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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试违纪有哪些(事业单位面试存在猫腻) ♂
事业单位面试违纪有哪些(事业单位面试存在猫腻)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面试违纪有哪些,以及事业单位面试存在猫腻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中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包括哪些呢?
-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行为有哪些
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都适用该规定。这些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包括: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未按规定组织体检的;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规定》明确,对于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形分别给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对招聘单位违纪违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于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或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四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第二章 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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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
您可以参考一下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公务员录用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依据本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业单位面试违纪有哪些;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十条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十一条在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式样附后),告知书应当寄送报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
第十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第十五条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协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组织、领导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徇私舞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录用工作人员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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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事业单位面试有几个问题) ♂
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事业单位面试有几个问题)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以及事业单位面试有几个问题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面试官由哪些人员组成
- 2、事业单位面试,考官都是招聘单位的人吗?
- 3、事业单位考试的面试考官组成?
作为一个参加过上海公务员面试的工作人员,介绍下现在大概情况,面试官一般构成人员:2个用人单位考官(坐中间)、2个组织部考官、2个人社局考官、1个兄弟单位组织部门考官。面试场里还有考务人员:1个摄影师(对考生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每个考生一段,考后由人社局负责存档)、2个计分员(考官打完分后,由计分员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得出面试成绩)、1个群众监督员(负责监督面试过程,在离规定答题时间还剩最后5分钟时,提醒考生注意时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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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试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考官通常是招聘单位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的人力资源部总监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人事局代表和政府组织部代表组成。
那么考官是由什么人组成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的呢? 考试不同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 考官组成也不同,国企的面试考官一般由企业内部的中层干部、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组成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 国考的考官一般由系统内部各单位的领导组成,如浙江省国税系统的招考人员,就由省人事部门、省国税局以及各市县国税局的科级以上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事业单位考试的考官组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小范围的招考,如市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招考面试,考官由市人事局、民政局的中层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另一种较大范围的事业单位的招考人员,则由参考省考的考官组成。这里重点介绍一下省考考官 的组成情况。
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 面试的考官是在全市范围从人事部门、 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 中选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他们进行专项培训后来担任考官。 如 2014 年, 嘉兴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组织市级机关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 各县 (市、 区) 机关部门负责人共502人参加了公务员考试面试官培训班,邀请国家公务员录 用考试专家,作公务员面试考官专题培训。
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形式, 分为结构化面试理论知识培训和面试情景化模拟培训两个模块。专家全面阐释了结构化面试特征、考官的职责、面试的题型以及评分技巧,并结合案例分析和情景化模拟,切实提升考官业务水平。 参加培训并且符合要求的人员信息将进入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实行动态管理。 原则上,面试的考官从考官库中抽签产生。
公务员笔试结束不久,考官就会进行面试培训和重新选拔入库。到面试前两天,担任 面试的考官才从考官库中被抽选出来,并且立即进入封闭地点,进行集中的考前动员和培 训。考官在面试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手机及其事业单位面试都是哪些人他通信工具必须上交,不得离开所住宾 馆,每天早上6:30 集合,集中就餐。,7:00准时开始考前会议,进行分组抽签。 考官会被分成四个小组: 面试考官小组、 工作小组、 监督小组和巡视小组。 其中, 面试考官小组 是核心, 其他小组都是辅助。
这些人都是从考官库随机抽出来的, 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哪个组, 具体干什么。 每半天他们都要重新抽签一次并换一套题。 此外, 候考室和考场里都有 一名纪委的监督人员, 同时, 考场里面还有一名摄像的工作人员, 全程录像。 7:30进入面试室, 8:00 全省面试开始。 因此考生无法知道哪个地区的考官会过来, 也不会知道各县市区的哪个考官会被抽过来, 即使是考官自己也不会知道。
每个考场一组考官, 人数在 5-7人,考官人数一般为单数, 考场内还有负责计时计分和换草稿纸的工作人员。 因此在 这种程序中, 通过面试考官来进行考场舞弊的成功率是极低的, 对考试的公平性, 考生们 大可放心。 总的说来, 公务员考试的透明度最高, 事业单位的招聘次之, 国企面试招聘考试则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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