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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公安厅 ♂
四川人事考试公安厅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四川省公安厅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以下职级职位,共66个职位、137个遴选名额,其中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共59个职位、130个遴选名额,四川警察学院共7个职位、7个遴选名额。遴选职位常驻地为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工作地。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任政策,公安厅可对所属单位(部门)民警的工作地进行调整。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范围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二)报名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已授衔的公安民警,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评授过警衔的人员,其他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已授衔的公安民警报考部分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学历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境)外定居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9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联系咨询。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全面填写《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2月11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评费为每人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2月16日-1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二)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三)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体现公安工作特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3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四)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安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公安厅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根据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详见职位表备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具体测试标准和内容在面试资格复审后告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成绩×30%。(五)体检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依次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排名)。体检、考察应差额进行。体检由公安厅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根据人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七)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另行研究确定。(八)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九)公示和任职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四、其他事项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有关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本公告由公安厅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28-12389网络报名技术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1月31日附件: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人事考试公安吧 ♂
四川人事考试公安吧【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8下半年四川资阳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公告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批准,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我市招录名额共20名,其中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12名,安岳县公安局8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资阳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3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至11月28日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资格初审合格和照片质量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和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21日至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合格的下列考生,请于11月21日至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地址:资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3办公室,咨询电话:)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户籍部门提供的父母双亡证明材料等。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并公告。被取消录用名额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资阳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资阳市公安局11楼政治部人事处(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36号,咨询电话:)初审。资阳市公安局审核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的计算: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7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资阳市公安局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者和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拟于2019年1月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公安机关、监狱*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阳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缺考、违纪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资阳市公安局审核后报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机关(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特别提示:公安机关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安局、资阳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安局 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资阳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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