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企的有哪些(事业单位转企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考试要什么(事业编转公务员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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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转企的有哪些(事业单位转企事业编制人员)

2、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考试要什么(事业编转公务员考试条件)

3、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呢)

事业单位转企的有哪些(事业单位转企事业编制人员)

事业单位转企的有哪些(事业单位转企事业编制人员)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转企的有哪些,以及事业单位转企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2022年哪些事业单位改企业
  • 2、事业单位转企业国家都有什么政策
  • 3、哪些事业单位改企业
  • 4、这些事业单位转企,取消编制!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
  • 5、事业单位改企业是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事业编制。在2022年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业改革,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改革完成。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结束,只剩下一部分长期由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辅助、后勤管理类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由同级地方政府确定,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另一种理解是因为由地方政府确定,因而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机构编制法》即将出台,今后不再设立事业编制新类型,事业编制也由省统筹,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认。要么置换,要么核减人员,没有第三条出路。2.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行政监管类和行政辅助类,以及部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其职能划归机关,今后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层行政机关单位数额限制较死,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本来行政编制就少,这几年还因为机构改革和控编减编取消了不少。因而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只是今后不再增批该类事业单位。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设立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承担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能、没有收费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小的类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集中分布的类型,除过党群团机关之外,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并非所有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能够参公。除乡镇卫生院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全额供给的地方财政拨款单位。当然全额、差额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另一种方式,和是否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联系不大,也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地方。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有收费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职能如果能被社会或者市场所代替,将会被推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如果职能不能被社会或者市场代替,将保留职能及单位,或者剥离后部分推向市场,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其职能部分转由其它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承担。这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集中的类型,改革力度较大,改革方式多样,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其人员编制,该取消的取消,该改制的改制,但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一般都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年龄或者工龄符合条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门接管。公益二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大,也最难确定最终归属的单位,有保留的,有合并的,有整合的,有剥离的,有直接改企的。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政府对转企单位提供具体政策支持:

第一,人员分流安置政策。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指出:对于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

对于在职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在人员分流安置中,重点和难点是对于提前离岗人员的补偿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

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特别对转企改制过程中经批准撤销出版社工作人员分流安置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出版社撤销后,其工作人员由主管主办单位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妥善安置;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第二,社会保障政策。

现行关于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最为详细: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国家规定(即“老人老办法”);

对于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即“新人新办法”);

重点也是难点的是关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的问题)。解决好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改革中,对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采取了这样的补偿办法:

在5年过渡期内,其差额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加发比例逐年递减(5年分别为90%、70%、50%、30%、10%),最终过渡到企业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三,资产管理政策。

由于事业单位所具有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在转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使公共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并能够为促进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支持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也很重要。相关文件都对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

如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可通过资产清查,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做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库存呆滞出版物超过一定期限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在税前据实扣除,不采取税前提取提成差价等准备金办法。

而对于国有文化企业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改制后,土地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批准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则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资产评估后以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转增国家资本。

在地方改革实践中则有更多变通性的优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办公用房属于原主管部门并免费提供转企单位使用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继续让其免费使用;属于租赁关系的,过渡期内维持现有租赁价格不变。

第四,财政税收政策。

在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

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并规定为确保转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

在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规定执行期限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要在全国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则表示,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是用人机制转换的关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都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点环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我国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央企,治理拖欠,还将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2015年以前全国事业单位全部改制完毕 由于事业单位现状是国家包办包养,财政拨款,及平均主义的管理体制,一个最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导致政府机构改革安置的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军转干部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及一些所谓的社会精英不去国家和社会最需要之一的生产经营第一线主战场多创造社会财富,而是象潮水一般拥向吃财政的事业单位,使事业单位成了“蓄水池”,这种蜂拥而至的流入结果使得许多事业单位超编严重,机构膨胀,人浮于事,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与积压并存,需要的高科技人才进不来,不需的人员出不去。同时,由于人员增长过速,人头费、各种补贴大幅度增加,超出了财政承受能力,使财政不堪负重,所有的经费都花在“人头费”上还不够。这种现状限制了事业的发展,在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今天,很多弊端、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尖锐,影响了事业的发展,使事业单位数量及编制人员越来越多,国家财政负担越来越大。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改革似乎迫在眉睫,我们再把目光放到事业单位改革时间上来看,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后将彻底完成转企改制,这部分人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如果这项改革顺利落实的话,至少要影响数百万事业单位职工。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这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有:

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类科研,商业性地质勘査,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 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事业单位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造成资源浪费,体制岗位会越来越少,有混饭吃的这种人也会越来越少,很多人一时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是社会本来就应该往前发展的,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才会不惧改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有三个基本原则:

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

2、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就业。

1、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

"事"指职能,"编"是编制,"人"是人员,意思是连人带编一起随职能整合,职能整合到哪里,人员编制一起调整到哪里。

事业单位整合或者撤销,其行政类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由于行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量控制,不能随职能大批量转换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机关又不允许混岗混编,使用事业编制,因此, 行政类职能整合到机关,原来承担职能的事业人员和编制,随职能转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剥离整合后,人员编制可以随同职能整合到新的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和编制类型不发生改变。因此,还要加上一条人为的规定:同类性质的单位进行职能划转、整合时,可以执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即行政职能整合到行政单位,事业职能整合到事业单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由于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都有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的要求,人员编制精简在20%左右。而机构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因此, 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职工。

自定自筹类编制及人员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编制类型,多数省份早已经按要求清理结束。下一步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员。《机构编制法》颁布实施后,不允许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经营,推向社会,因此,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河北省试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全面清理辞退了所有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不允许执法队伍中有编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3、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机构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为基础,提出了对临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执行政策基本统一,都是“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年限可放宽至8——10年。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许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审批,组织部门还全面叫停了领导干部女50岁、男55岁提前“退居二线”、不担任实职的做法,以前这种情况以“提高一级工资待遇”为条件,吸引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现在提前离岗不仅不允许,还被党报党刊严肃批评,定性为另一种“腐败”行为。

在机构改革中,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恢复提前“退居二线”的说法(领导职数大量减少,退居二线的政策也不是就彻底没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却明确提出了“临近退休人员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宽了病休的条件,以及对工人、干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新时代学习图书推荐:

政府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1985年3月,国家首先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

在这一改革中,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并入企业,有的转制为科研生产型经济实体或与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围绕发挥事业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业单位转企、实行灵活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考试要什么(事业编转公务员考试条件)

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考试要什么(事业编转公务员考试条件)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考试要什么,以及事业编转公务员考试条件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考试都会考哪些内容?难度大吗?
  • 2、事业单位可以转公务员吗
  • 3、如何从一个事业单位考公务员?

这个不一定,事业单位的招考是很灵活的,主要分为三类:委托当地人事部门出题公开招考。采取这种方式招考的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和公务员考试类似,主要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一些单位会单独再考公共基础知识 。

如果相互调动,公务员调动为参公,编制上会从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相应的,如果参公要调动为公务员,编制上也会从事业编转为行政编制。

事编人事编制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试题难度较 公务员:难,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

看你报考的单位性质,考题会有和工作相关的内容,不会全篇。难度比公务员考试低,分值分布也不像公务员考试那么固定,而且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考试是不考行测而是考公共基础知识的。建议下载个粉笔APP,大量刷题,对公基很有帮助。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综合能力考试多看哈公共基础知识的书,然后再了解哈当地的一些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就可以了。而公务员考试的话建议看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方面的书籍。

试题难度 公务员考试较难(试题难不意味着难以考取,难度仅是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试题简单不意味着容易考取,因针对具体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少,试题简单即可区分优劣。

1、普遍情况来看,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转为公务员,只要有接收单位和你现在单位双方的同意,一个愿意放人一个愿意接收就可以。事业编不经过考试是不可能调入这两种单位的,而公务员和参公是可以互通的。

2、(3)破格提拔的情况(要努力争取)原则上事业编制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但如果某个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特别突出、年度考核连续都是优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

3、承担移民管理职能的 现阶段很多地方都设置有移民管理局,这里面的人员主要承担移民管理职能,即工作的行政职能比较强,当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这些人也可能直接转为公务员。

4、可以。事业编可以转公务员,转公务员有三种途径,第一种,参加省级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二种,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公选);第三种,破格提拔的情况(要努力争取)。

5、不过在现实工作过程中,副高级职称可以享受到副县级待遇,不少事业编制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不想通过调研的方式转为公务员,因为调任后级别很难进行确定。

1、首先是恭喜你成功上岸,但你得要看自己所在的这个事业单位岗位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因为最初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时,有些岗位明确标注了需要服务三年,五年,如果服务年限没有满的话,基本上不能报考公务员。

2、所以,只要考取副科级教育事业编,进入乡镇班子任职,基本上都是能转为公务员的。2:教育事业编达到处级,可以转任为公务员的领导职位。年龄要求:不限。

3、事业单位在编若想报考公务员考试,首先要看考生所任职位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如果任职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报考;如果满足,考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但要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才可以报考。

4、方法一:通过省考、国考考录成为公务员。与体制外考生不同,事业编人员考公压力很小,就算考不上,也还有事业编保底。事业编最大的福利就是可以参加省考国考(不像在职公务员,国考和大部分省都已经禁止再参加公考)。

5、事业单位转公务员六种途径如下:被提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干部管理体系的人员,都是在国家干部后备力量选拔的范围之内。在满足一定任职条件后,可以被提拔到行政机关任副科级以上领导。

6、可以考的。除非所在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而报考人员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如果任职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报考;如果满足,考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但要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才可以报考。

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呢)

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呢)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以及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呢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怎样转岗
  •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可以互转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3、事业单位多次转岗
  • 4、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需要哪些硬性条件?

每个省市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的转岗方法不同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以福州市为例:

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中,不同岗位的人员可以转岗。要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且通过竞聘上岗,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上报所属主管部门及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不过一个聘期内只能转岗一次。

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的,要聘满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原则上从管理十级岗位聘起。其中,取得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职务),并符合管理九级岗位条件的,可以聘任管理九级岗位。

扩展资料:

河南省的转岗内容: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两类岗位人员的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两类岗位转岗竞聘工勤技能岗位,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转岗竞聘后的相关待遇,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位认定后,才能按政策规定执行新的岗位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日报——福州市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同岗位可以转岗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是可以互转的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事业单位转岗需要根据所在的单位具体情况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如果管理岗位有空缺,那么就需要经过单位同意,需要进行公示申报。申请这个岗位之后,还需要经由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局审核,如果单位接受了此次申请,那么就可以从专业技术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如果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也是同样的道理。

根据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岗位通常会分为三个种类,分别是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则是指人员需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而且还需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能力,才能够胜任这个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对人员的能力有相应的要求,要符合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才能够为整个社会提供更加有益的服务,需要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件。

管理岗位则是担任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需要人员能够适应单位的运转,而且还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要满足管理水平的需求。管理岗位的总量一般占据整个单位的一半,要保证管理岗位占据相应的主体,才能够承担社会管理职责。如果人们想要从管理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就需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且需要凭借着职业资格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

如果想要转岗,就需要按照相关的程序来竞争,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以及工作程序。这个转岗一定要经过事业单位的领导同意才能够实施,当单位发布竞聘岗位等信息的时候,就可以发布转岗信息。转岗的过程通常会分为笔试和面试,而且还会经过组织考察,要严格按照各个省份的相关规定去执行,如果竞争的是普通公港,那么只需要进行直接考察。

事业单位转岗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的基本条件事业单位转岗有哪些要求

1、必须要遵守宪法以及其它的法律规定。

2、转岗人员必须要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相应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以及专业还有技能方面的资格条件也是必须要符合的。

4、适应拟聘岗位要求的身体以及年龄方面的条件也要符合。

5、在本单位要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且在转岗之后三年考核均要达到合格以上的等次。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需要哪些硬性条件?

事业单位工业、地勤岗位转岗到管理岗位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岗位等方面。在事业单位实施工勤人员转任管理岗位,学历要求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并不是全部需要全日制学历。只要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调入单位肯定有管理岗位空缺。至于其他方面,各地规定不一,但都是对工作年限和年终考核结果的要求。但是,在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是学历,已经满足了其他要求。

在基本条件具备、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与其他管理岗位类似,享受类似待遇。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管理主要分为岗位管理和身份管理,其中岗位管理在工作中比较常见,而身份管理只有在晋升时才会被查。不过,虽然通过特定程序转岗,档案身份不变,但干部提拔时,身份不会成为短板(这次转岗和重新录取差别不大),退休后按管理岗位性质确定待遇。

个人成就要求。想要成功从工作岗位转为管理岗位,除了前面提到的空缺岗位和学历外,自身条件也要足够硬。最基本的是规定时间内的考核必须合格,比如五年内。甚至有些单位会要求至少通过一次考试才能取得优异成绩。

通过转学考试。勤勤恳恳的工人要想成功转岗到管理岗位,还需要在所有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通过转岗考试,才有资格申请转岗。现在转岗考试流程也比较正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工人进行公告,然后统一组织考试。

竞聘管理岗位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行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管理岗位;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在本机构聘用的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

(五)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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