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1、审计局公务员考试考哪些科目(考审计局公务员要考专业知识吗)
2、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岗位)
审计局公务员考试考哪些科目(考审计局公务员要考专业知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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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云南省审计局考几科
- 2、公务员审计局专业考试考什么
- 3、江西审计局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 4、审计局公务员专业考试考什么
审计局考专业科目分财政财务审计、计算机审计两个专业设置专业知识考试。
财政财务审计岗位:与财政、财务、审计、金融等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计算机审计岗位: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及相应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
公务员审计局专业考试考审计科目。
中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
您好,江西审计局公务员考试一般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管理学、计算机知识、文科知识等几科。
政治理论考试是考查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国家的宪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熟悉程度。
法律法规考试是考查考生对国家的宪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熟悉程度。
经济学考试是考查考生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熟悉程度。
会计学考试是考查考生对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会计学的基本概念、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
财政学考试是考查考生对财政学的基本理论、财政学的基本概念、财政学的基本原理以及财政管理的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
管理学考试是考查考生对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管理学的基本概念、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管理学的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
计算机知识考试是考查考生对计算机知识的基本理论、计算机知识的基本概念、计算机知识的基本原理以及计算机知识的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
文科知识考试是考查考生对文科知识的基本理论、文科知识的基本概念、文科知识的基本原理以及文科知识的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总之,江西审计局公务员考试考的科目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管理学、计算机知识、文科知识等几科。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根据招录职位审计局公务员考试考哪些科目的工作要求,分财政财务审计、计算机审计两个专业设置专业知识考试,不超出以下几种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案例分析或论述题,满分100分。
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岗位) ♂
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岗位)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以及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岗位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国家审计署有什么直能
- 2、兰州市城关区审计局的在编人数
- 3、审计局都有什么下属单位?
- 4、请问审计局下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单位呀
- 5、审计机关包括哪些
审计署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的。审计署是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署的内设机构:
13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经济责任审计司)、法规司、财政审计司、行政事业审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金融审计司、企业审计司、社会保障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境外审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
7个直属事业单位:计算机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局、 审计科研所、?干部培训中心、?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中国审计报社、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25个派出审计局:外交外事审计局、发展统计审计局、教育审计局、科学技术审计局、工业审计局、民族宗教审计局、政法审计局、监察人事审计局、民政社保审计局、财税海关审计局、资源环保审计局、建设审计局、交通运输审计局、农林水利审计局、贸易审计局、文化体育审计局、卫生药品审计局、国资监管审计局、经济执法审计局、广电通讯审计局、新闻报刊审计局、旅游侨务审计局、科学工程审计局、地震气象审计局、宣传审计局。
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太原特派员办事处、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广州特派员办事处、郑州特派员办事处、济南特派员办事处、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兰州特派员办事处、昆明特派员办事处、成都特派员办事处、长沙特派员办事处、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长春特派员办事处、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有40人。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兰州市城关区审计局实有编制人数40人,实有在职人数32人。离退休18人。审计局内设5个科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法治科、审计一科、审计二科、审计三科。
审计局的下属单位是事业单位,各地情况不尽如一,有全额拨款的,也有的地方有其他拨款性质的
一、审计局下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是政府事业单位。
二、扩展资料——审计局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一)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审计局主要职责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1、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2、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4、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杭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
5、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6、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7、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8、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9、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
10、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12、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
13、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问题一:审计部门包括哪些机构 审计部门内设机构:
(一)审计办公室(二)人事教育处(三)法制处(四) 财政审计处
(五)金融审计处(六)行政事业审计处(七)经贸审计处
(八)外资运用审计处(九)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十)社会保障审计处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问题二:国家审计机关权限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 审计机关权限”做了如下:
一、要求提报资料权。“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检查权。“第三十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三、调查、查询权。“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制止权。“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审计机关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五、建议权。“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六、通报、公告权。“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可以向 *** 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七、提请协助权。“第三十七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问题三:审计机关有哪些基本职责 审计岗位职责审计经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审计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抓好审计资料的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2、 负责人员配备,人员考核和审计人员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工作。
3、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5、 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最后复核。
6、 评价审计结果,确定终审结论。
7、 完成审计报告的最终修改,签发审计报告。
审计主管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审计人员完成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
3、 参与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5、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成审计底稿全面复核。
6、 初定审计结论,草拟审计报告。
审计员职责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主管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审计计任务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3、 客观、公正、准确地实施各项审计程序。
4、 编制、归类、整理审计资料,协助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5、 协助拟定初审结论,参与草拟审计报告。
6、 负责审计底稿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问题四:审计的分类有哪些? 审计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被审计对象的范围、内容或审计的目的来分类,或者按照审计不同的方式来分类,角度不同,分类也不同:
一、按审计内容进行分类
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
2、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
3、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二、按审计主体进行分类
1、国家审计。也称 *** 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2、社会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
3、内部审计。也称部门和单位审计。是指由部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三、按照审计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
1、事前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审计。即对计划、预算的编制,以及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研究等所进行的审计。
2、事中审计。是指在计划、预算或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3、事后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进行的审计。
四、以上是审计常见和基本的分类,还可以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1、审计按其范围分类,可分为全部审计和局部审计。
2、审计按其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分类,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3、审计按其执行地点分类,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4、审计按其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可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
5、按照审计工作开始时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可分为通知审计和不通知审计。
6、按照会计报告期进行审计分类,可分为期中审计和期未审计。
问题五:中国审计有什么部门? 在我国,审计部门有三种,一种是国家审计,一种是单位内部审计,一种是社会审计。
审计部门―一般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就是通过检查账目及相关资料监督(监督,就是监管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能,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落实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国家审计机关属于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部门,是行政法人。可以这样来认识,审计部门是专职的监督部门,是专职监督经济的部门,是专职的最高的经济监督部门。所谓最高是指,在所有经济监督部门中,它的监督级别最高,所有的其他经济监督部门都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
单位内部审计,属于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主要围绕着单位管理层管理、决策开展工作。这种审计,往往是亡羊补牢或者未雨绸缪再或者指点迷津,主要是为本单位服务,其职能设置也是机构设置授权或管理层临时授权,其工作内容主要通过对本单位经济数据检查、分析完成符合性测试或实质性测试来达到审计目标。
社会审计机构属于社会法人,其审计行为往往是被动的,是有委托才审计,向社会提供审计服务,是市场中的一种服务机构。其工作主要是利用审计的专业技能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服务。委托人的需要就是它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主要是财务鉴证,财务核算,财务分析,成本预测,债务债权核实,资产评估等经济核算类的工作。
问题六:基层审计机关是指哪些基层?审计什么 基层审计机关是指县区级别的审计机关,因为再往下乡镇局没有审计局了,故此交基层审计机关,具体审计什么就是按照审计法的职能及审计范围的划分原则办。
问题七:内部审计包括哪些内容 内部审计一般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一、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一般的范围比较局限,仅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审计。同是还重点检查资金的流向和支出状况。
二、经济效益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则是为了提搞公司的经营水平和发展水平,通过内部审计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也成为企业管理者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目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经济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检查经济责任人在履职期间是否有违规的行业发生,一般侧重于经营责任目标的审计;同是它也是是结合日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进行的,并通过审计资料和信息的积累,为离任责任审计服务。
问题八:审计的对象包括什么? 给你个标准答案哈:
国家审计的对象或客体,即哪些部门和单位必须接受审计。依据《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必须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人民 *** 及其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国家事业组织;其他应当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审计的内容是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接受审计监督的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接受审计监督的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各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财政、财务收支的划分不是截然对立的,在某些方面它们是重合或交叉的。
问题九: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范围有哪些? 主要是:
一是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 *** 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二是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三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四是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五是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六是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七是 *** 投资和以 *** 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八是 *** 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 *** 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九是国际组织和外国 *** 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十是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十一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十二是审计机关可以依照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方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 *** 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问题十: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规定有哪些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履行审计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 *** 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 省、自治区人民 *** 设有派出机关的,派出机关的审计机关对派出机关和省、自治区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省、自治区人民 *** 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第九条 审计机关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规定,在审计机关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十条 审计机关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草案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法律、法规;
(二)本级人民 *** 的决定和要求;
(三)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四)定员定额标准;
(五)上一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变化因素。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被审计单位也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
(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由本级人民 *** 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正职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随意撤换:
(一)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严重违法、失职受到处分,不适宜继续担任审计机关负责人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责1年以上的;
(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的。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 *** 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 *** 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人民 *** 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本级人民 *** 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 *** 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
(五)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
(六)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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