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2、人事考试中心鄂州
3、人事考试中心酒店
4、人事考试中心重庆
人事考试中心鄂尔多斯 ♂
人事考试中心鄂尔多斯东胜区考试中心在铁西实验中学南墙正在装修得楼就是,党政大楼西侧。
人事考试中心鄂州 ♂
人事考试中心鄂州同问啊,您现在知道在哪里了么
人事考试中心酒店 ♂
人事考试中心酒店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11、12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即日起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微信搜索并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信康码”→打开“我的信康码”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即可。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要及时主动向我中心进行报备: 1.考前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考生。 2.考前14日内所有省外来(返)青考生。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报备电话:(工作时间接听) 二、省外来(返)青考生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知要求,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按要求报备、隔离、核酸检测和查验健康信息。 (一)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于抵青前24小时进行在线报备。微信搜索并关注“健康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健康卡服务平台”→打开“来青返青报备”模块→选择“来青人员”或“返青人员”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确定”提交即可。 (二)疫情高发地区来(返)青人员抵青后,由“两站一场”、交通隘口工作专班实施闭环转运,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1次)。 (四)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州、盟)旅居史人员,实施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各1次,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所有来(返)青人员,抵青后须在“两站一场”、省际交通隘口进行“双码”联查、测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查验,并严格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第3天就近再检测一次)。 (六)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在抵青前24小时内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省内返青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本人所在单位报备,省外来青人员向目的地坐在社区(村)或入住宾馆酒店及接待单位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建议广大考生提前来(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考生进行在线报备或申领“信康码”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因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还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 2.“一码一卡一报告”: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首场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试当天考生须在考场签订疫情防控书,各考生需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仔细阅读书内容后签字。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政策也将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省外返青疫情防控在线报备 西宁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
人事考试中心重庆 ♂
人事考试中心重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2〕39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9月16日9:00─9月22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9月16日9:00─9月23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建筑、矿业、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设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三类。
(一)考全科条件。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四)学历专业相关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报考条件未变,按照原专业对照表执行。
原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新版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3。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报考规定。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 号)规定,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 (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4日─18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1月18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2月底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慎重报名,并持续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同时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十一、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88152240。
1. 原专业对照表
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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