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人事考试社会保障局(甘南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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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人事考试社会保障局

甘南州人事考试社会保障局

一、目标任务 2020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16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选拔招募指标单列500名),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甘南生源2020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毕业24个月以内和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4个月以内的也可报名(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人员不重复参加)。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从事基层服务工作的身体条件,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时能按期提交毕业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或直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疫情防控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限填报生源县市(学籍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以户籍地为准)的服务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家庭户籍已发生变更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填报新家庭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新家庭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7月2日(报名前一天)。我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二)报名信息确认(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须确认后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服务地县(市)人社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县(市)人社局报州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申请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7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8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9∶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根据我州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数分解下达,州人社局参照省上分解办法负责向县(市)分解下达指标,支医岗位指标根据报名人数和本地实际研究分解下达,对县(市)报考不足2人的岗位指标取消,由州人社局调配至其他县(市)相同岗位。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2分。各县市指标分解方案于7月22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州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卫健、团委、公安等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考试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选拔招募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公布等考务组织工作。州、县(市)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6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场设置 我州考区在七县一市设置考点,各县(市)负责组织本地区考务工作。要按照本县(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县市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 (五)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人社部门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县(市)统一申请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增加录取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市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填写《甘肃省2020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县(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考生到三甲医院或州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三)复审和公示 州人社局对县(市)上报的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市)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8月31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进入资格初审后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县(市)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初审、体检及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州县商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开始5日前在网上公告并向考生告知。 七、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人社局要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并将培训情况报州人社局。 (二)安排上岗 各县(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含学前教育)、农牧、水利、医疗卫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等岗位服务,并重点向扶贫岗位倾斜。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底前全部安置到岗。同时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在岗状态更新。“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八、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关于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28号)文件给予每人每月3100元的生活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及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各县(市)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人社局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经用人单位和县(市)人社局同意,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允许离岗,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岗位脱离”。各县(市)要重视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按照《证书发放》流程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期满政策。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市)人社局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 合作市人社局: 夏河县人社局人才办: 临潭县人社局人才办: 卓尼县人社局人才办: 舟曲县人社局人才办: 迭部县人社局人才办: 碌曲县人社局人才办: 玛曲县人社局人才办:

甘南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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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实话,没有一个人知道具体时间的2、因为是事业单位考试,而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是在考前2个星期发布公告,甚至一个星期前才发布公告3、所以说这个只有自己时时刻刻关注自己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他会第一时间公布的

甘南州人事考试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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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同, 并没有固定的时间,各个地市每年的招考时间和招考次数都不同,您需要及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了解诶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考前会下发考试公告和考试大纲,具体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范围,考试大纲中都有明确的标示。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参加县(市)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的考试内容与此相同),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甘南州合作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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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力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切实做好2013年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1〕22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各县市依据本县市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事业单位人员需求等因素提出的招考聘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采取统一方案、分县报名,统一命题、分县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公示,统一聘用、分县安置的办法进行。

参加了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在本次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报名。

(二)招考名额

201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5名(工作人员877名,工勤人员358名)。其中:州直50名(工作人员40名,工勤人员10名),卓尼县260名(工作人员200名,工勤人员60名),临潭县200名(工作人员150名,工勤人员50名),夏河县130名(工作人员100名,工勤人员30名),合作市120名(工作人员80名,工勤人员40名),玛曲县100名(工作人员72名,工勤人员28名),碌曲县140名(工作人员90名,工勤人员50名),迭部县110名(工作人员70名,工勤人员40名),舟曲县125名(工作人员75名,工勤人员50名)。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含中职)、大学专科(含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6”事件的。

(四)招考范围

此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干部,中专(含中职)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二、宣传工作

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州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向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发文宣传。各县市人社、广电、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招考公告》宣传到每个未就业毕业生、每一户未就业毕业生家庭,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社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考生到州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专业分类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转发〈2012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字〔2012〕18号)文件参照执行。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州直和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报考州直或各县市招考的职位。

3、因婚姻、父母工作调动户籍发生变化的州内考生,凭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县市报名。

4、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2年10月31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后,因办理结婚证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5、州直生源范围确定为:父母一方在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国有企业工作或退休、下岗职工的子女。

6、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州直考生还需持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退休、下岗证件原件。

7、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交报名费15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7日至29日,分别在州人社局2楼大厅和各县市人社局领取。

四、考试

(一)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聘用。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教育职位的加试《教育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职位的加试《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其他专业考生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录用标准,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二)笔试时间、科目。

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3:00—5:30 《专业知识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

1、藏族考生;

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报名时须持跨地区就业证书);

3、农牧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

4、州公(交)发〔2009〕3号文件中聘用为交通协管员且目前仍在协管员岗位的人员。

五、考察

在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州、县市人社局分别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的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各职位的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代码依次进行录取,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分派到教育、卫生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甘南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冯文戈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卓玛 州政府副州长

安旭林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成员:杨扎西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杨晓林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杨建国 州财政局局长

吴晓白 州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旭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科长徐成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

八、监督

各县市必须严格按招考方案的各项规定执行,未经州招考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范围和另设加分项。招考聘用工作由州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犯招考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州监察局

附件: 2013年度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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