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3、北京人事考试信函
北京人事考试保过班 ♂
北京人事考试保过班还是查查吧 ! 我有一次是没有成绩 ,就复查了,后来通过了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北京人事考试保障局 ♂
北京人事考试保障局对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北京人事考试信函 ♂
北京人事考试信函一 北京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格证书
我有人力抄资源三级证袭 考的 最初级的就算了 最少也要三级的啊 一般都是学校报名 你去问问 肯定要培训的 我的考了一次 没过 考那个肯定要作弊的 不作弊过不了 考场都那样 我实在廊坊师范学院考得 我本人在密云
二 北京市职称证书查询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登陆该网站,点右侧查询证书就可以。 网址请看参考资料。
三 北京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怎么查询不了我13号考完的中级工
您好不知道您考试的是什么职业的中级考试,看一下通知的是多长时间可以进行成绩查询,一般成绩出来后是需要先上传网站才可以进行成绩查询的,可以先咨询下成绩查询时间,12天的话成绩应该出不来,所以您先别着急。 全国技能实训指导联盟练测平台有各个职业资格考试仿真练习试题和模考试卷。
四 北京市技术人员职称证在网上如何查询,要具体的
1、这个证件是全国联网的,只要输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2、即可打开网版页,然后权输入本人的姓名和证件号即可。
3、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证件在上传资料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搜索。
拓展资料:
经过核实,可确认上述信函所申请核查的职称证书均为假职称证书。
为此,市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售假职称证书行动,突击清理了英力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4个涉案机构,抓获涉案人员刘某等40余人,并依法刑事拘留。查抄假证书数百本。
据介绍,涉案机构通过考试保过、证书保真等虚假宣传方式,以职称培训为名举办培训班,吸引个人报名参加培训,并伪造职称证书,伪造官网查询,极具迷惑性,普通工作人员很难区分真假。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拘留人员进一步审理。
据介绍,北京多部门将继续联手打击假职称证书,同时研究落实信息公开,按照资格证书种类和年度分拨分批建立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系统,并对社会开放。
五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北京市*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职称证书
人力资源发的是 *** 认可的,全国通用。北京市的是地方的,至适用于北京市。
六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
登陆 //,点右侧查询证书,点第二项北京地区201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凭条 输入姓名和证件号,可查询出凭条复制凭条到word文档,按要求打印即可
七 个人怎么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个人信息
你直接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查询就可以了。祝你好运。
八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的职业资格证怎么查询真假
您可以在劳动部的网站上查询一下,都有证书的编号
九 怎么查看北京人力资源机构
查看北京人力资源机构可以通过 下载网络手机APP ,在APP中 搜索北京人力资源机构 ,进入后 根据需专求输入机构名称即可查询 。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点击手机中的网络APP。
注意事项:
1、选择资质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广大劳动者在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寻找工作时,要注意选择证件齐全、正规合法、服务规范的资质机构,属清楚了解机构的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2、甄别招聘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广大劳动者在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求职时,应积极了解招聘信息的来源渠道,清楚信息的发布流程,确保拟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应聘,避免盲目性、随意性。
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的 *** 网站,是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中心网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为了统一、规范地宣传首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形象,落实“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的原则,向社会各界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和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窗口。
(10)北京人力资源资格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就业评价处(失业保险处):组织拟订本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和培训政策评价。负责就业和培训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及大数据应用。
负责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势分析,建立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失业人员有关待遇政策。
2、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北京人事考试信函专递 ♂
北京人事考试信函专递北京市2023年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经公布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只要是符合报考条件且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北京的考生均可以报考。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1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二、考试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考试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 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三、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6 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2 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 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见附件 1。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一)高级考试在 1 天内分上、下午 2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二)初、中级考试在 2 天内分上、下午 4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三)各科目考试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 3 小时,人员可提前 1 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 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 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 1 批次内分 2 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 40 分钟。(四)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包括中文(简体)- 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五、报名相关事宜(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2,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3。(三)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高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18 日,初、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29 日。(四)2021 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 4 月底前公布。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一)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二)考生可于考后 60 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三)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 5 年,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1 元。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426 号)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9 元。(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2.高级考试报名流程图3.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4.审核机构联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代章)2021 年 4 月 7 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