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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哪些事业单位可招收自考生(哪些事业单位可招收自考生考试)

2、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单位)

3、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哪些事业单位可以参公)

4、哪些事业单位可能转企(事业单位转企是国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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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哪些事业单位可招收自考生,以及哪些事业单位可招收自考生考试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自考大专学历可以报考什么事业单位
  • 2、自考可以考公务员吗?选择哪些专业比较好?
  • 3、自考可以考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 4、自考本科可以报考江苏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吗?
  • 5、自考本科生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吗?

可以。 事业单位报名条件如下: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坊间流传这样一句话哪些事业单位可招收自考生,宇宙的尽头是考公、考编。虽说是一句玩笑话哪些事业单位可招收自考生,但是也不难看出考公、考编确实很热门。

那么,自考学历可以考公吗?自考哪些专业适合考公呢?

1、自考学历可以考公、考编吗?

有不少同学想要知道自考可以考公、考编吗?答案是肯定的,自考学历是可以考公、考编的。

以2022年国考为例,报考条件要求是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

且在报考指南中,明确指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同样的,以2022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为例,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在岗位表中,大部分岗位是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但是,有不少岗位要求学士以上。所以,建议自考且想考公的同学,尽量拿到学位证。

总之,只要符合报考条件,自考学历考公、考编是完全没问题的。

2、想要考公选择什么专业好?

在所有公务员招考的岗位中,专业主要分为五大类哪些事业单位可招收自考生:语言文学类、管理学类、教育类、财经类、法律类。

(1)语言类

热门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

常见招录单位:街道办,新闻传媒中心、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是自考专业中通过率最高的专业,也是想通过自考报公务员的首选专业。

(2)财经类

热门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学等。

常见招录单位:税务局、发改委、中央办公厅、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机关单位等。

(3)教育类

热门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常见招录单位:教育局、监狱管理局、社区管理办公室、纪委监委等。教育学类专业在社会上就业也比较吃香,属于热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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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规定是可以报的,自考生可以考事业单位。自考本科文凭同国家统招全日制文凭在报考事业单位、公务员、研究生上是一样的。 但自考本科一定要拿到学士学位证书。

在报考时,可以根据职位表中的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每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前会出相应的招聘公告简章,里面会有职位表、岗位表。每个职位都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的限制。只要符合职位的要求,就可以报考该职位。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体看你是哪个地区的,有些地区会有学历的限制,要求要全日制学历。一般而言,招聘公告上对于报考要求和条件都会有明确规定,你看下公告要求,实在不确定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招考单位。

1、可以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都是可以报考的。

2、能报哪些岗位,看具体职位要求,一般职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筛选出自己能报考的学历及专业的岗位选择喜欢的岗位报考即可。

自考本科考取事业单位是可以的。

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相关条件,要求报考事业单位考试的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部分地区对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学历。

具体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咨询当地招生办。所谓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也包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即已经取得专科文凭的学生通过自考本科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自考本科生是可以持该学历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但是最近几年有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全日制毕业生才可以报考,每年官方都会下发事业编岗招岗文件,职位会有限制,具体情况要看事业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

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单位)

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单位)

1、公务员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党政机关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其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他一些社会团体,在这里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一般都为公务员,除了个别工勤编制参公事业单位与一般事业单位在享有的资源方面存在不同参公事业单位通过参公管理身份。

2、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的,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机关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尤其在市县级别,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农业局下的农机局等等,虽然这些单位也叫局。

3、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比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团体,因其使用的行政编制,但没有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

4、不能参公单位的性质和公务员差不多了,在面向社会招考时参公单位招录人时是在公务员的考试中进行的,而不是和事业单位考试一起的了,所以两者的性质不一样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各种矛盾日益凸显,作为机构编制部门主攻的。

5、例如,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没有实行参公管理,但全国各省的农机监理总站基本都实行了参公管理再次,同一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不同地区参公情况也不同例如,同为市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新疆四川大多实行参公管理,北京河北却不。

6、同样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ldquo参公事业单位rdquoldquo参公人员rdquo3行政类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中,根据承担行政职能的多少,被划分为完全主要部分三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就是典型的。

7、参公单位非常多,没有办法一一列举比如说综合执法局下属的执法大队,归市里某委的XX管理处XX办公室等等都是参公单位公务员招考信息上都有说明,参公单位改革已经开始将来参公单位都将取消,具体某个参公单位何去何从。

8、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到2020年底前,承担行政执法功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过渡为参公或行政机构承担生产经营的,逐步改为企业而承担公益服务的,将逐渐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这个要求。

9、大部分还是事业编制,但是有些地方,一些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等到有行政编空时,上了行政像广东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改名为安监局执法分局,全部用行政编有些省省一级环境保护监察总队,先是参公了,后转行政编了。

10、首先,中央层面的参公事业单位为地方设立了标杆按照“上下对口”或“上行下效”的常规,有些事业单位在中央层面实行参公管理,在地方层面通常也要参公管理例如,各级中共党校和行政学院其次,一部分事业单位虽然在中央层面。

11、哪些事业单位可改为参公你好,在机构改革中单位合并到机关,且有空余编制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可以转为公务员另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调任公务员。

12、这个问题回答很简单,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你所在单位及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具有政府行政职能的工作,这样就具备参公条件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文件精神,你单位可以提出单位及人员参公申请,经上级批准后,事业单位就参公了,事。

13、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等,都被法律法规赋予了执法权限或委托执法,此前先后都被审批为参公单位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党校和档案局之类的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参公管理。

14、16黄埔军校同学会 17欧美同学会 18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19中华职业教育社 20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注这些中央机关明确“参公”,其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公”,其会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不列入。

15、1承担移民管理职能的 现阶段很多地方都设置有移民管理局,这里面的人员主要承担移民管理职能,即工作的行政职能比较强,当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这些人也可能直接转为公务员2承担文物管理职能的 事业单位中承担文物管理职能。

16、这就给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依然参公,指明了改革方向,也提供了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公益一类事业编包括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2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3不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

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哪些事业单位可以参公)

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哪些事业单位可以参公)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以及哪些事业单位可以参公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哪些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具体单位
  •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哪些
  • 4、参公事业编有哪些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基地、农机部门等。

按照“上下对口”或“上行下效”的常规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有些事业单位在中央层面实行参公管理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在地方层面通常也要参公管理。例如,各级中共党校和行政学院。

其次,一部分事业单位虽然在中央层面没有实行参公管理,在地方可能实行参公管理。例如,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没有实行参公管理,但全国各省的农机监理总站基本都实行了参公管理。再次,同一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不同地区参公情况也不同。例如,同为市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新疆、四川大多实行参公管理,北京、河北却不实行参公管理。

拓展资料:参公人员转任公务员情形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参考资料:人民网:已参公单位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人怎么办

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三大类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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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党校和档案局等单位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

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交通局的交通执法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等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

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

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具体单位

1.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业单位有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基地、农机部门、人民银行、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民族事务委员会、统计局调查队等。各级中共党校和行政学院,在中央层面施行参公管理,在地方通常也会施行参公管理。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并没有实行参公管理,但全国各省的农机监理总站却基本上都实行了参公管理。

2.而同一职位的事业单位,在不同的地区,参公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比如说,同为市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新疆、四川大多实行参公管理,北京、河北却不实行参公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哪些

一、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

根据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规定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必须具备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完全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就是其中一种。像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等等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都是2007年第一批审批参公的事业单位,类似的参公事业单位还有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本轮机构改革,这类参公事业单位已明确被取消,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今后,不再增设或单设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也明确不能出现委、办、局等字样。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后,根据职能性质划转,要么归并到行政机关作为内设机构,逐步过渡为机关单位,要么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原参公人员身份和待遇不变,直至退休编制核销。

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部分参公。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被明确要求全部撤销,行政权力划归机关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前,已经开始将省市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撤销,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将三类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根据管理权限,全部划归到主管机关。同样,由于行政编制稀少,而且实行总量控制,完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全部划归行政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极小,绝大多数人员依然会保留或者分流到其哪些事业单位可能参公他事业单位,过渡期后取消参公身份,成为事业人员。

二、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

这一类别的参公事业单位有很多,主要集中在各大职能部门的二层,如文新广局的文化执法,交通局的交通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等,都被法律法规赋予了执法权限或委托执法,此前先后都被审批为参公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执法类机构是唯一被保留参公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中央出台具体规范文件之间,执法类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都将保持现状,随职能划转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交通、农业等五大领域执法队伍基础上,探索成立“5+N”模式综合执法机构。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行政执法职能只能由公务员身份的干部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心在县区一级,设区的市,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一般是将市区执法中心整合,以区行政执法中心为主。由于县区行政编制实行问题控制,行政执法机构主要是大队或者中心来承担,使用事业编制,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明确县区一级成立行政执法综合中心,或者成立农业、市场、环保、文化、资源等五个行业执法中心。改革后的行政执法单位依然使用事业编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由于执政执法机构庞大,涉及执法人员众多,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问题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编制进行置换。根据辽宁省县区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行政执法综合中心依然是事业单位,取消了参公属性,已经参公的人员参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于单位已经不参公,个人身份参否长久保留,情况并不乐观。

三、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

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党校和档案局之类的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参公管理。党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维持现状,没有什么新的政策动向。档案局将其承担的行政权力职能划归党委办公室,档案局在党委办公室挂牌,其公益服务职能由档案馆承担,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群团组织是指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等,在基层尤其是县区,由于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总量控制,工青妇使用的行政编制比较少,残联、文联、科协基本不使用行政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动向,群团组织将和党委机关一样,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哪些事业单位可能转企(事业单位转企是国企吗)

哪些事业单位可能转企(事业单位转企是国企吗)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哪些事业单位可能转企,以及事业单位转企是国企吗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改企业是怎么回事?
  • 2、这些事业单位转企,取消编制!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
  • 3、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这类单位一定会转企业吗
  • 4、事业单位改制中,什么样的事业单位会转成行政单位,什么样的要转企?
  • 5、请问县级区建设局下属单位有可能在以后的事业单位改革中改为企业吗?(现在是事业编)
  • 6、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后要转为企业吗

政府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1985年3月,国家首先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

在这一改革中,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并入企业,有的转制为科研生产型经济实体或与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围绕发挥事业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业单位转企、实行灵活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改革似乎迫在眉睫,我们再把目光放到事业单位改革时间上来看,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后将彻底完成转企改制,这部分人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如果这项改革顺利落实的话,至少要影响数百万事业单位职工。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这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有:

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类科研,商业性地质勘査,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 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事业单位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造成资源浪费,体制岗位会越来越少,有混饭吃的这种人也会越来越少,很多人一时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是社会本来就应该往前发展的,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才会不惧改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有三个基本原则:

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

2、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就业。

1、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

"事"指职能,"编"是编制,"人"是人员,意思是连人带编一起随职能整合,职能整合到哪里,人员编制一起调整到哪里。

事业单位整合或者撤销,其行政类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由于行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量控制,不能随职能大批量转换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机关又不允许混岗混编,使用事业编制,因此, 行政类职能整合到机关,原来承担职能的事业人员和编制,随职能转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剥离整合后,人员编制可以随同职能整合到新的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和编制类型不发生改变。因此,还要加上一条人为的规定:同类性质的单位进行职能划转、整合时,可以执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即行政职能整合到行政单位,事业职能整合到事业单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由于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都有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的要求,人员编制精简在20%左右。而机构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因此, 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职工。

自定自筹类编制及人员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编制类型,多数省份早已经按要求清理结束。下一步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员。《机构编制法》颁布实施后,不允许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经营,推向社会,因此,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河北省试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全面清理辞退了所有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不允许执法队伍中有编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3、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机构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为基础,提出了对临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执行政策基本统一,都是“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年限可放宽至8——10年。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许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审批,组织部门还全面叫停了领导干部女50岁、男55岁提前“退居二线”、不担任实职的做法,以前这种情况以“提高一级工资待遇”为条件,吸引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现在提前离岗不仅不允许,还被党报党刊严肃批评,定性为另一种“腐败”行为。

在机构改革中,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恢复提前“退居二线”的说法(领导职数大量减少,退居二线的政策也不是就彻底没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却明确提出了“临近退休人员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宽了病休的条件,以及对工人、干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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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后的归宿都是转企。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明晰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后命运。其实自收自支只是财政拨款的一种形式,并不绝对代表这个单位性质。简单说房管所,运政,路政在有的地方就是自收自支单位,但这类单位直接简单粗暴转企还是不可能的。还有像我们这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县级是一般事业单位,市级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省级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象这类单位以后肯定不会转企。

履行行政执法的单位会转为公务员单位。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估计有四分之三要转为企业吧。

没有。代建办现在只有几人是事业编制哪些事业单位可能转企,大部分是企业编制。因为属于城市投资性质,是代建政府项目的单位。

2018年事业单位新改革哪些事业单位可能转企:分为三类。

第一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极少数有机会可以转公务员行政编。

第二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2018年年底将会转为企业,将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按照效益分为两类。

第三类: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将会保留事业单位序列,取消编制,如高校教师以及公立医院医务人员。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哪些事业单位可能转企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建单位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般会向两个方向改革,一个是保留公益性质,这种针对的是一些没有收费职能,或收费职能较少且呈撤消趋势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种事业单位的职能可能会继续保留较长时间,等以后改革更深入,再决定最终的改革偏向。另一个就是改制为企业,这种一般是局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有收费机能且承担的机能可以被社会替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会改制为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大多数都是属于财政差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事业编制称为差额事业编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都或多或少承担收费或者中介服务职能,由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大多数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但收费职能性质并未发生改变,只是单位由差额变成了全额供给,也可以说依然是差额,但差额部分为0%。事业单位转企业是要进行工商登记的,工商登记以后,原来的事业编制全部都要收回。也就是事业编工作人员转企改制前与人社局签订的聘用合同,转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当然除非你有其他未转企的行政类或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收,才可以与人社局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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