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2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8159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9 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户网站(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机构所在地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 日9∶00至11月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 日9∶00至11月10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选择一个考区参加笔试。实行考位调控管理制度,报考者原则上选择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不受考位限制;选择其他考区的,考位有数量限制,先选先得(以缴费成功为准),选完即止。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1月8日16∶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2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详见《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
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
咨询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江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1.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2.各设区市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1. 江苏一建考试需要提供社保,外地的社保可以吗
应该可以,可以去江苏考评中心问下
2. 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
不是的,都在建设部注册,只是各省分别管理各省的人员。
3. 江苏省三类人员十一月份什么时候考试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11月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新申报参加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周六),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与方法 1.报考人员所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网”,进入“行业监管平台”企业管理系统,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自行配备)采集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信息,完成“三类人员”考核网上申报。“三类人员”数据库将与行业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关联,并作为考试、证书和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 2.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在监管平台上选取企业注册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站或归口管理的相关部门考核站提出考试申请。报考人员需通过省辖市或县(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和能力考核,方可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3.报考人员及所在企业请随时关注官网有关考试信息,在监管平台中查询到准考证号码的人员请及时参加相应批次的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报考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申请表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复核。企业审核后如实填写审核情况,并对审核结论负责。 2.各地应按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各地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网上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上报,各地应考人员信息确认工作于11月13日下午17:00前截止。终审数据为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试卷印制、合格证书制发等的重要依据。 3.我省“三类人员”考试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对于因当月未设考点确需异地调转考试的人员,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转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与接收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通过系统进行人员异地调转。接收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异地转考人员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后由系统自动上报,异地转考数据上报工作应于11月13日下午17:00前完成。异地转考人员考试合格者证书制发事宜仍由报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月19日下午17:00前系统自动完成考场分配、准考证号编排(每考场30人的标准)等工作;11月20日起,各地可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桌贴、门贴、考场签到表及准考证。 5.各考点应认真组织考务工作,安排好考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主考、巡考和监考等有关考务人员应从严执行考场纪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替考等违纪行为,确保考场秩序良好。 月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12月26日上午举行,12月份举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务必于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12月份考试计划报至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五、成绩查询 企业或应考人员可于考试结束约两周后(10个工作日)登录监管平台,进入企业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六、联系方式 各考点具体考务工作及考后相关事宜请向附件中相关联系人咨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建筑企业资质办理找南京润利,效率高服务好,我上次就在那办的。
4.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直属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主任:裴友法)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号25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 (主任:杨洪海)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9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稽查办公室(主任:王佳强)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5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主任:王守庆)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4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锡) (主任:张晓鸣) 地址:无锡市青山路29号 邮编:214062 区号:0510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主任:何平)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8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站长:曹良春)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31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站长:金少军)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7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城市发展研究所 (所长:朱东风)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30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建设信息中心 (主任:蔡雨亭)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13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副主任:邵金洲)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32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主任:陈曦)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8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技术咨询中心(副主任:梅耀林) 地址:南京市石头城6号20栋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副主任:梅耀林) 地址:南京市石头城6号20栋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负责人:蒋谦)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 287 号 银城广场辅楼3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委派中心 (主任:张于英)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9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副主任:徐盛发) 地址:南京市鼓楼新晨国际大厦(中山北路26号11楼A座) 邮编:210008 区号:0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主任:孙晓文)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 银城广场辅楼4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站长:孙晓文)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 银城广场辅楼4楼 邮编:210036 区号:025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党委书记:杜学伦 校长:黄志良) 地址:常州市殷村职业教育园和裕路1号(钟楼区邹区镇) 邮编:213016 区号:0519 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院长:邹军)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邮编:210036 区号:025
5. 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注册中心服务态度真差
确实是这样 他们也在踢皮球 通话中就把电话挂了
6. 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与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有何区别
前者大于后者 初始注册在后这里注册
7. 我打开江苏建设职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注册,却显示错误请问如何解决附图
这个是它网站自己的错误,需要网站自己解决
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是多少
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1、办公室值班:51868823
2、 *** :51868829
3、文秘: 51868838
4、政策法规处: 51868846
5、计划财务处: 51868663
6、城市规划处: 51868855
7、执业注册类窗口:51868917
8、执业资格考试:51868911
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近公交站:
龙江小区、阳光广场、龙江地铁站东、龙江花园、龙江新城市广场、省妇幼保健院、江东北路-龙园北路、江东北路-草场门大街
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途经公交车:
18路、39路、57路、143路、302路、583路、D15路、Y3路夜间、204路、510路、569路、42路、91路、D4路、104路
(8)江苏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扩展阅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联系方式
1、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51868985、51868987
2、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51868708
3、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51868901 、51868902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 51868938
9. 江苏人事考试中心 为什么注册不了
报名时间已经截止了呀,你是报考银行还是什么?11月22号就截止了,现在都是登陆了去打准考证的
10. jypc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国家承认
JYPC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承认的证书。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已经 *** 部门核定,核定的范围是:职业技能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71409314-9。注册号是3200002101591(新号码是320000000041154),主管部门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全国推广JYPC职业资格认证。
证书是不是全国有效,不只是看它的冠名,而是要看它是否具备合法执照,是否核定了“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认证”的营业范围。证书合法,拿到全国任何地方都是有效的。证书不合法,即使冠以国际证书的虚名,也是无效的。
(10)江苏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扩展阅读
JYPC职业资格证书共分为五级。
在校生报名条件放宽为:
研究生学历报考高级师级(一级)
本科学历报考师级(二级)
大专学历报考助理师级(三级)
中专学历报考高级员级(四级)
其它学历报考员级(五级)。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 ♂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苏州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是:、;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2815房间
南京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无锡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徐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6-12333,;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常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苏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南通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连云港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8-12333,
淮安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盐城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扬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镇江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泰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宿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27-12333;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通 ♂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通2014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时间为3月23日,详细考点可参考以下的南通中学 崇川区中学堂街9号 南通市第一中学 人民西路38号南通市第三中学 南园路21号南通市虹桥二中 市虹桥路西段虹桥东村对面南通市跃龙中学 北朱家园路30号南通市启秀中学 市健康路60号南通市启秀中学西公园校区 市跃龙路74号体臣卫校 市青年东路150号南通市职业大学 市青年东路139号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市青年东路148号南通广播电视大学中远校区 市中远路169号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 南通市崇川路9号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市通盛大道185号南通市工贸技工学院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振兴东路296号南通市工贸技工学院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振兴东路296号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