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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201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1日一、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区内外普通全日制高校蒙古语授课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须取得相应学位;4、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高考入学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或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6、本科、专科学历应聘者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二、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区内外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贫困家庭毕业生;4、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高考入学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或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残疾人报考者须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身体条件);6、大学本科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三、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在区内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基层服务人员;(2)非乌兰察布市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基层服务人员。四、乌兰察布市2014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报考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户籍限制、准入资格、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各附表。更多信息请访问乌兰察布市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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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表11年内蒙古教师招聘: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乌兰察布市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11工程” 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1年乌兰察布市市直有关单位公开招考、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乌机编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经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不限户籍;高考达到一本线被“211工程”大学录取的本科生,且毕业取得学士学位,限乌兰察布市户籍(高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 4、“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在乌兰察布市服务和已经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区民生服务者”、“人才储备”、到嘎查村任职村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5、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用后,工作必须达到5年以上。 8、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市直单位招聘“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且在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考核招聘部门的招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市直单位招聘“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报名者如需咨询《招聘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招聘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招聘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采取报名者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至9月19日17:3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专用网址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填写详细信息。 2、报名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聘“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如在服从调剂其它岗位一栏,注明服从调剂,可由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剂或按储备人才充实到各部门,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各招聘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市人社局、教育局、纪检委、编办等部门须对报名者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22日。 2、报名时对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的,由用人单位主管局、市人社局、纪检委、编办等部门对报名者实施考核,按在校期间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同时列出报名者同意调剂或储备人员名单,提交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报考教师岗位的“211工程”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在规定时间组织试讲,对试讲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出具胜任本单位教师岗位证明,按程序给予聘用。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的,按试讲成绩择优选用。未聘用人员按专业对口的原则予以调剂岗位或进行人才储备。 4、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211工程”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面试,面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出具胜任本岗位证明材料,按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四、体检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招聘部门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领导小组将考察和体检结果在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签订聘用合同五年,档案由市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附: 《市直单位招聘“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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