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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迁省人事考试网
2、宿迁考试人事
宿迁省人事考试网 ♂
宿迁省人事考试网宿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10名教师简章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宿迁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1年1月10日至14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厅(世纪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收取笔试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职数1:3比例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超过1:3比例的需进行笔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凭准考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其它要求以准考证要求为准。分值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备课时间4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三)总分计算 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月 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宿迁人才网、 宿迁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函调人事档案,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局审核,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并办理三险一金。因体检或档案审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宿迁市卫生局纪委)。 六、联系方式 宿迁市卫生局: 84389315 宿迁市人社局: 84353088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人事考试网: 宿迁卫生信息网: 宿迁卫生学校: 附:宿迁市卫生学校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宿迁市卫生学校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岗位 人 数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临床医学 2 临床医学 (西医) 本科及以上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3、身高:男165厘米以上、女155厘米以上。 护理 2 护理 本科1人 硕士及以上1人 基础医学 3 临床医学(西医)、口腔医学、基础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中药学 1 中药学 本科及以上 药剂学 1 药剂学 硕士及以上 英语 1 英语 本科及以上
宿迁考试人事 ♂
宿迁考试人事宿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无学位证书者须提供从事所招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8年6月11日至13日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901房间(市人防大楼,太湖路18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学位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学位证书者,须提供从事所招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业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人民防空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宿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338010杨 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527-84368361杨苏峰(市人事局)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宿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网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附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性别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其他条件 市人防行政执法支队 1人 男 本科及以上 土木工程专业 全市 取得相应学位或两年工作经验 1人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业 不限 1人 经济管理或行政管理专业 全市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以上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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