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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人事考试电话
宜昌人事考试电话 ♂
宜昌人事考试电话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统一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三)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主管部门,其中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咨询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其他岗位咨询县人社局,联系电话:。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四)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5.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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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15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四楼414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工作经历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核通过后交报考单位)、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通过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见附表“其它条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含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7日(8:30—11:30,14:30—17:30) 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更多招考信息详见2015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18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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