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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人事考试院招聘 ♂
荆州人事考试院招聘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五、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六、资格复审(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七、面试(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八、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九、体检及考察(一)体检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公示及备案(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十一、聘用(一)经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二、纪律要求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洪湖市人社局)。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3、《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5、《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附件3 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荆州人事考试院政务公开 ♂
荆州人事考试院政务公开为加强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 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试用期未满人员)。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1.免疫规划岗位:选聘4人; 2.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选聘4人; 3.检验岗位:选聘1人。 4.行政管理岗位:选聘1人。 四、资格条件 (一)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报考免疫规划岗位的年龄应在35岁周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检验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共卫生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历者优先; 7.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行政管理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干部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正职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副职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方式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选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行政管理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监督。 六、选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2.报名地点:荆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1)对报考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随即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二)面试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组织开展面试,本次面试委托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具体实施,不设置开考比例。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面试入围人数大于1:1的岗位,不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对合格者再予拟聘公示。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咨询。涉及学历、专业和其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咨询电话:。(荆州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荆州区纪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2.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向社会公告。 3.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选聘机关。 本次选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年度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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