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人事考试公务员贴吧(绵阳人事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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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绵阳人事考试公务员贴吧

2、绵阳人事考试公告

3、绵阳人事考试公布网

4、绵阳人事考试公招网

绵阳人事考试公务员贴吧

绵阳人事考试公务员贴吧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及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其中,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等信息详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及问题解释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影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下列报考者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报考职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川人社发〔2015〕28号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对报考取消职位的报考者,予以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政策:“5·12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北川羌族自治县、绵阳市安州区、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9个县<市、区>)机关(单位)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报考者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含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少数民族加分人员持少数民族证或户口簿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审核(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09办公室,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1月上旬进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留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三)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九、特别提示(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面试资格审查至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五)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七)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具体职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附件: 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绵阳人事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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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第一批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高等院校、重点企业人才引进(一)引进计划绵阳市高等院校、重点企业本批次拟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64名(详见附件1)。(二)引进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硕博毕业生。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四)招聘方式由招聘单位自主选择招聘方式组织实施。二、事业编制人才引进(一)引进计划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28名(详见附件2)。(二)引进资格条件1.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引进资格;(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报名点;3月4日(星期六)9:00-12:00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一楼大厅报名点。2.报名方式及材料现场报名时须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生成《报名审核表》后打印并签字。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审核表》及以下相关材料,未递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1)《报名审核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2023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③与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需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签字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出之后;(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3.资格审查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和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四)考核1.考核时间及地点预计3月5日-3月7日在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2.考核流程及方式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采取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1)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2)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3)综合测评。重点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3-5名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六)体检、政审考察1.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2.政审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七)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事业编制合并岗位根据考核分数排序后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三、待遇及管理1.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3.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4.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5.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四、纪律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事项(一)此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298520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第一批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第一批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绵阳人事考试公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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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及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其中,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等信息详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及问题解释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影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下列报考者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报考职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川人社发〔2015〕28号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对报考取消职位的报考者,予以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政策:“5·12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北川羌族自治县、绵阳市安州区、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9个县<市、区>)机关(单位)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报考者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含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少数民族加分人员持少数民族证或户口簿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审核(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09办公室,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1月上旬进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留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三)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九、特别提示(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面试资格审查至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五)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七)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具体职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附件: 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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