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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乌人事考试部门
义乌人事考试考什么 ♂
义乌人事考试考什么关于义乌市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我市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一)对象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含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2.身体健康。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公告之日起至4月23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室报名(详见招聘计划)。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二)考试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不同类别组织笔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命题,考核报考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三)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六)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1、非省内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招聘相关工作在义乌市卫生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义乌人事考试部门 ♂
义乌人事考试部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地址在: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人才职介大楼9;10层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成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人社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
扩展资料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博士后和来义工作专家、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
(四)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义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业发展规划中编制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义乌政府网-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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