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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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忻州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的公告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直七所中小学校招聘教师94名。现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性质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市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教育局。三、招聘对象1.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年3月底前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外聘的在职公办教师。四、招聘名额忻州市第十中学(高中)25名,忻州市第十一中学(和平西街初中)28名,忻州市开发区学校初中部8名、小学部4名,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14名,忻州市云中路小学6名,忻州市七一路小学3名,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6名。按学段学科划分为:1.高中教师25名:语文2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地理3名,历史2名,政治3名,生物4名。2.初中教师36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8名,物理1名,化学1名,体育1名,美术2名,历史2名,政治3名,生物2名。3.小学教师33名:语文12名,数学11名,英语2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各学段学科报名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名额。五、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3.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二资格条件1.学历:高中教师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小学教师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教师要求专业对口。2.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级别或高一级别的教师资格证。3.年龄: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市直中小学校外聘的在职公办教师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4.户籍: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须具有忻州市(含县、市、区)户籍(不包括由于上学原因迁至忻州市的集体户)或普通院校入学前忻州市(含县、市、区)户籍。报考高中教师的不受户籍限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⑥2008年以来在中央机关和省市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六、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1.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0年9月3日—9月7 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地点: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报名时需带证件:报名考生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彩色1寸照片3张。市直中小学校外聘的在职公办教师须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介绍信,注明聘用时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特岗教师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从忻州市教育网和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3.报名办法:考生到报名现场后领取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否则后果自负。4.报名费报名费现场收取,报名费和笔试费100元/人(报名费10元,笔试费90元)。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通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到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七、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1.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40%、60%;报考高中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满2年后3年内(含3年)的考生,经组织考核合格,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时登录忻州市教育网和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学段学科排序,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讲课和答辩两部分,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备课两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分值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题目现场抽取,面对评委回答,分值占面试成绩的20%。每人面试时间30分钟。考生面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八、体检、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依次按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外聘的在职公办教师、面试成绩、师范类、最高学历的顺序优先选定。体检到指定医院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教育网和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十、聘用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十一、监督检查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监督电话:3039457 市纪检委信访室咨询电话:303936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2021271 市教育局人事科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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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5: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准考证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1、笔试内容和方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2、面试内容及时间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面试时间10分钟。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六、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八、监督检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咨询电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监督电话: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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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山西原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0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24: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市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增人计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0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0名,其中,教育系统所属全额事业单位4个,引进名额34名;卫健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2个,引进名额4名;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进名额2名。具体引才单位、名额、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A类专业或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暂未取得资格证者,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明确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参考目录为《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2.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县、市、区)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报考之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信息通过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忻州市组工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原平政府网站()原平市组工网()发布。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所有学历必须以学历报考)。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0年10月27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笔试、面试加考察的形式进行,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所有报名人员都参加笔试。本次引进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引进人数的1:1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为保证引进效率,对紧缺专业等确实难已达到1:1的岗位,经引进单位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可以调剂引进名额。 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或出现岗位空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变更为普通岗位,在同一网站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和补充报名公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占80%),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和阅卷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引进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3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原平市组工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独立备课一小时,讲课时间20分钟。 其他岗位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原平市组工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平市组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市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原则上需服务期满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3年,共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原平市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原平市委人才办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中共原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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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本次招聘的单位有58个,招聘名额110名。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四、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资格条件1、户籍要求: 2017年12月5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宁武县高级中学岗位户籍不限。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5日至1982年12月5日期间出生);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公告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3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00-2017年12月18日24:00;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7年12月19日12:00;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7年12月19日17:00;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日;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4日12:00;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4日17:00;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报考者所报告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3022139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准考证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5、考务费用减免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4日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六、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幼儿、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高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其他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七、资格复审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八、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1、讲课,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语言和数学两个科目自选一科,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2、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展示(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高中教师面试方式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二年级教科书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试用时2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十、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十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咨询电话: 宁武县人社局监督电话: 宁武县纪委监委会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附件:1.《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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