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乐山市人事考试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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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乐山市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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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乐山市人事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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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乐山市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学校)名称: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xx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3.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5.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教育,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6. 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xxxx

考生(签字):

xx年 月 日

我是一名光荣的初中学生,我珍惜我的荣誉。

为了严肃中考考风考纪,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各级党政号召,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20xx届中考。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已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诚信参考,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做一名诚信考生,诚信公民。

二、认真思考,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成绩;不剽窃他人试卷;不抄袭他人答案。

三、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四、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五、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六、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我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中的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报名录入信息经确认准确无误。

为严肃考风考纪,成人高考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考试入场采用违禁物品探测仪,实施考试全过程国家教育部、省、市三级联网监控。违规考生将由国家教育考试中心收录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在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遵守《成人高校报名须知》中的告知事项,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做到不作弊,不违纪,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常)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常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常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我是报名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点(学校)名称:

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

考生签名:

20xx年x月x日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

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 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

1、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各种反作弊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河南省人事考试细则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与惩罚。

3、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按规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4、不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5、不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场。

6、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抄袭、不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7、不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不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场外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不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9、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拒绝、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单位:

报名序号:

承诺人:

年月日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20xx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本人自愿参加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xx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xxx

二Oxx年xx月xx日

乐山市人事考试锦鲤

乐山市人事考试锦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至就读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5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1 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乐山市人事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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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至就读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5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1 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乐山市人事考试顺利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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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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