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入口 ♂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入口纳溪区:关于纳溪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8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4.年龄:1979年4月1日——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编码2015123040的岗位在本区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截至2015年4月1日)的在岗(截至2015年3月23日)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编码为2015123051——2015123054的岗位,在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及以上(截至2015年4月1日)且聘用后自愿在本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10年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5.现役军人。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二、报名及缴费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24:00。(一)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本人情况及其电子数据信息、书面证件材料等,均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7:00。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二)网上缴费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5年4月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纳溪区考试中心(联系电话:)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三)岗位调整编码2015123001——2015123016、2015123043——2015123050、2015123055——2015123073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5123017——2015123042、2015123051——2015123054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15年4月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8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四)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六)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应相符。考生报名前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询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考试(一)笔试1.笔试内容: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15123043——201530123073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5年5月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0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11日在该网站公布。5.笔试加分:(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4月15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纳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电话:)。(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5年4月20日纳溪区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 )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5年4月24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区人社局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二)资格审查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为2015123001——2015123016、2015123043——2015123050、2015123055——2015123073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为2015123017——2015123042、2015123051——2015123054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5年5月15日下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5年5月22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2015年为5月26日18:00。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4)《报名信息表》2份。(三)面试1.面试方式:编码20151203001——2015123042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编码2015123001——2015123042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5月30日,编码2015123043——2015123073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6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四)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四、体检及考核(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纳溪区人社局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六、纪律与监督(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受聘人员须遵守纳溪区事业单位的服务期制度,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七、公告解释权本公告由纳溪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考务咨询电话:0830-4212407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830-4293048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附件:1. 纳溪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4.同意报考证明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23日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在哪里 ♂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在哪里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24:00。
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本人情况及其电子数据信息、书面证件材料等,均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7:00。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行测备考需刷题,刷题就上砖题库: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地点 ♂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地点【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泸州高铁站站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试选聘公告【5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扎实推进泸州高铁站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泸州高铁站如期正常运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泸州市范围内公开考试选聘5名工作人员到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高铁站站区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泸州市范围内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报名时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26日。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选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1年5月26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截至2021年5月26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实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由报考者本人根据报考岗位,在以上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本人亲笔签名的《泸州高铁站站区服务中心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并贴彩色免冠近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明确的有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年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5月26日。 5.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6.报考者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参看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凡是报名材料存在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主要围绕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三)岗位调整 考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021年5月27日,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调减、取消岗位公告。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者(另行电话通知),请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概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成绩及排名暂定于2021年6月上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五)考察 1.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岗位名额的比例为2:1,若达不到2: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考察。面试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者、在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2.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属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泸州市纪委监委驻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泸州高铁站站区服务中心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泸州高铁站站区服务中心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泸州高铁站站区服务中心公开考试同意报考意见.doc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官网 ♂
泸州人事考试报名官网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24:00。
报名网址:泸州人事考试网。
更多信息:2015年泸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399293225
希望能帮助到你!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