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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事考试资产评估 ♂
上海人事考试资产评估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上海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2023年度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以及疫情防控形势下考试事项调整等有关精神,现将《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3年7月10日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考生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验(在线自动核验或人工核查)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验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做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生原则上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一)注册核验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核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验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核验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验: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注册核验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见(三)资格核验。(二)考试报名经注册核验的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0:00-7月21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保存报名表。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资格证书等资料,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结果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者,在“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并由本人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考信息,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专业,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明、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在线资格核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职称资格、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资格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注册信息和资格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可直接通过资格核验,完成报名确认。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须接受在线人工核查(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报名确认,在线人工核查截止时间为7月21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信息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验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在线资格核验,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楼1111室,地铁1、12、13号线汉中路站2号出口)报名点代码:1031咨询电话:31263858-205、208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非考试地点。(四)核对确认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专业务必准确)、资格核验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6:00。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五)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3年9月8日10:00-9月10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考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随申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还将在考前两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四)考生须知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2、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4、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5、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考生可于2023年10月中下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人事考试资料审核电话 ♂
上海人事考试资料审核电话上海事业单位考试的资料审核一般由上海市考试院负责,考生可以在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审核材料,也可以联系当地招考办了解详情。
上海人事考试资格审查 ♂
上海人事考试资格审查报考事业单位,我们要准备哪些东西?考试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人在报考之前会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大家心中的疑惑,小编特意整理了2019年事业单位报考问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事业单位考试流程一般如下:报名→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备考→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笔试结束后需要等待招录单位通知进行面试,面试结束之后还有体检与政审阶段。笔试面试成绩出来后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以一百分折算。 笔试面试成绩不对外公布。(计算公式:笔试*面试*)招录单位不公布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不合格是没有参加体检的资格的。1、体检时招录单位会自行通知并出体检公告,考生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有时间冲突等问题的考生可事先联系招录单位进行解决,一般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会开始通知体检。2、体检合格后招录单位一般不会进行通知了,不合格的考生医院一般会直接联系,对体检检结果等方面有疑问的考生可直接联系招录单位进行解决。报考事业单位,我们要准备哪些东西?考试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人在报考之前会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大家心中的疑惑,小编特意整理了2019年事业单位报考问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答: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考试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标明为准。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0:00至3月15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三、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答:凡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具备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四、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五、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事业单位?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六、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简章中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指报考人员必需具备的最低工作年限,如“一年”,其工作年限则要求为一年及以上,即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七、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答:(一)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二)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2019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三)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四)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五)报名信息在提交报考岗位后不得更改。八、对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答: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九、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答:首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十、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十一、何时可以打印准考证?答: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后,务必在2019年4月17日10:00-4月19日16: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使用。十二、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答:(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报考,一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撤消和改报。(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三)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四)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五)网上报名提交岗位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所有报名信息均不能更改。(六)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七)由于网络等不确定因素,请考生错时报考。十三、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书籍、纸张、笔记、及各种电子、通讯工具和设备等入场。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尚未公布的试题及属于国家秘密。考试期间(结束前),非法复制、获取、传递、散布试题及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六)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考点无停车条件,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八)考点内禁止吸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十四、笔试作答有何要求?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作答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写(涂)本人姓名、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码。(三)报考人员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十五、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有无指定考试用书?答:本次考试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十六、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十七、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答: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9年5月20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十八、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要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须同时符合。面试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十九、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答: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二十、对提供的报考信息不实如何处理?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的规定,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成绩,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二十一、报考人员于考前还须周知的相关内容有哪些?答:(一)为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3、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报考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报考人员实行检查。4、暂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5、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6、制止和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报考人员继续参加考试。7、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的,依照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十、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十二、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方式采取什么形式?答:按照《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有关要求,今年仍采取集中招录和分散招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次笔试,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另有笔试需要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二十三、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答: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详见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328、32504293考务咨询(考场安排、笔试组织问题解答):12333监督电话:详见各单位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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