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威远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内江市卫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威远人事考试网),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本文导读目录:

1、内江市卫生人事考试网

2、内江市威远人事考试网

3、内江市威远县人事考试网

4、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

内江市卫生人事考试网

内江市卫生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 选聘活动公告【434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吸纳、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实施办法》(内委办〔2019〕33号)精神,四川省内江市决定开展“甜城英才”2022年上半年公开选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434名,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内江市域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市厅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专业人才。 3.经中共内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市厅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主要待遇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引进后5年内,按照正高、荣誉人才6万元/年,博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省部级荣誉人才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技师、市厅级荣誉人才3万元/年,在到岗履职满1年后,按年发放人才岗位激励资金。 四、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至2022年6月30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应聘对象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引进程序及主要待遇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对象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按网络提示要求据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8:00),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应聘对象需在网络报名时上传以上材料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用人单位考核、考察等过程中备查。应聘对象上传附件时,所有材料扫描件需放一个PDF文件里,大小不超过6M;应聘对象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对象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资格及照片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00至2022年7月1日18:00。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对象自行承担。应聘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对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三)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灵活采取远程面试、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考核测试内容,对应聘对象学业情况、专业水平、基本素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择优确定试用(在岗实习)对象,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逾期不予备案。 (四)考察及体检 用人单位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人社发〔2017〕2号)的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对象参加体检。 (五)审定聘用 用人单位将考察、体检情况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复核。市委人才办按规定程序送审报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选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对象,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类): 内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类): 内江市教育局(教育类):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类): 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企类): 内江师范学院: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威远县委组织部: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四川省内江市2022年上半年“甜城英才”公开选聘活动岗位表.xls 四川省内江市2022年上半年“甜城英才”公开选聘活动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内江市威远人事考试网

内江市威远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内江市威远县人事考试网

内江市威远县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内江市威远经开区事业单位人员考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5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威委办发〔2018〕1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威远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共1名,详见《威远经开区2021年上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群众公认;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威远经开区2021年上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2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招聘的; 4.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威远经开区管委会(详细地址:严陵镇红星街14号,联系人:罗均衡、屈彬,咨询电话:)。 (四)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威远经开区2021年上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和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材料(均为1份)。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调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调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考调岗位。 (六)成绩公布: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威远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威远经开区管委会按规定负责组织。 七、考察 考察由威远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期间如出现缺额,依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果在威远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按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聘用手续。其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两年。 十、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威远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电话号码:。 十一、本考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2021年上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21年上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威远经开区管委会 2021年8月20日

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

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

难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113名。经汇总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一、考生须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事业人员考试版块()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考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具体详见《2022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的规定。三、考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2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申请加分的服务期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6日)。(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343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