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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往考试时间推算,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将在8-9月公布,猎考网会根据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情况第一时间更新,请考生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栏目或者本省人事考试网,获得2022年湖南一建考试报名消息。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20日,请各位考生多关注自己报名地区的报名信息,或者登录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查看>>2022年一级建造各省报名时间安排》2022年湖南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1月19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20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3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2022年一级建造考试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两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只需选报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程2022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发布,教材大纲继续沿用去年的版本,猎考网一级建造师教材大纲栏目为您发布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大纲下载版汇总,详情如下:2022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大纲汇总法规知识教材大纲水利实务教材大纲项目管理教材大纲公路实务教材大纲工程经济教材大纲矿业实务教材大纲建筑实务教材大纲民航机场实务教材大纲市政实务教材大纲通广实务教材大纲机电实务教材大纲港航实务教材大纲铁路实务教材大纲/2022年一建报名2022年一建报名入口湖南一建报名2022年一建报名官网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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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选调)346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6名(详见附件1);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开选调10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选调)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选调)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6日上午9∶00-2021年8月9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进入“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8月20日下午17∶00。

2.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选调)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

公开选调人员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六、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综合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的合成比例详见附件1、附件2

2.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除单位另有要求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选调)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选调)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选调)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领导岗位除外),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本次招聘(选调)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选调)单位。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医疗岗职位表

附件1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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