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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原平市人事考试网根据晋办发[2006]1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9]2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2009年全市共选聘18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忻府区155名,定襄县60名,五台县230名,原平市195名,代县140名,繁峙县160名,静乐县130名,宁武县165名,神池县90名,五寨县95名,岢岚县70名,河曲县100名,保德县120名,偏关县90名。 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选聘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9年4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至5月8日。 2、报名地点: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到所报考的县(市、区)报名。 县(市、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忻府区 区委组织部 定襄县 县委组织部 五台县 县委组织部 原平市 市委组织部 代 县 县委组织部 繁峙县 县委组织部 宁武县 县委组织部 静乐县 县委组织部 神池县 县委组织部 五寨县 县委组织部 岢岚县 县委组织部 河曲县 县委组织部 保德县 县委组织部 偏关县 县委组织部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所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 4、领取准考证: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于5月24日至25日持身份证到所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在各高校报名的考生在本学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详情请在各报名点咨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县(市、区)选聘名额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面试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6月11日,考试地点分别在各县(市、区)的指定学校。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至6月21日。省属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所在学校党委负责组织,并形成考察材料;其他考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进行了解,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学习表现,年龄情况等,然后由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提出选聘意见。 五、体检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体检和公示时间为6月22日到7月5日。 六、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居)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3、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居)委会主任。 4、受聘人员在任职前,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街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法律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规定执行,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10分。按照省委规定,今后乡镇(街道)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优秀村(社区)干部要占录用计划的70%以上,其中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所占比例不低于70%;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县直单位录用乡镇(街道)工作站所的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的录用比例要占到20%以上。 详情可查询山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或忻州人事考试网(网址:)。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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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宁武县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本次招聘的单位有58个,招聘名额110名。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四、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资格条件1、户籍要求: 2017年12月5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宁武县高级中学岗位户籍不限。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5日至1982年12月5日期间出生);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公告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3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00-2017年12月18日24:00;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7年12月19日12:00;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7年12月19日17:00;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日;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4日12:00;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4日17:00;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报考者所报告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3022139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准考证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5、考务费用减免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4日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六、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幼儿、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高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其他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七、资格复审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八、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1、讲课,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语言和数学两个科目自选一科,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2、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展示(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高中教师面试方式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二年级教科书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试用时2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十、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十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咨询电话: 宁武县人社局监督电话: 宁武县纪委监委会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附件:1.《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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