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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
人事考试保密工作自查报告1.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
一、保密规章制度
1、20xx年5月2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保密工作五项制度>的通知》,涉及《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
2、针对工作新情况,20xx年3月2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兴国县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该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会议保密规定等十六章内容。
二、保密管理
1、20xx年2月25日,以局党组名义下发《关于调整县局科级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明确了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保密工作,并配有保密专职干部。
2、20xx年3月5日,经梳理,我局现有保密5项保密事项,分别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测量标志点分布台帐、带测绘坐标的征地红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需保密的工作方案、会议纪要。
3、我局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经办人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公开的程序。
4、现有涉密计算机2台、涉密存储介质U盘1个,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不连接互联网,不插入非涉密存储介质。涉密存储介质也不连接互联网计算机。
5、对于涉密文件资料、密码电报保密管理情况,我局落实了专门的保险柜,做到文件不外传,知晓面最小。
6、涉密场所保密安全措施得到保障,整栋国土大楼安装了摄像头,随时监控。
7、无通过手机通信、电子邮件、QQ及微博等途径传输、存储涉密、敏感信息现象。
三、教育培训
20xx年4月,我局专职保密干部参加了全市保密干部保密知识培训,并取得了保密上岗证,6月,我局办公室主任和1名干部参加了全县保密教育培训。
四、检查查处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均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及我局保密工作制度,并经常对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本单位尚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2.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二
一、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近年来,我局把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成立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工作,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目前,我局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职并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并进一步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和通报工作,落实技术支撑队伍,建立应急预案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理能力。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商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汕尾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汕尾市商务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三)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我局参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或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等标准要求,加强了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防泄密、防篡改、防攻击的安全策略及软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一是在市保密局的指导下,涉密计算机经过了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检查,并安装了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
二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处于物理隔离未接入互联网,除专人使用和管理之外,任何人不得接触或查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内保存或流转任何涉密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所有涉密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一律保存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配备单独的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本局内其他科室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杀毒的一切移动存储介质。
三是除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个别使用无线路由外,局其他一切硬件设施均采用有线连接,有效地避免了信息在无线局域网中泄漏。
四是各科室在安装杀毒软件时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软盘、U盘、光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在单位外的U盘,不得携带到单位内使用,计算机在局域网中正常使用多功能一体机进行打印、扫描等,都是公开的、未涉密的。
(四)加强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控工作。明确办公室负责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其它各类应用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网站信息上传,严禁涉密信息泄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通过网站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
其次,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局对门户网站“汕尾招商网”的版式不断更新优化、调整栏目,及时转载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决策部署信息;及时反馈本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发布商务运行情况、工作动态,为全市商务工作提供信息保障。20xx年又在“办事大厅”栏目开设了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表格下载等功能,主要针对外经贸主要业务工作进行在线服务;在“汕尾招商”栏目,增添投资环境宣传图片,并与“汕尾招商信息云平台”系统进行超链接,图文并茂地宣传汕尾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宣传推介层面。目前,“汕尾招商网”已成为我市集宣传推介、投资引导、政策咨询、项目进度、经济运行于一体的网络信息平台。
二、存在问题
(一)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够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未能全方位覆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个别干部职工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网络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较少,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够,信息系统安全方面投入的力量有限。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规章制度,继续检查各个环节安全策略与安全制度,对其中不完善部分进行重新修订与修改,并不定期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二)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知识真正融于实际工作中。
(三)加大对网络线路、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新和维护好故障设备,以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为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硬件保障,提高安全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威胁的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报告,早处理。
3.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三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我局充分认识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内容、统一工具、统一标准,做到组织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步骤规范、整改规范、查处规范、总结规范。检查的重点是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移动储存介质和办公网络,确保被检科室“四个不漏”。
从20xx年起,按照市保密局等单位要求,结合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实际情况,我局陆续建立了《枣庄市环保信息网络管理规定》、《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网络安全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制度》、《局域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网络管理安全责任制,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在工作中认真落实这些制度,确保涉密计算机专用,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联的计算机不处理涉密信息;在网站发布的信息经过严格审查后才能发布,并明确了保密责任人。根据保密要求,我局网络属于不涉密网络。网络通过网通公司宽带接入互联网。涉密计算机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未安装无线网卡,设置专人管理。网站、邮件服务等服务器通过安全部门认证的防火墙与互联网相联,服务器安装杀毒软件和软件防火墙,按要求定时备份。对各科室加强磁盘等介质的管理,对涉密的存储介质实行专人管理,不在涉密计算机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二、保密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两级关于保密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成立了配备专门工具、熟悉保密法规的检查队伍。检查组由单位保密办的刘建清主任牵头,组织了办公室、档案室和环境监控中心的相关6名技术人员参加,对本单位计算机和网络进行了保密自查,重点是单位领导及其秘书、档案室要害部门的计算机、移动储存介质和办公网络的使用情况,同时检查涉密载体清理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我们对单位所属科室逐一进行了检查,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的内容标准要求,使用统一的检查工具,采取有效的技术方法(如数据恢复、痕迹恢复、介质对比等)进行检查。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部位,在做到“四个不漏”的同时,做到坚持原则,不漏环节,不走过场,不留情面,确保检查质量。根据枣庄市党政机关保密检查情况登记表的检查内容并严格遵守保密记录,对涉密计算机移动储存介质和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储存介质做了认真相视的记录。重点查处:一是涉密计算机违规连接互联网;二是计算机被植入特种“木马”,且机内存有涉密文件或内部敏感信息;三是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储存处理涉密文件或内部敏感信息。一旦发现立即对计算机进行封存处理,对封存的计算机贴好标签,移交技术核查组处理。
三、保密检查工作的整改处理
检查组对照检查标准,我局整体达到这次保密检查标准的要求,没有发现存在泄密和违规的问题。为了使我局的保密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们还组织涉密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规的学习,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认真掌握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知识,做到正确使用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以此来确保这次保密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4.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四
一、强化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
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自身建设,认真坚持学习制度,及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了落实措施,使我分场的保密工作始终和上级要求保持一致,确保我分场保密工作的受控状态。
二、优化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分场适时根据分场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和部门调整情况,及时对分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对各项保密组织机构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各级保密组织机构成员,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场领导班子坚持把保密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要求及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听取有关人员对保密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当前分场的保密工作状况,确定重点保密部位,指导分场的保密工作。
三、完善保密制度及措施,切实保证保密级文件及信息的安全
为确保密级文件的安全,分场保密工作制度明确规定载有秘密信息文件计算机不得联入互联网,在手机通讯中不得谈论涉及国家及企业秘密的问题、同时还对涉密部门的涉密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分场计算机进行普查,制定相应的计算机管理制度,严禁把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联入互联网。
四、加强对保密人员的教育,切实提高新形势对密级事项的运用和处理能力
为加强保密工作力度,分场以加强密级文件为重点,对涉密人员进行教育。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分场形势相结合,抓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相结合,同重大节日活动相结合,同表彰先进、查处失、泄密事件相结合,认真落实上级对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好保密工作。
5.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篇五
一、领导重视、职责落实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和单位安全和利益的工作,做好保密工作是我们的基本职责。我局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按规定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听取保密工作情景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制情景纳入本机关、本单位年度考评和考核资料,为保密工作开展供给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或者收支计划。
二、加强学习、增强认识
一是对年度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安排并组织落实;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有关法规制度;三是组织涉密人员保密知识技能培训,并按要求参加区保密部门组织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保密法律法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两种,明确全年党组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全局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提升了职工对保密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职责制,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确保秘密信息安全。
三、严格管理、措施到位
我单位涉密工作不多,但领导却很重视保密工作的管理。在各涉密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职责制、涉密人员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等各项保密制度。准确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涉密人员上岗前,均进行审查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并组织签订保密书;涉密人员在岗期间,熟悉相关保密事项范围,履行本岗位保密职责,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始终坚持以领导审签制度为原则,采取专人管理和纵向传递,严格做好收文、发文、传阅、销毁等登记管理,专人传递,定人阅办的工作方法,减少了保密信息的流通环节和知晓范围,保证涉密资料在工作中的严肃性和密级性。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单位成立了信息公开审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进行严格审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
经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我局经过一系列的相关举措取得了必须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保密法律法规学习的深度还不够;二是宣传力度还有待提高;三是保密工作记录不够翔实完整。经过这一次的自查,找准不足,明确方向,我局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效。
人事考试保密工作要求 ♂
人事考试保密工作要求1.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 *** 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那就看上面管的严不严啦 这就是官不究 民不查的事 3.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版力资源和社会保权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都有哪些纪律规定 大专毕业满六年就可以报考了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经济师cne163论坛 5. 所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什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 *** 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三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 (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 (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六)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当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第十五条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第十六条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对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第十七条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人员,省级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按照本规定2年内或者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6.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与所考的具体专业有关,专业不同,条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2] 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药士资格考试 药师资格考试 主管药师资格考试 护士资格考试 护师资格考试 主管护师资格考试 临床检验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 7.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改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节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我部对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和修改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修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文 号 施行日期 修改条文 5 人事部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事部令第3号 将第十七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8.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3号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2004年10月20日人事部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受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对本考点本科目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在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由考试主管部门会同考试机构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人事考试保密工作规定 ♂
人事考试保密工作规定实用的保密承诺书模板汇总9篇
现如今,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保密承诺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z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高新区科技路988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从事甲方涉密岗位 ,乙方属于 涉密人员,涉及涉密事项为 。脱密期为 。为保护国家秘密,防止泄密事项发生,乙方对甲方作以下承诺:
1. 本人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根据《国家保密法》和行业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在离岗后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2. 本人承认在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工作期间接触、研制国家军工科研项目或军品生产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事项,属国家和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所有。
3. 本人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
4. 本人如违反“离岗保密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和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有权追究本人相关责任。
5. 上述离岗保密承诺书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本人愿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责任自愿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愿意按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7.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叁份,人事部门壹份、保密办公室壹份、承诺人壹份。甲方:z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期: 日期: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履行保守企业技术、经济及商业秘密的义务。
二、不以个人名义从事与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等活动,不利用本企业的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会扩大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知晓范围。
三、个人发表论文、著作或公布信息时,涉及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的,上报本企业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四、不擅自携带涉及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离开工作场所。
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涉密信息。
六、本人因内退、退休、解聘、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原因离岗离职时,主动向所在单位交清所有内控文件资料和涉及企业技术、经济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纸、软盘以及其它存储介质,不私自带走或复制。
七、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本人离开原单位三年内,决不进行下列活动:
(一)直接或间接参与组建使用与xx公司拥有相同技术的新单位。
(二)帮助他人在与xx公司拥有相同技术的领域与xx公司竞争。
(三)在与xx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单位内任职。
八、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xxx
保密承诺书 由于3G移动终端增加了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功能,在方便工作和生活的同时,泄密渠道明显增多,失泄密风险明显加大,为各类窃密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好3G移动终端使用的保密管理,结合政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第二条 绝密级或机密级会议
第二条 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第二章 保密管理措施
第四条 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 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 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 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保密要害部位、绝密级或机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禁止带入手机,并应当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 绝密级或机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应当安装和使用手机信号干扰设备。第六条 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第七条 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第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承诺人签字:
年日 月
x
为了对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公司同意做出以下承诺:
一、 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定义
本承诺书所称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是指基于XXXX项目的招投标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以及有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保密义务
1. 我公司同意严格保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
2. 我公司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
3. 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只能被我公司用于进行本次参与招投标及中标后的项目实施,我公司不能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我公司参与招投标的人员和直接参与本次项目实施的员工外,我公司不能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透露给其它任何人;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我公司应当告知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员工或我公司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协议书的约定,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的员工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本项工作之员工或外聘人员违反本保密协议的约定,泄露了贵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依据本承诺书约定,我公司
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四、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交回
当贵司以书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时,我公司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文件。
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关资料前未经贵司的允许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关信息和资料。
没有贵司的书面许可,我公司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违约责任
我公司如违约泄露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应当按照贵司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包括采取有效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应当赔偿贵司因我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保密期限
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诺书的约定,除非贵司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承诺书所涉及的某项信息和资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须按照本承诺书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资料被社会公知前对所收到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诺书有效期限的限制。
七、其他
1. 本承诺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2. 由本承诺书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负责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庄重承诺: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资源接受保密审查,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X负有领导责任。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3、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的文章、著述。
4、与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5、有计划地组织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增强所属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6、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
7、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9、自己或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件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10、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本人承诺在使用公司信息网络资源、信息设备以及有关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信息安全及保密规定,承诺如下:
1、 不利用公司信息网络侵犯或损害国家、社会、集体以及公司的相关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2、 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网络管理以及其他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所有行为均服从公司的监控管理。
3、 不对公司的信息网络、工业控制系统、各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等各类服务器等相关设备进行删除信息数据、修改设置、发送垃圾邮件、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破坏、攻击行为。
4、 严格按照分配到的公司信息网络及有关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的用户名及相应权限处理岗位职责内业务,及时修改系统口令并安全保管,不泄露、传播和转借他人。
5、 严格遵守 “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做好涉密计算机设备、记载有公司重要信息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存储介质的安全保管与使用,不在非涉密电脑上操作涉密资料。
6、 不利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电子邮件等传递、转发或抄送公司商业机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7、 不经允许,不将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其他保密信息使用任何手段携带外出;不使用任何私人设备或工具复制、存储公司的商业机密以及其他保密信息。
8、 离岗(职)后仍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及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信息。服从公司其他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密切配合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9、 若违反上述规定,本人服从公司按照生产、经营业绩指标管理制度及有关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等惩戒;涉及违法的服从相应的法律制裁。
天波翻译服务作如下承诺:
1、商业秘密
本承诺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操作手册、操作方法,电路设计的资料、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技术指标、数据资料、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以及客户档案、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政策、财务资料、进销货渠道,客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本公司保密的内容,译员在翻译过程中咨询得到的客户的任何信息等等。
2、保密义务
对客户的商业秘密,本公司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有效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作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其他手段使用该秘密。本中心在下达翻译任务之前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承诺相似。
3、例外事例
商业秘密 客户应同意以下条款不适用保密制度: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证明本公司在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客户的资料;
4由本公司独立或联合开发出来的技术或文章。
4、资料返回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即客户的书面要求,我公司会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无上述要求时,按本公司的制度封存管理。
承诺人:
20××年XX月XX日
为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涉密测绘成果安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申请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申请人根据测绘成果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二、申请人不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若需委托第三方从事应用开发,应与第三方签订相应的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实施有效监督和销毁。第三方为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审批程序,须依法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利用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基础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
五、申请人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基础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
六、申请人使用的测绘成果名称、范围、数量及用途:
1、成果名称:地形图
2、范围及数量:中心城区
3、用途:数字驻马店建设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各一份。
本人参加____年____月____课程期末/重修/补考考核命题工作,在命题工作期间直至考核结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将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学校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并作以下承诺:
1、 不参加任何有关该课程考核的补习、辅导活动。
2、 不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3、 不向任何人透露命题人员姓名。
4、 若有任何形式的泄密行为,愿意接受组织上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院/教学部: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试题保密规定
考试试题保密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既关系到校风、学风及考试的公平、公正,又关系到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为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意识,特制订本规定。
一、命题
试题及标准答案在考前属于绝密材料,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各教研室按照命题要求拟定好试题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密封、签字,并指派至少两人按规定时间提交考籍科。命题教师要签署《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并作到:
1、不向任何与考试命题工作无关人员透露自己参加的课程考试命题工作;
2、不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
3、绝对保证命题所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命题结束后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和电子文本,不保留命题副本;
5、命题结束后即认真清除命题用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
二、制卷
考试制卷工作由教务处考籍科完成,制卷期间的保密 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制卷过程采取半封闭式集体工作,制卷过程要做到:
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互相监督;
2、试题专人收录,收题计算机双密码保密;
3、专人制版(原件、废版、整理放好)、印刷(废版、废纸不得乱扔)、封存保管;
4、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制卷室;
5、作废试卷、废版、废纸不许带出制卷室,每日离岗前在有关负责人监督下统一销毁。
四、考试期间,应做好试题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实考人数与回收实考试题数是否一致,缺考及空考试卷要交回考籍科。
五、阅卷
教研室阅卷过程中各环节要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和监督。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六、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规定
1、考试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考试涉密人员不得将考试试题抄袭转录,不得乱丢乱放,不准随意扩散,不准擅自翻印;
3、考试涉密人员在岗位上要守住自己的口,锁好自己的柜,看好自己的门;
4、考试涉密人员杜绝在公共场所携带与考试题有关资料;
5、考试涉密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要把所保管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全部清理移交,不得带走。
七、考试试题保密工作事关重大,教务处及各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及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考试试题保密各项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试题保密意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保密制度泄漏试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写作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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