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人事考试时间(徐州人事考试朱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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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徐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号)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513名(其中:垂直管理部门52名)。为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本科以上学历2010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其中:丰县职位不含在镇工作在村挂职人员;新沂市职位要求2010年度考核三以上;邳州市职位限三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1年我市各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 徐州人事人才网() 徐州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21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4月24日下午2:00-4:00;2011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8日-23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考生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面试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徐州人事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审批 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市及其以下机关拟录用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拟录用为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并分别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拟录用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审批前需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拟录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后,由省各主管机关报省公务员局审批。 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报考我市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及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警察职位的,具体按《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进行报考。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九、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16-83733169 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处电话:0516-80800319 考务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16-85608529、85798407

徐州人事考试朱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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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招聘# 导语】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7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团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依据《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专科及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具有报考职位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或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不限户籍; 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具备《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6、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为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或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 () 丰县人民政府网“卫健委”专栏 ()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对报考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放宽)。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予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17:00。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9:00时—7月30日16:00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四、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为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非医学类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135岗位的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报考其它各岗位人员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卫健委”专栏公布。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若同一岗位出现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用加权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报考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六、公示及选岗 1、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2、选岗 公示期满,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录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经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从录用时间算起,期限五年,试用期6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参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全部纳入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丰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在完成与单位签订的约定服务内容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医共体内合理流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第十派驻纪检组) 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人事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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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师考试# 导语】 无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关于江苏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发布,2022年江苏统计师报名时间为8月2日9∶00-12日16∶00,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详细内容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统计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报考条件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七)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八)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2日9∶00~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3日~8月16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4日~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报考高级统计师的提供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八、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十、收费事宜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十一、考试大纲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十二、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十三、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统计局2022年7月26 日附件1: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2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5768098,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6606581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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