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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事考试考试网官网 ♂
武汉人事考试考试网官网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指南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或面试、考核、聘用资格,责任自负。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2、牢记报名序号。报考人员在填写完报名表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报考人员必须牢记。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递交报名申请后,按照招考公告公布的时间(2008年元月15日0:00——22日24:00)以查询修改的方式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1)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世间是2008年元月22日0:00——26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必须是大该文章转自[公务员1号()]:
武汉人事考试考试院 ♂
武汉人事考试考试院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一)查询岗位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二)网上报名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提交应聘申请方式: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点击“网上报名”;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4日至3月3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4日至3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6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四)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8日12:00至4月2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二)笔试时间4月2日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三)成绩查询《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五、面试(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六、体检和考察(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七、公示、聘用管理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八、其他事项(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列表:1.附件1: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2.附件2: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3.附件3: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武汉人事考试职业药师 ♂
武汉人事考试职业药师如果你想要考取执业药师证书,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另外,报名参执业药师备考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注意,各省市的具体资格要求和考试信息可能会略有不同,因此在报名前,建议查看当地的具体说明并认真阅读相关政策。如若还不清楚,可前往阿? ?虎? ?教? ?育官网进行资讯。
武汉人事考试职位一览表 ♂
武汉人事考试职位一览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政府主办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其中专任教师9名、辅导员7名、实训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
2.辅导员:招聘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或在本科学习阶段有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应聘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历及本科三批录取的毕业生);
3.实训员:招聘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有30岁以下,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市级以上本专业实操比赛荣誉称号的应聘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历及本科三批录取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及职业道德,学业成绩优秀;
(2)辅导员必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者;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者;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15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二)查询审查结果(2015年5月18日24:00前)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本单位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5月12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9: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考试
(一)笔试(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教育理论。
(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复试人员名单。
1.资格复审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南校区)行政楼922-1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①准考证;
②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③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④本科和硕士阶段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
⑤兼职或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应聘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经审核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予笔试。
2.复试:
具体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辅导员,采取案例分析、回答问题、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
(3)实训员,采取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复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4:6)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综合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者进行体检。
六、登记聘用及待遇
(一)登记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人员登记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对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关待遇
1. 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托管、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评审等相关手续;
2. 薪资待遇按《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见习期满,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3. 硕士研究生在我单位工作满3年,成绩突出者,经考核合格,可享受单位人事代理;
4.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出国、培训机会;
5.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科研课题申报资格,审批通过给予科研基金,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统一管理;
6. 提供2人间单身宿舍;凡在学生宿舍值班的辅导员,学校免费提供单身值班室(含基本家俱、空调、热水器、电脑等);
7. 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特殊人才可面谈。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
请各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核成功后及时拨打报考咨询电话确认报考事宜,留下本人联系电话,以便招考单位与本人联系,凡未在规定时间电话确认参考的,取消笔试资格,报考咨询电话:。
4.其他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5.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0号(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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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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