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曲靖公务员体检医院(曲靖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曲靖公务员体检医院(曲靖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曲靖公务员体检医院(曲靖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
曲靖公务员体检医院(曲靖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曲靖头条# 近日去曲靖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发现他们的工作人员穿的有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的白大褂,才发现,这个以老年病为专科的二级甲等医院竟然是人家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的非直属附属医院,而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属于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南方民族医药进修学院。
这学校可以呀,就业率挺高的,达到了98%,而且校董事长关祖祥先生挺厉害的,在民族医药方面的研究和推广做了不少贡献,竟然还有孔子书院,他们学校的党史纪念馆特别有特色,有气势磅礴的“犇牛广场“、“英雄广场”、“雷锋广场”、“古圣先贤广场”,有党史纪念馆、红军长征文化长廊,党建书屋,校史馆等,“技能决定一生,道德决定一世”的办学理念就特别让同类的高等院校甚至更高阶的高等院校汗颜,可以从中体会到一种求真务实的办学理念。
本头条不是广告,主要是这所学校就业真有一定保证,与好多医院都有合作,而且附属医院挺多的。
云南曲靖,60岁女子患有艾滋,卖淫时被警方抓获,嫖娼男子得对方有病后,直接崩溃,女儿更是无法理解母亲行为。女子行为要不要判刑?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中国检察网】
女子孙翠在40岁时与丈夫离婚,女儿跟着她一起生活,她有稳定的工作,工资不高,但省吃俭用还是供女儿读完大学,女儿毕业工作后,她也就没了后顾之忧。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孙翠开始通过网络认识不少网友,其中有一位中年网友与她聊了好久,两人是同乡,于是见了面并发生了关系。
事后,孙翠收到了对方发给自己的红包,原来这样还能赚钱,于是她第一次走上了卖淫的路,她知道自己年龄大,所以交易对象都是中年人。
刚交易几次,孙翠在一次卖淫的过程中被人举报,民警冲进屋里,当即将他们带进了派出所,考虑到孙翠五十多岁,就只对她进行了罚款。
之后,孙翠安分生活,卖淫被抓被罚款的事也没有告诉女儿。
就在两年前,孙翠体检进行抽血化验,医院却从她的血液中存在异常,于是就她的血液样本送到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结果HIV抗体为阳性,在进一步的详细检查后,确定孙翠感染了艾滋病。
随后,孙翠的女儿陪着她在医院治疗几日后,医院便告诉他们可以出院,以后到当地的定点医院免费领取抗病药物,然后进行定期的门诊随访就可以。
我们都知道,艾滋病可以通过性传播,孙翠当然也清楚,可她在治疗期间并不安分,居然又开始在当地的一家棋牌室内进行卖淫,并在一次卖淫的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这次,孙翠面临拘留,民警联系了她的女儿,正在工作的女儿接到电话,得知母亲卖淫被抓,还以为是骗子,毕竟这件事太过荒唐,可民警直接让她来派出所,这下,女儿知道事情恐怕是真的。
派出所内,孙翠低着头一言不发,而对面的女儿更是又气又羞愧,现在母亲早已退休,自己工作稳定后每个月都给母亲打2000元,一个60岁的老人,2000完全够用,为什么要去卖淫呢?女儿百思不得其解。
孙翠以为这次会跟上次一样,交个罚款就没事了,往严重里说,就拘留几天。
可民警却从当地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提供的“HIV阳性暗娼信息”中得知,孙翠患有艾滋病,这下问题就严重了,民警告诉孙翠,她这次很可能会被判刑。
孙翠当场愣住了。
而孙翠的女儿开始怀疑,自己的母亲是不是有心理上的问题或是疾病,准备带她去看看心理医生。
另一边,嫖娼的男子也被告知孙翠患有艾滋,民警建议他在合适的时间去进行检查。
这个消息对男子而言是个重磅炸弹,他坐在审讯室内好长时间没有缓过神儿来,眼神中满是悔意,此刻,他只能向上天祈祷,希望自己不会中招。
【孙翠是如何判的?】
孙翠明知自己身患艾滋,也知道艾滋会传染,仍然进行卖淫,而刑法中对该种行为定义为传播性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犯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有两个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严重性病患者;2、客观行为是卖淫或者嫖娼。
孙翠的违法行为无疑是满足这两点,因此已经构成了传播性病罪,孙翠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
【嫖娼男子和茶牌室的老板会如何处理?】
嫖娼男子
嫖娼男子虽然是“受害者”,但也应该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棋牌室老板
从处罚力度上看,嫖娼男子是拘留罚款,而棋牌室的老板可就严重多了。
警方对棋牌室老板进行审讯,他承认自己多次给卖淫女提供卖淫的场所,给她们介绍嫖客,并从中抽成。
老板的行为已经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皎月照我心】
曲靖公务员体检标准(曲靖事业单位体检) ♂
曲靖公务员体检标准(曲靖事业单位体检)云南省曲靖市天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男性保安员6名,要求年龄18——43周岁、初中以上文化、身高168cm以上、无纹身、政审合格、体检合格;女性保安员2名,要求年龄18——35周岁,初高中以上文化、会简单电脑做表、身高165cm以上、无纹身、政审合格、体检合格。待遇:购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资待遇3000元,每天工作8小时,月休息4天,工作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退伍军人优先,有意者请联系:17708740982——13170717705
62岁的老妇因传播性病罪而被判刑!
?
云南,曲靖。袁某某,出生于1957年,因传播性病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
(案例来源于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
袁某某此前患有性病梅毒,为此还住院治疗过,这一点从其住院记录中得到了证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梅毒被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传染性较强,主要是通过性接触来传播的。
?
虽然知道自己患有梅毒,但袁某某仍然从事最古老的行当,以出卖自己为业。2019年10月的一天下午,袁某某与蒲某某接洽上了,二人经过谈价还价,最终达成10元一次的协议,并在宣威市棵树下完成了交易。
?
大白天做这种有伤风化的事情,也不知是有人举报,还是怎么的,反正袁某某二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也就是说,卖淫、嫖娼都构成违法,都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只要被抓到,一样都要受到处罚。
?
一开始,公安机关对袁某某也是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可是在体检时,发现她患有梅毒,后又调取其看病治疗的记录,才发现她之前就患有梅毒,而且自己也知晓这件事,同时也明白这种病的传染性及危害,因此又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按照刑事案件来进行侦查。
?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曲靖公务员体检梅毒(梅毒公务员体检能过吗) ♂
曲靖公务员体检梅毒(梅毒公务员体检能过吗)“性质恶劣!”云南曲靖,60岁老太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其知晓艾滋病可以通过性传播,仍然为了赚取不法利益,在某茶社从事卖淫嫖娼,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老太已因涉嫌传播性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念起自愿认罪认罚,建议量刑1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律说法】
1、艾滋病危害之下,令人谈之色变。老太明知道自己患有此病,也知道这种病会通过性行为进行传播,为了赚取不法利益,枉顾他人生命健康与他人进行不法交易!真是令人发指!
2、从法律上来说,老太与他人不法交易的行为,本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进行与他人进行不法交易,这种行为就是犯罪!
根据《刑法》第360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而根据《两高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认罪认罚的,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价值、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老太最终被建议量刑1年2个月,一点也不亏!
3、幸好没有人被感染,如果老太的行为最终导致他人感染,其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360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95条第3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而《刑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换句话说,如果老太致人好人,至少将面临3年有期徒刑!
还应当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老太不仅要面临刑事追责,依法还应当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费、护理费等等侵权损失。
4、最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老太为了赚钱,枉顾他人健康和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实属罪有应得!
而这类案件在实践中也并不少见,因而也在此提醒广大朋友们,一定要遵纪守法、洁身自好,避免因一时贪欲,害了自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2022生机大会# #律师来帮忙# #头条群星10月榜#
云南曲靖,一名六旬女子在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情况下,不顾传播风险,仍然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处,最终检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女子张某出生于1962年,是本地人。其于2020年8月20日到医院检查身体时,医生拿着检查报告告知张某及其女儿,检查报告显示张某被诊断患有艾滋病,并明确告知张某,这种病的传播风险。事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张某接受治疗。
2021年8月27日,张某还在医生及其女儿的见证下,签署了免费抗病毒治疗知情同意书,并遵循医嘱按时到医院领取艾滋病抗病毒药物。
可不曾想,张某在明知身患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于2021年3月17日,在某茶内从事卖淫违法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处。
1、通过案情的时间线,我们可以发现,张某从事卖淫活动被查处时已经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且医生已经明确告知其这种病的传播途径有哪些。因此可以判定张某主观上是属于明知的。
注意!明知和不明知的处罚区别很大!即不明知则主观上没有传播的恶意,一般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最高处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不顾传播风险仍然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刑法第360条规定得很清楚,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强调一点,传播性病罪是行为犯,即不论有没有造成人员感染的情况下,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旦造成了他损害后果,那性质就又不一样了。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于明知身知患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并仍然从事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并造成他人身体遭受损害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4条明确指出,对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并签认具结书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对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据此,负责侦办本案的检方根据张某认罪认罚的可从轻情节,故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张某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丢死人了!”云南曲靖,一六旬女子在卖淫过程中被警方抓获,据了解,其早在两年前就被检测出患有艾滋病。如何评价此案?
(案例来源:中国检察网)
女子张某现年60岁,其于两年前在医院看病时,发现其血液中存在异常。后医院将张某的血样送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测得HIV抗体为阳性。
张某在确诊艾滋病后,便来到医院进行相应的治疗。而后在女儿的陪同下,张某进行了免费治疗并领取了相关药物。
但张某在患病期间并不安分,其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且能够通过性传播的情况下,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来到当地的某茶室进行卖淫,而后被警方现场抓获归案。
说来也是,张某已经是60多岁的老人了,居然还能干出这样的事来,不怕让儿女们为此蒙羞吗?且国家免费提供相应的医疗条件对其进行救治,其居然为了谋取蝇头小利,从事卖淫,其难道心中就没有一点感恩之心与是非观吗?
张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张某的行为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张某的行为成立犯罪,即传播性病罪。所谓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根据《刑法》第360条之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符合成立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故成立传播性病罪。
鉴于张某在本案中存在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故对其可以予以从宽处罚。检方遂建议对张某处以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
那么对于本案中的“受害者”——嫖娼人员又该如何进行处置呢?
因卖淫嫖娼行为是我国法律着重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故对于嫖客即便在本案中属于“受害者”,也应当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相信其在知道对方患有艾滋病的那一刻,心中肯定如五雷轰顶,后悔不已。
对于张某来说,其六旬的年纪,本身患病就应当好好养病就是了,即便要求财,也应靠自己双手走正途,为什么要靠出卖自己的身体与灵魂呢?为来钱快吗?可最终的结果呢?不仅自己锒铛入狱,还让家人跟着受到非议,怎么算,这“买卖”也不值得。
对于嫖客来说,因一时欲望而酿成大错,好好的身体可能因一时染病而毁于一旦,当自己真正意识到的时候,终是悔之晚矣。
那么通过本案,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一定要洁身自好,无论何时何地,要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做理性与清醒的自己。不从事违法活动,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头条创作挑战赛# #律师来帮忙#
关注@贤哥说法 以案说法,多学法律少踩坑。
在云南一个地方发生的一起令人震惊的卖 淫案,一名年60多岁的老太太在一个胡同里的小巷子被警 察抓到,并被查出患有艾 滋病!该女子姓张,1962年出生于云南人。2021年5月17日,在曲靖市某个小巷发现张大妈居然在卖淫。经过调查,2020年7月下旬,张老太到曲靖市人 民医院就诊,期间进行了抽血检查。
将张老太的血样从医院送到疾病预防控制艾 滋病实验室进行检测。发现张老太的血液检测报告结论为HIV抗体阳性。随后,人民医院将血检结果明确告知张老太及其女儿。在医生的建议下,张老太前往沾益区人民医院进行抗艾滋病治疗。首先,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如艾滋病、梅毒等,还实施卖淫行为,主观上对于被害人是否患病持放任态度。只要犯罪人有这种行为就可以构成此罪,而不要求受害人是否有受害结果。
其次,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只是通过卖淫、性交等方式使被害人患有严重性病,这种方式也是伤害行为。如果被害人确实有受害结果,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既遂,如果被害人没有受害结果,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
除了上述可能,犯罪人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构成此罪一般要求犯罪人有报复社会等目的,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而大范围、长时间卖淫,导致性病大范围传播。
以上就是关于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还卖淫定什么罪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如果您遇到了不法侵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刑法》360条01款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 病卖 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老太某于2020年8月知道自己患有艾 滋病,并于2020年3月-2021年从事卖淫活动,依法构成性病罪。应当定罪,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曲靖市人 民检 察院也认为,张老太明知自己患有艾 滋病而卖淫,应当以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主动坦白,可以从宽处理。后面,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张老太有 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还卖淫定什么罪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如果您遇到了不法侵害,可以拿起法律武 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交流
#头条创作挑战赛# #法律来帮忙#
云南曲靖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卖淫案件,一位60岁的妇女,在巷子里的茶室内卖淫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经查,该妇女还患有艾滋病!
据起诉书显示的信息,该妇女名叫张某,1962年出生,云南曲靖人。
2021年3月17日,张某在曲靖市麒麟区打油巷103号茶室内从事卖淫活动,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公安分局民警现场查获。
经查明,2020年7月底,张某曾因病到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治疗,期间进行抽血化验检查。
医院将张某的血样送至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检测。
2020年8月20日,张某的血样检验报告结论为:HIV抗体阳性。
随后,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将血液检验结果明确告知张某及其女儿;在医生建议下,张某到沾益区人民医院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那么,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犯罪行为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张某只是普通的卖淫行为的话,依法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及处以5000以下的罚款就可以了。
可是,张某跟别人不一样,她是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进行卖淫行为,涉嫌的就不是普通的卖淫违法行为了,而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投身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某在2020年8月就已经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了;2021年3月,还在进行卖淫行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传播性病罪,依法应当在5年以下进行定罪量刑。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也认为,张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最后,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
张某这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不爱惜自己,也不爱惜他人,明知自己身体有病仍进行不法勾当;所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某?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讨论?
#法律# #头条创作挑战赛# #曲靖头条#
“情节恶劣!”在曲靖,60岁老奶奶知道自己身患艾滋病毒,也知道艾滋病毒能通过性行为传播,为了挣钱容易,挣钱快,她依然长期从事卖淫嫖娼。最后,被民警现场抓获。
目前,老太太已涉嫌传播性病罪被承担刑事责任,办案人念起自愿认罪认罚,提议量刑1年2个月刑期并处罚金!
一、艾滋病毒危害性之下,让人闻之色变。老太太明明知道身患此病,也明白这种病可以通过性生活来进行传播,为了获得非法收益,罔顾别人生命安全与别人来进行非法交易!真的是灭绝人性!
二、从法律意义说,老太太与别人非法买卖交易行为,本就是属于犯罪行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找小姐的,处10-15日拘押,可以并处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内拘押或者500以下的罚款。
曲靖公务员公告岗位(曲靖公务员报考职位表) ♂
曲靖公务员公告岗位(曲靖公务员报考职位表)接力寻根,爱心传递
清朝康熙湖广籍陈建明云南曲靖后人寻根线索。#寻根问祖 #家族族谱 #陈氏家族 #寻亲 清朝康熙雍正年间云南省曲靖府马龙州大力厂四方井陈建明后人寻根线索 根据资料显示陈建明公生于1690年左右,湖广武昌府蒲圻县吉阳乡邹家塘小罗湖魏家垄生长人氏。1709年响应康熙皇帝“湖广填四川”,外迁落籍湖广宝庆府正兴街。木匠出身。在宝庆府城中居住数年,又移居四川遵义府【遵义府1728年从四川省划归贵州省】。而后,陈建明同辈次三从兄弟陈建明、陈建仁、陈尔建移居贵州威宁府大定州红岩脚居住,又迁大定州城内北门居住。后经过商议,兄弟三人再向各方远去。陈建仁迁贵州省贵西道威宁府毕节县黄土坡【今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何官屯镇周围】居住;陈尔建迁贵州威宁府平远州凡讲大桥头居住;陈建明迁云南省曲靖府马龙州大力厂四方井居住。陈建明公迁居云南曲靖府马龙州大力厂时还未成家,据祖传已在马龙州当地娶妻生子。 后来,云南省曲靖府马龙州人杜诠考中举人,到贵州省遵义府仁怀县任知县,建明公与杜诠交好,又以木匠闻名,跟随杜诠到仁怀县落业。杜诠决定搬迁仁怀县城。陈建明公1733年主持修建仁怀县政府,1735年完工。 如你是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州湖广籍陈建明公后人,请加本抖音号联系我。
曲靖公务员体检医院(曲靖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曲靖公务员体检医院(曲靖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曲靖公务员体检医院(曲靖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