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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迎江人事考试网【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安徽安庆迎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至7月28日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满足迎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需要,迎江区教体局、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就2021年迎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迎江区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2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计划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在迎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时间及网址 2021年7月16日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至7月28日17:30(周六、周日正常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上传填写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和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卷,共计90元),专款用于制卷、监考、阅卷及其他考务。 5.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的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足10人,应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准考证领取及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于2021年7月29日8:30至7月30日17:00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个人中心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周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迎江教体专题网发布。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照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迎江教体专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告。 1.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周六) 2.专业测试内容: 无生上课、弹唱、舞蹈。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占60%、弹唱占20%、舞蹈占20%)。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专业测试成绩的60%合成成绩确定,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无生上课、弹唱、舞蹈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名单将在迎江教体专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江教体专题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区编办、区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手续。报考3408020702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确定具体聘用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迎江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由迎江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区教体局0556-54262190556--5426221 区人社局0556-5510388 监督电话: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56-5426238 特此公告 迎江区教育体育局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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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迎江区人事考试根据《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0年上半年我区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24日。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间结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指定认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2020年上半年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户籍在安庆市迎江区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迎江区居住证的人员; 3.迎江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庆市迎江区内就读学校的); 4.安庆市迎江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庆市迎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驻安庆市迎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网上申报过程中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体检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体检须空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片1张)。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黏贴照片(下载网址:资料下载栏目中)。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认定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地点:安庆市人民路366号。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二天,合理安排好自己时间,尽量避开第一天集中到来出现高峰时段排长队,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安庆市迎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安庆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已同步更新有效期限。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黏贴照片)。申请人可凭缴费单先行确认,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若结果不合格,我局将通知申请人并依规取消申请认定资格。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发证时间 领取时间:待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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