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人事考试机构报备(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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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不向人事考试机构报备

2、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企业)

3、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不参公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不向人事考试机构报备

不向人事考试机构报备

猎考网编辑为考生准备岳阳2023年经济师考试考前重要提示,为考生发布经济师考试的相关资讯,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21-22日举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请人员认真阅读我院网站发布的《湖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的具体要求,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提前彩色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进入考点时主动配合考点人员查验。二、1.本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可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网址)2.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文具仅限于铅笔。严禁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配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随身携带的非考试用品统一存放在知识点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离场时自行取走。3.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4.在开始作答之前,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5.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须立即举手询问,并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6.考试全程,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7.考试结束后,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三、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四、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因防疫需要,人员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知识点后即停即走。五、人员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单位社保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参考),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前彩色打印),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六、所有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包括在考场就座后考试作答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七、1.考生考试当天现场体温测量及复测均异常(≥℃)、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月8日以来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考试当天能提供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为方便安排隔离考场,请考生提前自主查询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条件2的人员在11月20日12:00前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主动报告备案,没有主动报备的不允许参考。八、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九、根据规定,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十、考试结束铃响,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十一、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十三、人员在考前及考试期间应按规定主动如实申报自身健康状况及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包括虚假健康码行程卡)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敬请广大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附件1:部分涉考法律提示1、《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教育考试;(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三)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考试。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考试”。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涉及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等器材的,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认定。第四条 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第五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四)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五)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六)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六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第七条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第八条 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第十条 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二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第十三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附件2:湖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湖南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进行。疫情防控按照人社部考试中心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人考中心函〔2020〕32号)和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0〕4号)执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14天(考试日)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湖南省境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三、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小时到达考试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五、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六、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考试(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依据。七、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且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请此类考生在考前一天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主动报告备案。八、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九、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知识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十一、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十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三、根据规定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十四、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湖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湖南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南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报备电话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娄底郴州永州怀化湘西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8506374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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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

一种是纯事业单位,也就是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你所说的非参公事业单位,纯事业单位又分三类,公益一类二类三类,对应的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差额自筹三种参公事业单位可以理解为公务员单位,只是叫法不一样财政全额就是地方财政给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是哪些你发。

“参公即参照公务员”是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一说到公务员,想必你就应该知道这类事业单位是有多么重要啦吧说啦那么多,到底参公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都需要参照公务员体检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应当具备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

一句话,所谓的“参公”,就是指该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受公务员法调节以参公事业单位为例人员的工资不再以职称而晋升,而是以职级而晋升原先的什么中级副高或高级职称一经“参公”一律取消,只能以。

各个省不同因为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权限在各个省但一般来讲,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具备一是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二是单位的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主要有地税工商质监气象药监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等税务这块,国税是中央垂管,地税是省以下垂管在有就是可以进入本地行政单位的二级单位,一般二级单位都是事业单位,也包括参公单位但是。

本轮机构改革,这类参公事业单位已明确被取消,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今后,不再增设或单设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也明确不能出现委办局等字样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后,根据职能。

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不参公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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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以及不参公的事业单位有哪些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有哪些?
  • 2、非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
  • 3、那些事业单位属于行政执法类 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单位,参公实际上就是公务员,跟事业单位是两码事。
  • 4、事业单位有哪些
  • 5、事业单位除了参公事业单位还有哪些
  • 6、事业单位,但不是公务员,有哪些职位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1、按行业事业单位分类:

大致分为教育、科研、勘察设计、勘探、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农林牧水、交通、气象、地震、海洋、环保、测绘、信息咨询、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进出口商检、城市公用、物资仓储、社会福利、经济监督、机关后勤及其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他25个行业类别。

2、按性质和特点事业单位分类:

可分为具有非政府公共机构性质的事业单位,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计划生育协会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养老院、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重要的医疗卫生单位、疗养院、考试管理中心等;具有生产经营性和能力的事业单位。

如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广播电视台、报纸、刊物和出版社、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房产管理、园林设计等单位。 事业单位按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我们参加考试来说,一般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医疗类。教育类和医疗类大家肯定都清楚,综合类一般指的就是这两类之外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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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参公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5分 前面的这位网友已经回答的相当透彻了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要想知道一个地方具体到哪些单位是参公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就要请教当地的编委办了。

问题二:怎么区分非参公事业单位与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是 *** 委托或受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国家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因此实质上也是公务员;同时参公单位中还有一些人是工勤人员,这肯定不是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是可以在公务员单位之间进行调动的。

问题三: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什么是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如何分 一、参公

1、参公是我国 *** 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 *** 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2、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3、编制性质:参公整体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但编制上不属于公务员的行政编,属于事业编制。

4、待遇区别:参公的事业编和公务员都属于国家财政同一拨款,几乎在薪酬福利上没有差别,然而一般来讲参公单位比党政机关的规格要低,晋升空间可能不如公务员大。

5、人员调动:只要有接收单位和你现在单位双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和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互相调动。如果相互调动,公务员调动为参公,编制上会从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相应的,如果参公要调动为公务员,编制上也会从事业编转为行政编制。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

1、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事业编制就是指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有些行政机关也有事业编制,主要是指司机、电工、炊事员、锅炉工等后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3、事业单位分三类: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每一类的意义也不同。

(1)全额事业编制,指的是由财政部拨款的事业单位,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防疫站、公办干休所等。这类的工资全部都由财政部拨款,工资和绩效不挂钩。

(2)差额事业编:差额事业编制,是事业编制的一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3)自筹自支事业编: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4、事业编和公务员晋升渠道差异大吗?

(1)一般情况下,参公的晋升与公务员没有太大差别,可直接提拔。

(2)而其他事业编制,则很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试,评中级、高级职称来进行职级的晋升,如果事业单位的人希望可以做行政领导,只能通过公务员考试来获得晋升。

问题四:非参公事业编有什么用? 非参公事业编,那就是普通的事业编呗,像老师就是。

问题五:哪些部门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005年5月,《公务员法》颁布,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身份。200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该实施方案附件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具体规定了参公事业单位的审批办法。2006年8月,原人事部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详细规定了符合参公事业单位的条件及其审批权限、程序等。以上法律、规章的出台系统规定了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批和管理工作。随着2006年9月,《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的下发,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制度在实践中开始落地生根。据统计,在我国超过4000万的事业单位员工中,“参公”人员约有90万。在中央层面上,目前党中央和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共有19家。另外,还有若干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实行参公管理。2006年8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将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内的21个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

在地方,参公事业单位的情况比中央层面的参公事业单位复杂。首先,中央层面的参公事业单位为地方设立了标杆。按照“上下对口”或“上行下效”的常规,有些事业单位在中央层面实行参公管理,在地方层面通常也要参公管理。例如,各级 *** 党校和行政学院。其次,一部分事业单位虽然在中央层面没有实行参公管理,在地方可能实行参公管理。例如,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没有实行参公管理①,但全国各省的农机监理总站基本都实行了参公管理。再次,同一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不同地区参公情况也不同。例如,同为市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新疆、四川大多实行参公管理,北京、河北却不实行参公管理。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一般事业单位来说,两者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实行公务员制度,后者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录、晋升、薪酬、退休、养老等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录制度,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人员招录必须遵守《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系列规定执行。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事业单位,经审批,才能取得参公管理的身份。《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事业......

问题六:什么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 绝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是不参公的。

首先,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即你的上级主管单位是某个中央或国家级别的单位,比如财 政 部、妇 联,等等

其次,既然绝大部分事业单位是非参公的,那就说说参公的。参公,说白了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公的事业单位,其人事管理、经费来源、工资标准等等一切规章制度都和机关公务员单位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其员工不是公务员而是事业编制而已

问题七:公务员编制和参公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不具有行政编制的,都不是公务员。关于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因此,参公身份,是事业编制,不是行政编制。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问题八:参公事业单位跟一般事业单位有啥区别? 参公是纳入地方的行政编制的。参公管理的事业编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和标准进行管理(局限在本地区的人事部门内);全额事业编是没有以公务员的待遇和标准进行管理。

问题九:什么是参公的事业单位 根据以前的公务员条例:国家行政机关里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他们肯定是行政编制,比如某市市长;党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也是行政编制,如某市市委书记;还有委托授权行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为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如某某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最新的《公务员法》凡有行政编制的都是公务员,储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党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定义为公务员,也就是以前所说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党的部门如市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工作人员都由以前的参照管理变为公务员,因为他们都是行政编制。新的《公务员法》把除行政编制以外的委托行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统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以前参照管理现在就是公务员,而现在所称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却是以前所称的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问题十:公务员单位和参公单位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有参公事业单位和非参公事业单位之分,其中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又分为两类:使用行政编制的参公事业单位和非使用行政编制的事业单位。前者主要是一些群众机构和社会团体机构,例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员身份有两类:公务员和工勤。这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前叫做机关工作人员,尽管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是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后者是目前比较普遍的是地震局、气象局、证监局、银监局、保监局以及其他一些被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由国家承担工资福利的单位。人员身份有两类: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和工勤。参照公务员答管理工作人员使用的不是行政编制,而是事业编制。实现所谓的公务员身份有四种形式:委任、考任、选任、聘任

委任:由上级机关直接任命担任某种职务,直接拥有公务员身份;

考任:通过考试的形式任命担任某种职务或者从事行政机关某种工作。主要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领导职位的考试录取制度,考取后经过试用期限合格登记为公务员身份;

选任:通过选拔的形式任命某人担任某种职务,一般为领导职务或副处以上调研员非领导职位的选拔,选拔后经过适用期合格登记为公务员身份;或者通过选调的形式,这种形式要求选调前本身就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身份。

聘任:在一定期限内,聘任为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期限届满,根据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继续聘任。相当于西方的 *** 雇员。其他所谓聘任制公务员,并不是传统以上公务员含义,因为不是铁饭碗。

在此还要澄清很多同志认识上的误区:误区一, *** 机关领导职务都是公务员行政编制,副处以上或者科长都是公务员编制这是典型的认识误区。是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要看单位性质。但是性质是什么,个人身份当然就是什么。例如原先在卫生局当局长,正处级,现在调到某事业单位当正处级主任。那么人员编制就从行政编制变为事业编制。这个是肯定的了。误区二,行政编制和参公编制没区别区别当然是有了,对于科级以下职务或者副处以下以下非领导职务,意味着你要想调动,有了门槛的限制。有些省份的选调或者调动,必须是具有公务员行政编制身份的。 没有这个身份,是不能调动到行政编制的机关的。当然,你要是在本地混不调动,那么工资待遇上没什么差别。

也就是说参公在待遇福利上基本和公务员基本一致,同样能参加公务员的遴选、提拔。

执法类事业单位一般从名称就能看出来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如xx执法大队(局)、xx监察大队(局)等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有一部分xx管理局也是。参公事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身份是事业编,但是纳入公务员管理,享受公务员同等待遇,包括政治上、经济上。

现有事业单位包括十八大类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

1、教育事业单位: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其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他教育事业单位。

2、科技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3、文化事业单位: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4、卫生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体育事业单位: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7、交通事业单位: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8、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9、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10、信息咨询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企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1、中介服务事业单位:技术咨询事业单位、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12、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勘察事业单位、设计事业单位、勘探事业单位、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13、地震测防事业单位: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地震预报事业单位、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14、海洋事业单位:海洋管理事业单位、海洋保护事业单位、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1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环境标准事业单位、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16、检验检测事业单位:标准计量事业单位、技术监督事业单位、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17、知识产权事业单位:专利事业单位、商标事业单位、版权事业单位、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1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19、其它类:如环保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某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

参公事业单位跟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在于:除了名义上该单位的性质还是属于事业外,其内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人员管理等,均与公务员类同。一句话,所谓的“参公”,就是指该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受《公务员法》调节。以参公事业单位为例:人员的工资不再以职称而晋升,而是以职级而晋升;原先的什么中级、副高或高级职称一经“参公”一律取消,只能以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的名义。再有,如果工作需要,参公人员可以直接调动至政府机关工作,其中的原因,正是因为其身份的“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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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做的事业单位的介绍,那事业单位有哪些岗位呢?不同岗位的比例又是多少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事业单位有多种分类方法。事业单位包括哪些呢?这就涉及到事业单位分类,下面将按照收入来源、行业、性质和特点三个方面来说明事业单位有哪些?

按收入来源事业单位分类一般是按照其收入来源分类,大体可以分为"全额拨款"、"参公(即参照公务员)"、"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参公(即参照公务员)”是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

3.财政补贴又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乡镇医院的差额拨款一般落不到实处,医院自身没有多少收入,不利于人民的身体检查和疾病治疗以及基层医院内部人员的稳定。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相关措施来解决此类问题。

4.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按行业事业单位分类大致分为教育、科研、勘察设计、勘探、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农林牧水、交通、气象、地震、海洋、环保、测绘、信息咨询、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进出口商检、城市公用、物资仓储、社会福利、经济监督、机关后勤及其他25个行业类别。

按性质和特点事业单位分类可分为具有非政府公共机构性质的事业单位,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计划生育协会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养老院、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重要的医疗卫生单位、疗养院、考试管理中心等;具有生产经营性和能力的事业单位,如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广播电视台、报纸、刊物和出版社、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房产管理、园林设计等单位。

事业单位按我们参加考试来说,一般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医疗类。教育类和医疗类大家肯定都清楚,综合类一般指的就是这两类之外的单位。综合类、教育类和医疗类在考试内容上有较大的不同。

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他们差别还是挺大的,那么在他们当中,谁的福利待遇会更加诱惑,更能吸引人呢?网罗网友的意见和我自己得知的,我觉得还是参公事业单位相对诱惑些。

“参公(即参照公务员)”是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一说到公务员,想必你就应该知道这类事业单位是有多么重要啦吧。

说啦那么多,到底参公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有多好,能完胜事业单位其他分类?参公单位一般是党政机关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工资待遇和完全参照公务员管理,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但因为大部分参公单位机构规格比党政机关要低(二级局为主,少部分例外),在晋升方面空间要小一些,这或许也是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与公务员的最大差别吧!

其实公务员也好,事业单位也好,我觉得能够找到自己合适的岗位,自己喜欢做的,那么其他的我觉得都是可以另当别论啦!还有没有上岸的小伙伴也不要太揪心,好好努力,你只有上岸之后才能知道岸上哪一块才适合你嘛,加油吧!

为什么越来越多人报考事业单位?

在最近几年中,小编发现报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人越来越多。在近几年中,报考的人数直线上升,报考公务员人数多很好理解,在多数人眼中【公务员=福利好+有面子+就业稳定+有保障】,而事业单位呢,福利待遇不如公务员,甚至有些岗位还不如企业普通打工者,工作也不像公务员般轻松,可就算如此还是有成千上万考生争抢着进入事业单位编制,那么究竟为什么这些人对考事业单位那么热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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