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招警(四川人事考试招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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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四川人事考试招警

2、四川人事考试招警吗

3、四川人事考试指南

4、四川人事考试指挥中心

四川人事考试招警

四川人事考试招警

【 #招警考试# 导语】2022年四川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20名,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2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22年8月24日计算。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个别职位,但须持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具体职位见《职位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2:00。 2.资格初审: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 3.网上缴费: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2:00。 4.准考证打印: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 5.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报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2:00。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者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报考者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报考者请于上述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2:00,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部分岗位1:3),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请于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报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评考生名单、体能测评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告;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交警支队职位须3项全部合格方为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详见《职位表》公示公告发布地址),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笔试、体能测评疫情防控要求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4.考生笔试和体测当天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5.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测: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笔试和体测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考生; (4)笔试和体测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考生; (6)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考生;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9)笔试和体测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6.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和体测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笔试和体测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0.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多源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1.考生在笔试入场时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书》(见附件3)(随身携带),许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认证); (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3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复审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将按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在相应的公告地址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在相应的公告地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各招聘单位薪酬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12389(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电话)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信息发布平台,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各招聘单位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各职位对应咨询电话。 1:《2022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 3:《个人健康信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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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招警吗

根据《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统一招考的意见》规定,现将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单位及名额 (一)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支队各大队公招交警100名。《公招简章》见省人事厅网站 和省公安厅网站 。 (二)全省市州以下公安机关公招民警2038名。其中: 成都710名,自贡51名,泸州220名,攀枝花60名,德阳52名,绵阳39名,广元28名,乐山36名,眉山38名,内江77名,遂宁66名,南充31名,宜宾36名,达州123名,广安77名,巴中52名,雅安34名,资阳86名,甘孜60名,阿坝70名,凉山92名。(具体见各市、州《公招简章》) 二、招考对象和范围 (一)招考对象 2005年及以前毕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甘孜、阿坝、凉山州和其它市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2005年及以前毕业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中专以上学历的公安部属和省内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公安部属和省内公安警察院校大专以上成人教育学历毕业生。 公安部属公安警察院校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省内公安警察院校指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人民警察学校、凉山州人民警察学校。 (二)招考范围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公安警察院校的大专、中专毕业生原则上报考本市、州的职位,其中生源较少的地区,经省人事厅和省公安厅同意,可跨地区招考。其他大专学历人员在省内招考。 具体职位要求见各市州《招考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前、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但公安机关急需的法医、刑事技术、警犬、毒化、生化、爆炸物品管理、计算机、外语、金融财会、审计、交通工程、信息通信、电子工程、侦查、治安、交通管理、公安管理等职位(以下简称特殊职位)的专业人员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身高在米以上,女性身高在米以上。公安机关特殊职位急需的专业人员,男性身高米以上。省内公安警察院校男性毕业生,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身高米以上,2000年及以后入学的米以上。 左右单眼*视力均在以上。公安机关特殊职位急需的专业人员(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除外)可按照左右单眼*视力均在以上,且矫正视力以上的标准掌握。 体重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体重超过规定标准但脂肪含量不超标者视为合格。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过和低于标准体重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100%。 (六)符合当地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新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组织的方式。省公安厅招警报名点为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由省公安厅负责。各市州招警报名在当地进行,报名工作由各市、州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5年9月24日至25日(成都市公安局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26日)。 (二)报名地点:见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公招简章》。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和用人单位要求的其它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地所在地县以上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 2、报考限招未就业人员职位的,须出具未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开具的失业证、档案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劳改(监狱管理)、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各类报考者具备上述手续后,按规定填写《四川省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报考资格审查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1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手续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开考比例 参加考试人数与每个职位录取数量之比一般不低于5:1。其中公安机关特殊职位及仅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的职位,开考比例达不到5:1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能低于3:1。专业性强,报考者少或工作确需、需求量大,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职位,各市州人事局、公安局报省人事厅、省公安厅批准后再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照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公招简章》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领取。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报考者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严格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甘孜、阿坝、凉山州和其它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个别职位需加试少数民族语言笔试的,笔试科目总成绩占总成绩70%,少数民族语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1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用少数民族语言面试的,须在本市、州《公招简章》中明确。内江市公安局特警职位分值比例计算方法在本市《公招简章》中另行规定。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公共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公安基础知识》三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笔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25%,《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各笔试科目卷面满分100分,按上述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并可享受笔试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公安基础知识》加1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各加2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 "二等甲级"及以上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通过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其它条件并在编制和职数空缺内的,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视力按左右单眼*视力以上的标准掌握;身高按男性不低于米、女性不得低于米的标准掌握;高中(中专)学历人员可录用到县级及以下公安机关。 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乙级"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笔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2005年11月23日由用人单位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网站进行查询。 (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于10月23日进行。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体能测试。于2005年11月底至12月初进行。体能测试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分别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文件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两项以上达标者为合格。公安机关特殊职位急需的专业人员(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除外)不进行体能测试。具体事项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分别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心理素质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试的,为笔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予以公布。特殊职位和因考生弃考、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体能测试合格者(不进行体能测试的,为笔试和心理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为2005年12月10日至11日,具体事项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分别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市州人事局、公安局组织,于2005年12月中旬进行。除身高、视力、体重标准按本公告第三条第(五)款执行外,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文件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州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具体安排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学历鉴定。 对体检合格者,由省公安厅和市、州公安部门统一组织考核政审和学历鉴定工作。因考核政审、学历鉴定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州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各市州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5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上报审批录用。 在此前已报考省内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报考本次公招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原报考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者持录用通知书和其它相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按照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取消其在三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并按照评授警衔的规定报批警衔。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必须接受三个月以上的公安专业培训。凡按规定接受公安专业培训而不合格的人员,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合格的人员,均取消录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州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于9月16日后到各市州查询当地的《公招简章》,或在报名时向招收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咨询。 四川省人事厅监督电话: 四川省公安厅监督电话: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四川人事考试指南

四川人事考试指南

你好!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区)职位由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川人事考试指挥中心

四川人事考试指挥中心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8-12333,。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较早建立的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专业机构,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窗口”。

报名及资格初审流程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业主要以公告中 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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