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人事考试教师招聘(荆州人事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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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荆州人事考试教师招聘

2、荆州人事考试时间

3、荆州人事考试时间安排

4、荆州人事考试时间安排表

荆州人事考试教师招聘

荆州人事考试教师招聘

荆州市2020年机制教师编制招聘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至13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2月12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下午:14:00-17:30,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育教学理论等。12月13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教学能力测试;下午:14:00-17:30,考试科目为教育行政学、教学管理学、教育经济学等。

荆州人事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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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沙市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1、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2、面向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五、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资格复审(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考生可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七、面试(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三)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八、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考生按照笔试成绩40%、军人评分2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军人评分20%)+面试总成绩×40%。(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九、体检、考察(一)体检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公示及备案(一)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区人社局审定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市沙市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十一、聘用(一)经沙市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二、纪律要求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区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沙市区人社局)。附件:1.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3.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附件3 :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1).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荆州人事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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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0人。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荆江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与荆州隔江相望,是“三袁故里”“百湖之县”和“千年古县”,也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获评“全国百强储备县”“江南葡萄第一县”。公安县因水而兴、上善若水,交通便捷、工业雄厚,人文荟萃、城市精致,已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一方热土。 近年来,公安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体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周期人才服务机制,广聚天下英才,为“建设生态区、打造产业城、冲刺二十强”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公安县继续实施“才聚荆楚·性灵公安”计划,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引一批“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6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双一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要求学校及专业所属学科均需符合《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详见附件2)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需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公安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待遇政策 1.试用期。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报考我县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申报调任。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 (2)“双一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3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岗位表)。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5)综合能力测试。 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的方式引进,考察引进对象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引进。 相关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①测试人员初选。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岗位代码为标志),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②测试。测试分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开考比例为1:1,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③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4.在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5.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 原文标题:[招聘信息]:公安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荆州人事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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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优秀人才重点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洪湖市启动实施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应往届毕业生。现已在洪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二、专业需求及名额引进100名人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三、引进方式及程序(一)引进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择优考察等形式确定。(二)主要程序1.发布公告。在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报名之后的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为准。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8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19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9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职位表)。3.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4日至3月26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在市人社局(洪湖市文泉东路53号)9楼会议室。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洪湖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资料不全、不合规范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可于3月31日9:00后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4.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报名情况,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录不限制开考比例,面试实行80分的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聘用。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按照岗位计划,同一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15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5.体检。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且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硕士研究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考察。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德才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博士单独考察。考察方案另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7.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分别按程序为引进人才签订用人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2023年12月31日前),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8.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录用等环节,都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剂,调剂采取协商办法进行。四、政策待遇(一)引进人才为事业编制,统一配置到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市委人才办根据全市各地各单位人才专业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事业单位的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四)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需与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变换单位。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五)在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每年2万)安家补助及每年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年给予万元人才补贴。在此基础上,调配到乡镇(新滩、府场、曹市)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给与2000元人才补贴配套。在洪湖城区工作的研究生,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免租金入住市“人才公寓”。如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在乡镇工作的研究生,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享受的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年限为5年。(六)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配偶工作问题经申请,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政策主动为引进优秀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七)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优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取得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优先推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洪湖市各类人才奖项候选人。五、其他事项(一)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二)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或聘用通知下发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受聘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的聘用人员(除组织调动外),须返还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其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三)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未尽事宜由洪湖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待遇以市委正式文件为准。附件:《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中共洪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3日附件: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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