同)。调剂后仍有缺额,可在报名时填写服从调剂意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安排调剂。调剂人选须按前述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面试。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重庆党建网(网址:)、重庆市教委公众信息网(网址:)、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受理所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的相关情况反映,并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回复反映人。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派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填写统一印制的通知书,将选派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报到。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应分别与报到的选派大学生签订《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并负责将选派大学生落实安排到具体乡镇、村和单位工作。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选派大学生从到具体工作单位报到之月起,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规定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三)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到建制村的,经公务员录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公务员局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聘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六、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选派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考生的选派资格。 七、选派工作咨询 (一)涉及选派政策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86868890)。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86868820)。 (三)涉及选派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报考建制村的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63897624)、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电话:、966520);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咨询重庆市教委人事处(电话:、63633286);报考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咨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86868890)。 本简章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 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一览表.xls 2. 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doc3. 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doc4. 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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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人事考试网一、招聘计划2021年上半年大渡口区医疗事业单位招聘44名,具体岗位详见原文公告。二、考试考核笔试: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面试:综合面试:卫生专业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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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区人事考试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5名 。其中,常规公开招聘7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公开选聘2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考核招聘5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3)。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选)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主城9区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包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选)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附件3所列考核招聘岗位另行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月14日—17日将通过报名网页公布截止前一日各岗位报名人数,报名及缴费全部结束后再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选)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件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6月21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6月23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选)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名额或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14日—7月19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报考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2020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9:00期间,通过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有关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非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有关信息一览》(附件6)。其他招(选)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有专业科目笔试的,均不需另外报名,应聘人员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6。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各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渠道详见本公告附件3,报考人员按有关要求分别报名。考核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及具体考核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公众信息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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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区人事考试中心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是履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职责。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人员管理科(挂大渡口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大渡口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牌子)、劳动保障监察科(挂大渡口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大渡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挂大渡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牌子)等7个科室,下设区社会保险局、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挂大渡口区职业培训中心、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市场牌子)、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人才智力交流中心(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牌子)、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仲裁院、区公费医疗办公室等8个事业单位。现有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4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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