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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门荆门人事考试
2、草博人事考试网
荆门荆门人事考试 ♂
荆门荆门人事考试【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门市招硕引博2052人。网上报名(2023年2月-3月)。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学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为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中共荆门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荆门市计划引进硕士、博士高层次人才205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含荆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往年我市“招硕引博”人才须经所在单位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除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条件以发布公告为准;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单位的其它要求。 三、政策待遇 1.编制保障。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企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2.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卫生健康系统新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已有的职称及其任职年限,给予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3.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人才津贴,分三年发放。 4.住房保障。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硕博人才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按相关政策规定,一次性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城区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受理。硕博人才在我市购买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可达到当期贷款额度的倍和2倍。 5.家属安置。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符合相应调配规定的,提供配偶就业服务。属其他身份的,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经认定为“荆英卡”金卡(B类)以上非行政事业单位人才父母,随迁荆门定居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养老补贴,最多发放三年。 6.其他保障。根据《荆门市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一揽子支持措施(试行)》,对新引进人才在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7.医院、企业招聘的硕博人才其他相关待遇以发布公告为准。 四、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招聘工作从2月中上旬开始,6月底完成。下半年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核销情况,在年初用编计划内,酌情组织第二批集中招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查询岗位 详见《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荆门人事考试网查询。 2.网上报名(2023年2月-3月)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9:00至3月20日22:00。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无法进行审核)。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专业水平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需的《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可从荆门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2023年3月底) 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可于3月13日8:00至20日22:00期间登陆荆门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水平测试或聘用资格。 4.水平测试(2023年4月)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采取与岗位特征相匹配的专业考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事业单位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方可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未形成竞争性的岗位予以核销。专业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事业单位机关岗位笔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笔试成绩需满足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每个岗位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各岗位专业水平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专业水平测试时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电子照片相同的照片2张。 5.考察(2023年5月) 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察工作。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考察后,事业单位每个招聘岗位择优确定1名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6.体检(2023年5月) 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其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和聘用(2023年6月底前) 拟聘用对象信息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在公告发布后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组织实施。(企业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告。 2.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4.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荆门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岗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 沙洋县 钟祥市 京山市 东宝区 掇刀区 漳河新区 2.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报名登记表 3.企业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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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博人事考试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2〕39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9月16日9:00─9月22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9月16日9:00─9月23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建筑、矿业、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设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三类。
(一)考全科条件。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四)学历专业相关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报考条件未变,按照原专业对照表执行。
原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新版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3。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报考规定。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 号)规定,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 (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4日─18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1月18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2月底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慎重报名,并持续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同时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十一、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88152240。
1. 原专业对照表
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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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 ♂
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 2、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 3、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 4、事业单位以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什么?
我就是负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最近一段时间事业单位改革是重中之重,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前途。总的来说,核心在于以对事业分类来改革管理方式与工资多少和工资来源(是否由财政发),详细来说改革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一)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有的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原有机构撤销或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有的转为行政机构。所需机构编制不得突破各级政府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3.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目前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首先要确定你的单位是哪类,以及向上级主管和人社局申报分类改革方案申请某一类,由上面批准确定你的单位的类别,如果你单位被定到行政类或公益一类就最好啦,自然是全额拨。公益二是核补,即财政核发一部分而已。其他类想都不用想了。
打了那么多字,希望能帮助你!
祝一切顺利!
事业单位的改革分三个方向。
第一个方向就是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立为行政单位。这部分唯数不算是很多。但是在一些行政机关中确实有一些行政跟事业的混编混岗的现象。改革会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第二个改革的方向就是继续保持事业单位的属性。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有着具体的划分。对于这些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国家会继续保持公益的性质。
第三个改革方向就是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改革。这个方向也是最难的,最引起人们关注的,涉及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因为一旦实施改革后。退休养老保险等待遇有一个衔接的问题,需要认真的处理。
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单位性质改变的同时个人的身份状态会继续延续,保证有效地平稳地推进改革!
01改革方向
在本次事业单位中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主要改革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的方向是将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取消从事经营活动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的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事业单位、取消全额和差额单位等。事业单位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的管理体制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草原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有哪些,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对管理的创新等,着力于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实行聘用制岗位的分类管理,主要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辅助岗位,以此来强化公益服务和专业技术的属性,使得事业单位更加具有专业化的人才,去弱化管理和辅助职能。
02改革方法
转变工作职能,需要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保障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运行机制上分开,让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能够实现统一,依法使用行为,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
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需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来实施单位的分类改革,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来开。从财政投入、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这些方面来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以实现政府的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积极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以建立完整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需要加大投入对事业单位的力度、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具体的事业单位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明确在事业单位中的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能根据责任来举办相应事业单位,使得责任更加具体,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积极促进社会人员参与公益服务,是为了能够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降低市场的门槛,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服务中来。更加需要加强对于公益服务组织的管理,规范相关的制度,建立相关的政策,更加促进社会的发展,以及个人力量参与其中。
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方向:
1、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一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等单项配套规定。
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
三要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方案,做好首批实施准备工作。
四要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分业分类实施,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
2、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
一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二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研究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继续做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
三要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
3、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
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设岗,实行公开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4.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
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全国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在编人员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养老金将面临保值增值难题。与各省市养老金结余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样面临着贬值风险与支出压力,因此加快全社会养老金委托投资模式顶层设计迫在眉睫。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3100万人或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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