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位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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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位置

2、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保洁

3、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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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的《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河北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详情如下: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各位报考人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决定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考区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叉口西南角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层904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管理机构名称: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613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402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层701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廊坊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2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1月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保洁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保洁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9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2、3日开展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辛集、定州市不设报名点,考务管理工作分别按照石家庄、保定市工作方案执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凡是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及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见附件1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职称任职年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一)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单由省职改办发放,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网上报名。2022年4月20日至5月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网上报名专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填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单位属地原则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确认提交后即完成信息填报等待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网报注册完成后,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栏显示“通过”,报考人员即可在2022年5月19日至6月3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获取考试资格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应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 二、资格审核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之后即可报名。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已经缴费的概不退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2022年5月9日至5月16日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不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报进度,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栏显示“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显示“不通过”即为审核拒绝。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2年6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3日。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其中代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七、考试要求 当前全国的疫情防控工作转向常态化,考试的组织实施面临巨大防疫安全风险,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前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22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1、报考条件 2、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 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因为疫情原因,部分地区结合本地防控政策和情况,不得不暂停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我统计,目前已通知延期考试的地区有上海、江苏、青海、安徽、山东、河北、辽宁、天津、浙江、吉林等地。

北京: 5月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北京地区2022年5月全国监理工程师等5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河南: 河南人事考试网5月7日发布通告:暂停举行河南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15日举行)和注册建筑师(一、二级)资格考试(原定5月14、15日,21日、22日),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山西: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月7日发布公告:暂停山西考区5月14日、15日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工作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安排。

内蒙古: 5月6日,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公告:暂停在区直(呼和浩特市)举行的内蒙古考区202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5月14日、15日)职业资格考试。后续相关工作安排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请应试人员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广东: 5月6日,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通告:暂停举办广东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告。请广大考生理解配合。

大连: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发布通知:暂停原定于5月14日、15日在大连考区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取消原定于5月6日9:00—5月13日24:00准考证的打印工作。

江西: 5月5日,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通告:江西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于5月14日、15日)暂停举行。后续考试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我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吉林: 4月30日,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吉林省考区暂停举行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的通知,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浙江: 4月29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通告:暂停举行浙江考区范围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天津: 天津考区原计划于5月14日、15日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举行。后续工作安排视国家及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辽宁: 暂停原定于2022年5月在省直(沈阳市)举行的辽宁考区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河北: 4月29日,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通告:河北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暂停举行,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山东: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暂停山东考区原计划于5月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安排关注后续通知。

安徽: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经研究,决定暂停举行安徽考区范围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青海: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经研究,决定暂停举行青海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上海: 暂停上海地区原计划于2022年5月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工作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江苏: 暂停举行江苏考区范围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目前后续安排暂未确定,待确定后我们将及时在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告知,请予关注。

各地考试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暂停举行通知内容基本一致,大致意思为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报考人员安全等因素,决定暂定举行原定于2022年度5月14日、15日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不必过于担心,若后期确定恢复举行的,不再重新组织报名,报考人员信息锁定为已完成报名的考生。若后期确定不再举行的,报考人员缴纳的报名考务费将原路退回(报考人员无需申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虽然考试时间可能会有变动,但是最新通知还没出来之前,我们还是要做好准备,好好复习,万一不改期,但是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没能通过考试,那不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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