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事考试系统(昆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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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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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人事考试系统

昆山人事考试系统

被国家认可的消防类证书只有三个,分别是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这三个职业证书从业方向各不相同,报考条件差距较大。

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消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二消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实际评论、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证书由人社部和应急管理部主管,具有有强制性;合格后可聘为工程师,同时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操作员总共分为五级,两个方向。

执业范围:除五级/初级外,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两个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

这两个方向互相独立,不共用,获得的资格证书不同,后期的就业方向不同,监控操作方向一般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和单位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检测维修保养方向一般就业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设施检测工作。

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

“消防员”其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

注册消防工程师

在昆山考消防工程师证书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前提是满足报名条件,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就可以了,在8月-9月开始报名。

一级和二级消防工程师是可以分别独立报考的,不是要有二级证书才能报考一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人社部与公安部共同组织的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省人社厅与省公安消防部门共同组织的考试,在各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二者报名系统不冲突。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需要登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报名,现场报名以各省公告内容为主。

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需要的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昆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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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4名。其中,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7年4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除年龄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4月27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2.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报考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全日制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7日0时--2017年5月2日24时

网址: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3日0时--2017年5月6日24时

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5月7日0时--2017年5月8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9日24时。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17年5月10日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地址:温州市纱帽河99号)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5月18日9时—2017年5月20日15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满分100分)

初中教师笔试分初中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两部分,小学教师笔试分小学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两部分。幼儿园教师笔试为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一)笔试时间

1.初中教师

初中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上午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下午14:00—16:00

2.小学教师

小学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上午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下午14:00—16:00

3.幼儿园教师

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初中历史与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拟面试对象;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公布拟面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查询。

五、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将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六、面试

(一)初中、小学教师(满分100分)

1、初中历史与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面试为课堂试讲,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课堂试讲和学科技能考核。

(1)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学科技能考核

小学体育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口令、基本技能展示或示范动作相关说明等(占面试成绩的30%)。

(二)幼儿园教师(满分100分)

幼儿园教师面试包括命题演讲(占面试成绩的10%)、现场绘画(占面试成绩的10%)、即兴自弹自唱或即兴舞蹈(占面试成绩的10%)和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

(三)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凡在面试开始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由鹿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一)初中、小学教师

初中历史与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学科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分学科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幼儿园教师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面试中命题演讲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只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规定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必须为浙江省内手机号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7年4月27日—5月2日期间内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五)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附件1: 2017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附件2: 2017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昆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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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二、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三、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6.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7.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报名开始日期以前迁入)。8.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高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9.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0.具备《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1)现役军人;(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四、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2.报名系统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网址:)(建议采用电脑端登录系统)3.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09:00-2023年3月1日15:00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7日09:00-2023年3月2日15:00(16:30至次日09:00除外)5.缴费时间及方式:2023年2月27日09:00-2023年3月2日16:00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3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逾期作放弃处理。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3)报名信息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4)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申诉(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放弃申诉资格。(5)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6)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7)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部分系统设置内容填报提醒如下: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职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务必填写完整、准确。户籍地址填报举例: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室。户籍地派出所填报举例: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专业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别称。⑤ 人员性质:“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报名日期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毕业,但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属于此次招考范围,请勿报名)。“社会人士”即2023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⑥ 放宽政策:2-1岗位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考生必须在“工作经历”末尾处注明“本人为退役军人”,否则视为不符合放宽政策。⑦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至2023年3月10日16:00。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2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六、资格复审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昆山人才网()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材料。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3)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九、考察(政审)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十、录用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2.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十一、纪律和监督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驾照、护照等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2.应试人员在考试开考前应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强化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市防疫政策,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十三、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用人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昆山人事考试网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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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9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须为昆山市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三)学历条件为本科、硕士研究生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2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2月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四、报名和资格审核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的方式进行。(一)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二)报名程序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领取并填写《2015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资格初审。报名者凭《登记表》及所需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初审,并由单位初审人员签字确认。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4、办理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交“缴费处”(《登记表》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三)报名注意事项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4、2014年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5、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聘对象为:经省、苏州和昆山市委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现任职为村书记、主任职务,报名时必须提供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明以及村书记、主任的任免文件。6、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五、相关事项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2、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现场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2015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学历”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学历的,研究生不得报考。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6、名报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六、笔试(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1、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3月5日上午9:00—下午2:00,领取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A类为管理类、B类为专技类),考试试卷分A、B类,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三)笔试成绩计算和查询1、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2、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3月16日09:00—3月18日17:00。3、笔试成绩查询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shrss.gov.cn)。七、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人社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八、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十、录取和聘用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A类为管理类、B类为专技类)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十一、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57339944。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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