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考试热点(河南省公务员热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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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禁低速四轮,本土大阳为什么没有享受到的“地方保护”?】#洛阳头条#

“地方保护”历来都有,但所谓保护并不是无理由的保护,大多数以扶持为主——比如,郑州宇通,得到的是郑州公交全是宇通的扶持!郑州日产得到很多公务用车(如,电力抢修,警务用车等!),还有很多车企都得到当地政府的优先采购!

但是,被“保护”的企业有一个前提——产品质量绝对可靠!

所以,都在议论大阳不被保护,其实这是不讲实际情况的!

第一,大阳的质量及产品符合当下的质量安全要求、环保要求吗?

第二,洛阳相关部门对大阳已经提供了不少实惠性帮助了(比如企业用地审批等!)

第三,市场经济下,产品才是王道,地方保护格局太小,只有让企业自己奋斗才能成良性循环,干预太多反倒不符合市场规律!

洛阳因为没有地方保护而没落的企业还少吗?但,洛阳依旧蒸蒸日上!

#洛阳头条# 今年注定是个多事之秋,继上海疫情防控向好之际,其他城市还在与外溢遗毒抗争。时值3日河南郑州又确诊9人,无症状感染者24人。加上其它城市,河南合计确诊患者已达32人…

昨晚,洛阳连夜紧急调用医疗人员驰援郑州。洛阳本土也没闲着,面对风险立即应对,正在与病毒争分夺秒的赛跑。上午,市防控部门发布消息:市属5区将于明天和8日,将分2次全员检测核酸。

届时,所有商超店铺公共交通及公园等公共场所将再次悉数关闭。并着重提醒,所有在职公务人员自动转为志愿者,为即将到来的全员核检维护秩序。根据防控需要,这次检测人与将拉大间隔,保持2米距离。

这该死的病毒,总是在人们稍稍可以松口气时,又气势汹汹的悄然而至!洛阳自古少祸端,但也千万不要大意!请人人自觉常态防护,期待所有人平安幸福!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五股路街道五一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明白纸!公务公开透明,赞一个!

乔装渡黄河!慈善家郭战解讲:洛阳人民革命故事!洛宁县!

乔装渡黄河

1941年9月,国共关系十分紧张,与我党关系较好的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因中条山战役失利正受“弹劾”,国民党特务加紧了对洛八办的监视和盯梢。根据八路军总部的指示,洛八办精简了机构,有20名工作人员要撤回位于山西的八路军总部。这批共产党的工作人员如何渡过国民党控制森严的黄河渡口,洛八办的领导同志想起了朝鲜义勇队。

1910年,朝鲜成了日本的殖民地,朝鲜的一批爱国志士纷纷来到中国,建立了许多反日和争取朝鲜独立的组织,不久这些组织统称朝鲜义勇队。这个国际性的反法西斯组织,直属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领导。义勇队二分队后来来到洛阳,属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领导,而队长文正一的共产党员关系,却在洛八办。

经过一番艰难的工作,文正一在长官部以朝鲜义勇队的名义,为洛八办撤离人员办理了护照和过河证。一天晚上,文正一和其他四名朝鲜义勇队员按约到了南关的大王庙,洛八办撤离人员随后到达。决定这支“朝鲜义勇队”由文正一任队长,洛八办党支部书记郭达光任副队长。大家换了服装,佩戴上朝鲜义勇队的胸章和证章。为了应付盘查,洛八办的撤离人员学习了简单的朝鲜话和歌曲,第二天拂晓,这支“朝鲜义勇队”就向黄河铁谢渡口出发了。

铁谢渡口当时是洛阳附近唯一的黄河渡口。国民党为了切断八路军华南根据地和延安的联系,过河人员不仅要有过河手续,还要一一盘查。当这支队伍临近铁谢渡口时,大家的心情不禁紧张起来。经郭达光建议,全队唱起了朝鲜歌曲。

渡口守军看到一支队伍唱着歌走来,有人钻进工事准备战斗,有的荷枪实弹进入哨位。这支队伍走到离哨卡还有30米的地方,守军一名军官就让队伍原地停下,让队长上前接受盘问。

军官问:“哪一部分的?”

文正一答:“朝鲜义勇队第二支队第二分队!”

“什么?朝鲜?你们都是朝鲜人吗?”

“是的!”文正一镇定地回答。

等走近后,那个当官的看清了文正一胸前有中、朝、英三种文字的“朝鲜义勇队”证章。文正一也看清了他的胸章,这是某军第四十七师的一个中校团副。

“到哪里去?”“山西陵川!”文正一边说边把长官部签发的通行文书递给他。中校团副想,山西陵川是国民党离八路军驻地最近的防区,这支部队可能有特殊任务,看看文书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就说:“让你的人过来吧,挨个验证。”

在文正一去交涉的空当,郭达光从队伍前向后走去,看似像在巡视队伍,其实是在低声嘱咐大家:“待会儿验证,不要紧张,没事的就用刚学的朝鲜话聊天,不管说些什么,只要他们听不懂就行。”这时文正一示意大家过去。郭达光利用两路变为一路纵队的机会,有意让四位朝鲜同志分散开在队伍中间。队伍成单行向入口走去,开始验证。

验证的是几个士兵,他们接过证件,看看年龄、军衔,再看看护照和过河证是否相符,一般也不过多询问,就算过了。已经验过的和在等候的同志都看似很轻松,仨俩地用朝鲜话低声聊天,有几个人觉着只说这几句话不过瘾,或者是总反复这几句话怕露出破绽,就开始自编起朝鲜话。原来有些紧张的几位女同志听到后就低声笑起来,后来实在忍不住就大声笑了起来。这引起

了那个团副的注意,他一脸狐疑地喊道:“停!”转身就问文正一:“你们为什么有这么多女兵?”当时,在国民党的一般部队里是没有女兵的,只在机关和卫生队里才有。现在这支队伍是上前线,又不像卫生队,所以引起了他的怀疑。文正一用很蔑视的口吻反问:“我们是直属军委会政治部搞宣传的部队,为什么不能有女兵?想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吗?就打电话到长官部问郭参谋长!”由于卫立煌被“弹劾”,第一战区的公务暂由卫立煌的参谋长郭寄桥主持。而郭寄桥和文正一是黄埔同学,两人有很深的私交,这就难怪文正一底气十足了。这个团副哪敢越级向上询问呀?于是就气急败坏地对部下摆摆手,那意思是:快查,赶快把他们打发走算了。

过了哨卡,大家登上停泊在岸边的大木船,向北岸划去。队伍过了黄河,经济源,过沁阳。这一带,日军只在城镇和重要交通线上有驻军,广大的山区力量就十分薄弱。队伍中有洛八办的交通员,对这一带的情况很熟悉,他们引领队伍,穿过晋(城)博(爱)公路和日军封锁线,最后来到国民党军最北端的防区陵川。在将要到达通行文书指定的目的地时,队伍离开大路,从小路一直向北,进入八路军的防区。经过十余天的行军,队伍终于到达了八路军总部所在武乡县王家坪。

慈善家郭战解整理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城西木工厂

碰瓷的都是老人多,怎么知道会在光天化日之下碰瓷。//@鱼尾节:“终于有人敢向老年人出手了!” 河南洛阳,老人想出门办事,防疫工作人员不允许,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老人被对方放倒! 有网友说,大多数老人是善良的,确实有个别老人素质低下张口骂人。现在骂人的是老人,不守规矩的是老人。但是,不管是谁先动手的,防疫人员代表公务形象,也不该动手啊! 也有网友说,这种老人也是倚老卖老,老人也有坏人,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大家都像这位老人一样,那都不用去防控了!防疫工作人员只是慢慢把老人放到,职责范围内,把握适度,应该支持! 虽然对老人应该多些耐心,但有些老人确实很难让人尊敬。其实防疫人员也不容易,如果你店在这位防疫工作人员的角度,你会怎么做呢?只能说相互理解吧!

鱼尾节

“终于有人敢向老年人出手了!” 河南洛阳,老人想出门办事,防疫工作人员不允许,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老人被对方放倒! 有网友说,大多数老人是善良的,确实有个别老人素质低下张口骂人。现在骂人的是老人,不守规矩的是老人。但是,不管是谁先动手的,防疫人员代表公务形象,也不该动手啊! 也有网友说,这种老人也是倚老卖老,老人也有坏人,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大家都像这位老人一样,那都不用去防控了!防疫工作人员只是慢慢把老人放到,职责范围内,把握适度,应该支持! 虽然对老人应该多些耐心,但有些老人确实很难让人尊敬。其实防疫人员也不容易,如果你店在这位防疫工作人员的角度,你会怎么做呢?只能说相互理解吧!

#河南# #河南头条# 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5起为中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决心意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腐败和“四风”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坚持作风建设不止步、监督检查不打烊,严格落实“日报告、周处置、月办结”制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快查快办、从严处置,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参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做法,省纪委监委对4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1、洛阳市原吉利区委书记吴立刚违规收受礼品,借用下属单位车辆,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

2018年中秋节前和2019年春节前,吴立刚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字画1副、翡翠吊坠1个。2012年4月至2020年9月,吴立刚在已配备公务用车情况下,长期借用辖区企业商务车1辆,相关费用由该企业承担。2006年至2019年,吴立刚利用春节、国庆节等时机,多次赴广东肇庆打高尔夫球,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吴立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吴立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三门峡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贾书君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2021年3月,贾书君收受下属黄金2块(价值7万余元)。2020年7月以来,贾书君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汽车一辆(价值40万余元),供其女儿在北京使用。贾书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1年8月,贾书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3、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宁伯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问题

2013年至2021年,宁伯伟任鄢陵、襄城县委书记期间,利用逢年过节、生病住院等时机,先后多次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7.3万元。2017年5月至2020年年底,宁伯伟先后多次在某企业食堂进行私人宴请,费用共计18万余元,均由该企业承担。宁伯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宁伯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河南公务员考试流程(河南省公务员报名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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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考试热点(河南省公务员热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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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经济复苏,各地都准备刺激消费了,河南出台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通知,春节期间数字人民币的优惠合计达到1.8亿,目的都是刺激消费增长。不过这些措施我们也得辩证的看,比如新能源汽车,从数据来看,统计15家A股上市整车企的业绩预告显示,其中8家实现盈利,占比53%。比亚迪净利润预增超过四倍,成为最赚钱车企;而北汽蓝谷持续亏损,亏损金额达到了52亿-58亿元,出现了明显的马太效应,汽车补贴退坡是一个重大的转折,而市占率目标完成也是汽车板块成长空间疑虑的来源,这是今年对于汽车板块我一直不是特别看好的一个原因。而数字人民币可以说是国家推动,不过由于微某和支某长时间培养了消费习惯,这要取代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看上去有多少亿优惠,实际上还不如人家随便来个抵扣红包,所以数字人民币的推进和今年的机会,可能也是波段式,持续能力是有限的。#热点##A股##财经#

今日A股研判

一、重要消息和板块机会

1、河南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市地面公交新能源车替代率达到100%(不含应急保障车辆),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4.5%左右。

点评: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了后续发展的一系列目标,后续新能源车需求量仍在,阶段性建议关注新能源车板块。

2、同程旅行数据显示,1月20日消息公布至2月5日期间,出境跟团游产品咨询量环比上涨358%,签证咨询量环比上涨172%。

点评:伴随国内生活正常化,出境旅游出现爆量增长,后续清明、五一业绩预期有望提高,建议关注旅游、交通运输板块。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部分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的通知。

点评:网络共享数字证书等相关产业加速数字经济进程,后续可继续关注网络安全、数字经济等相关板块。

4、工信部:多措并举做好新能源汽车关键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推动加快国内开采进度。

点评:多措并举做好新能源汽车关键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有望使得产业链生态向好发展,上游产业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建议关注锂电、盐湖提锂等相关板块。

二、市场分析与操作策略

1、市场在周末利空消息影响下,在权重股和大金融的弱势带动下,继续向下调整,但是在板块方面,以ChatGPT为首的人工智能概念股再掀涨停潮,受到近期消息面密集刺激下受到了资金热捧,并且赚钱效应成功扩散至人工智能全产业链之中,成为当前市场当人不二的核心主线,在资金深度介入的背景下,略有加速赶顶的意味,短线情绪或趋于高潮,追涨的整体性价比并不高,如果市场继续陷入调整,部分资金可能会选择先行利好兑现,故谨防短期一致性过高后的风险。数字经济方面,从资金的选择方向来看,一些此前一些相对低位个股被资金进一步挖掘,因此后续重点留意板块内部的补涨机会为宜。

2、综合来看,指数延续调整,市场延续分化割裂的态势,题材及个股表现活跃,一方面,像有色、大金融、酿酒等权重持续回调,拖累指数走低,而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短线题材依旧保持着较高的热度。ChatGPT概念已经打开短线题材高度,资金目前对于科创板、创业板个股认可度也比较高。目前市场已经扭转节前涨指数不涨题材的局面,后续在控制指数风险的同时,可以多留意题材的发酵和持续性。因此后续应对上,延续“重个股,轻指数”的策略,重点留意热点题材间轮动节奏,把握结构性机会为主。

河南禹州。借出去的是“真金白银”的人民币,到了还款的时候,想拿“比特币”抵账?法院这么判……

#法律热点解读# #我与宪法40年#

事发河南禹州。

小杨因为急着用钱,找朋友小张借钱救急。

小张就借给了小杨10万元。

后来小张开始找小杨催着还钱。

小杨陆陆续续还了3万,还有7万没有还。

后来小杨跟小张商量,用“比特币”抵账,说“比特币”很值钱,可以交易折现。

小张也对“比特币”多少有点耳闻,于是也就同意,还给小杨写了个收条。

但是,小张随后发现,小杨跟他说的这个交易的APP打不开,这个抵账用的“比特币”没办法变现。

小张随即又去找小杨协商还款,小杨不同意。

小张无奈,将小杨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小杨需要向小张偿还7万元。

(案件素材来源于禹州市人民法院)

【@赵世峰律师 观点】

1、“比特币”系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21年09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中明确: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小杨用“比特币”清偿金钱债务,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正是基于前述事实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最终认定小杨的这个用“比特币”抵偿金钱债务的行为无效,进而判决小杨应当向小张偿还剩余款项7万元。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虚拟货币大概率是个坑,咱普通老百姓就别往里跳了。

另外,遇到有人用这种新生事物“忽悠”人的时候,多长个心眼,不要轻信他人的“忽悠”啊。

亲爱的朋友们,如果您是法官,您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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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刘先生这几年省吃俭用总算有了几万积蓄。他决定买辆车子来结束自己一直风里来雨里去的生活。

经过一番功课,他来到了某4S店,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迈腾。车子分期付款,首付5万,每月还4000元,总共36期。等刘先生好不容易还完了贷款,却被意外告知自己只是租了这辆车36个月,要真正把车过户给自己还得再付8万元。

刘先生十分气愤,找到店方负责人理论,哪知负责人竟然理直气壮的怼刘先生:“白纸黑字,不是你自己签订的合同吗?”

刘先生平时赚点辛苦钱,他一直想买辆车子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存了几年后有了一点积蓄,想买辆几万块的车。

据刘先生回忆,这天他来到当地一家4S店,销售热情接待了他,其中一名销售向刘先生倾情推荐一辆新款迈腾,刘先生一看,果然很有排面,他十分喜欢。但是自己只有几万块钱,囊中实在羞涩。

销售看出了刘先生的窘迫,他贴心的告诉刘先生,他有内部员工价,总价16万,首付5万,每月4000元还36期,全部加在一起差不多20万左右。

刘先生掐指一算,这个价格在自己承受能力内,于是就同意了。刘先生开心的付完首付,销售拿来了一份合同。

他告诉刘先生这就是一份内部员工购车合同,签了这份合同,他就能享受到外面享受不到的优惠价。刘先生根本没多想,也来不及看合同,匆匆忙忙在上面签了字,就开心的把车开走了。

就在快要还完36期的时候,刘先生突然发现车子居然根本没在自己名下。而这些年的打拼,只是在为某汽车消费金融公司还贷款,这4000块钱是迈腾每个月的租车费。

刘先生如五雷轰顶,他愤怒的找到店方讨要说法,而店方负责人则淡定的说刘先生当初签的就是汽车租赁合同,而并不是汽车购买合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刘先生一听就生气的说,难道自己会这么傻,花4000块钱租一辆车子开开?负责人一听也不高兴了,就问4000元的迈腾到哪里去租,刘先生有多少,他全收!至于5万块钱并不是首付款,而是租车押金,如今刘先生想要车子的所有权还要再付8万!

刘先生听完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但仔细看看自己的确是签了这份合同,刘先生万般无奈只能把牙齿咬碎了往肚子里咽。最终他决定再给店方交8万元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

@赵伟锋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具体到本案,贷款买车,应该签订分期购车合同,而不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买车和贷款买车不一样。融资租赁买车最大的好处就是首付低。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销售人员未能向消费者解释清楚业务的本质,甚至故意将“融资租赁”称为“贷款买车”,导致消费者被误导。

融资租赁买车,车的所有权不属于车主,属于汽车消费金融公司。租赁到期后,消费者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过户,或申请继续租赁。所以,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千万不要把车贷做成租赁。签订书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

事后,刘先生夜不能寐,越想越气。他决定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接到刘先生的举报后,监管部门非常重视,让刘先生准备所有的资料,他们要进行核实查办。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说刘先生只有几万块钱就想买车,肯定平时不爱思考,难怪被骗。

也有网友说有钱就要全额买车,千万不要搞其他贷款,一来二去可能就被“四儿子”坑了。

最后,如果市场监管部门能查出问题,刘先生还能追回部分损失,如果没有查出问题,证据不足,那就只能当买了个教训!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郑州头条#

-------------------------------------关注@赵伟锋律师,多学法律少吃亏!

河南的韩女士将房子租给纪先生当宿舍,房子到期后韩女士去收房,房子变成了饭店,韩女士无法接受,找纪先生要15000元赔偿。纪先生却称:这是房子正常损耗,赔什么钱?

韩女士家有一套闲置的房子,想把房子租出去贴补家用。很快纪先生找到了韩女士,称想租她的房子。

韩女士很爱惜房子,特意打听了一下纪先生租房子的用途。纪先生称,他是做餐饮的,下面有很多店员,这套房子他是租来做宿舍给店员住的。

韩女士放下了心,就将房子租给了纪先生,因为纪先生说住的都是一群大小伙子,韩女士怕不方便,因此也从来没有去看过。

过了很久,纪先生联系韩女士,称他要退租,韩女士就抽空去收房。

一打开大门,韩女士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只见地面上墙上到处都是厚厚的油污,脚踩在地上都是黏糊糊的,整个房子竟然变成了后厨。

@梅姐说法

并且卫生间的玻璃碎了,门框散架了,床也被破坏了,就连厨房的水池都是坏的。原本那套精装房彻底变了一个样子。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韩女士再不愿意接受,也只能想办法补救。她找了人来估算损失,对方说想要将房子恢复原样,没有15000元钱下不来。

于是韩女士将这个数字报给了纪先生,让他赔偿自己15000元的损失费。

李先生听到这个数字后称:房子住不住人都会有磨损的,这是正常损耗,你凭什么让我赔钱?

韩女士没有办法,只能跟他讲理,说:我当初租给你是住人的,现在你却拿来当后厨,你这是把民用改成了商用,已经违反了我们当时签的合同。

经过沟通,纪先生终于松了口,但是他表示只会赔韩女士500元。

对于这个赔偿金额韩女士不能接受,纪先生称:不行再给你添500块,凑够一千,当时退租的时候2000块押金你也没退给我,相当于给你3000块钱,这样总行了吧!

韩女士不能理解,她房子的损失高达15000元,纪先生怎么敢说给3000块就将事情解决呢?

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时间又过去了两个月,韩女士房子问题没解决,反而少收了两个月租金。

这件事中纪先生租了韩女士的房子,却没有爱惜保护房子,给韩女士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他理应赔偿。

韩女士和纪先生签租房合同的时候,已经对房子的用途做了约定,纪先生承诺,房子是用来居住的。

但是现在却不是那么回事,纪先生将房子当后厨来用,等于是将民用房改成了商用房,这个举动违反了双方当初签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纪先生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子,致使房子造成了巨大的损耗,韩女士可以依照双方约定,向纪先生索要损失赔偿。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项目。

纪先生将民用住宅楼改成后厨,违反了上述法律。

并且,根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住宅楼和商住楼中违规并拒不改正的将被关停同时最高罚款10万元。

纪先生拒不赔偿的话,韩女士可以起诉,到时候纪先生就不仅仅是要赔偿给韩女士15000元赔偿金了,还会面临罚款。

有人说,这个房子又不是纪先生自己住的,把房子破坏成这样让他赔偿,他是不是有点亏了呢?

如果纪先生不想自己承担15000元的赔偿,他还可以向破坏房屋内部设施的人追偿,但是因为房子是纪先生租的,他就成为了这套房子的临时管理者,他理应承担监管义务。

因此,房内设施被破坏,纪先生也负有很大责任,双方可以按过失协商赔偿比例。

最后,经过不断协商,纪先生答应找人重新装修韩女士的房子,将房子恢复原状,做为交换,韩女士将当初扣下的2000元押金退给纪先生。

韩女士爽快答应,并表示耽误两个月房子没租出去,这期间的租金损失也不让纪先生赔偿。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纪先生承诺房子用来住人,最后却做了后厨,您认为这种做法合适吗?#法律热点解读#

河南鹤壁,大哥包地种西瓜,却频频遭附近农户偷瓜,抓到一名偷瓜女子对方却先报了警,还要让他赔偿300块钱,弄的他看着别人偷瓜劝也不敢劝,拦也不敢拦了。

庞大哥和合伙人一起承包了村里的二百亩农田,用来种植西瓜,眼见西瓜成熟可以卖个好价钱的时候,糟心事儿就来了,地里的西瓜频频遭到盗窃。

起初庞大哥和合伙人到地里将成熟的西瓜准备采摘出售时,发现有些瓜已经被摘走了,便知道肯定是有人来偷瓜,但是也没太在意,毕竟露天的瓜地,丢几个瓜也是常事儿。

但是让他十分糟心的是这瓜被偷的越来越多,每次被偷的数目也越来越大,而且肉眼可见瓜地里被踩出来了一条路,这条路可不是他们平常进入瓜地所走的,而是偷瓜贼踩出来的。

后来他也发现了,这偷瓜贼不是几个人那么简单,而是附近村里的农户成群结队的来偷瓜,而且用偷形容已经不太合适了,因为背着他人到地里摘瓜才叫偷,现在是明目张胆了。

几个人有的骑着电动车,有的骑着电三轮组团来当着庞大哥和合伙人点面到地里摘西瓜装车,而且他们这种行为自称不叫偷,而叫溜,狡辩称自己是来溜瓜的。

什么叫溜呢,比如农户地里玉米收过了,但是会落下一些,有些农户就不会再专门去找这些落下的,就会有别的农户到地里溜一趟,把这些落下的玉米给溜回去。

也就是说你去摘别人地里遗弃的农作物这叫溜,这些农户到地里摘别人还要卖的瓜可不叫溜,叫偷。

庞大哥和合伙人也会去制止,制止的时候他们让这些偷瓜贼把瓜放下,他们也不肯放,抬脚就走,他们上去拦也拦不住,这时候这种行为也就不叫偷,而叫抢。

本来地里因为天气的原因收成就不好,西瓜结果非常少,现在这一拨拨的来偷瓜让他们也是十分闹心,被偷走的瓜已经比卖的还多了,一个季节的收成成了个赔钱买卖。

也报了警,也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但是管不了,见到民警来人就一哄而散,民警一走就一个个又来了,更让他气愤的是,自己抓了个偷瓜贼,还因此赔了300块钱。

两名女子一名骑着电动三轮车走在前面,一名骑着电动车走在后面,因为装的太多瓜,电动车不好带跑不快,喊着让她们停下来,她们不停,庞大哥追上去抓住了电动车。

被抓住后骑电动车的女子还要跑,结果车子摔倒了,女子的膝盖擦到地面造成了擦伤,然后受伤女子报了警。

自己偷东西在先还先报警,只能想到一个成语叫恶人先告状,庞大哥见对方报警也没在意,毕竟自己在理,他是来抓偷瓜贼的,该罚也是罚女子。

结果没想到赶来的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让庞大哥赔偿了女子300块钱,这件事儿就这么结束了,受伤女子笑嘻嘻的离开,庞大哥和合伙人觉得十分憋屈。

提到这个事儿庞大哥的一名女合伙人就哭了出来,庞大哥也是十分委屈,现在地里这来偷瓜的是喊也不敢喊,拦也不敢拦,万一再摔了,瓜不仅没了,还要赔钱。

那么庞大哥追赶窃贼时造成女子摔伤又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看案明法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庞大哥的财物正在遭受盗窃行为的不法侵害,前去追赶并拦下的也是窃贼之一,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上都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不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偷瓜的窃贼还要为自己的盗窃行为买单,应当受到应有的处罚,因为西瓜的价格十分便宜,涉案价值肯定是尚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处以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显然,最终的处理方式有着问题,庞大哥赔了300块钱,偷瓜贼拿着钱带着瓜走了,这还是民警的处理方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民警错在对违法行为视若无睹,办理治安案件没有依法、公办理,高效确实很高效,但是这种行为必然是要受到处分。

这种处理方式无疑是令受害人不敢再对不法行为实施制止行为,而令不法分子更加的猖獗!庞大哥和合伙人目前就是面临着这种情况!

最终,这起事件也是引起了局里的关注,认定当天处理此事的民警存在执法过错,对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后续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分。

盗窃行为人宋某,涉嫌盗窃,因情节特别轻微,减轻处罚,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情节特别轻微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对于庞大哥制止他人偷瓜反倒赔偿300元一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头条创作挑战赛##法律热点解读#

河南,平顶山。几名红马甲在岸边辛勤地捡着垃圾,几人不怕脏不怕累,干活十分卖力。然而路人后却很失望,说:你们的做法对不起那件红马甲!

从画面中可以看出,当时有几人正在河岸边忙碌着。乍一看,他们正在勤奋地清理着河周围的卫生,可是再仔细一看他们的动作,路人韩先生顿时惊呆了。

只见一人用手里的火钳夹起岸边的几样垃圾,然后便懒洋洋地向河岸里侧走去,随后就随手将火钳一扬,垃圾便落入了河里。

另外一人见后,也用火钳捡起一些垃圾,直接丢到了河里。还有几人清理的河道边上有很多垃圾,但是他们毫不慌张,直接将所有的垃圾都拨拉到了河里。

@梅姐说法

一大堆垃圾在几分钟之内就被处理完了,韩先生仔细观察了一下,河岸离路上的垃圾桶还是有一点距离的。再加上还有一个坡度,看起来上下河岸不太方便。

也许是他们懒得爬上路去将垃圾扔进垃圾桶,于是才想起来这么一个省时省力的方法。看着一群人奋力用火钳将垃圾丢到河里,韩先生感到非常气愤。

那一件显眼的红马甲,原本代表着热心和付出,原本引来了多少人敬佩和热爱的目光,但是在这几个把垃圾扔到河里的人身上,却成了敷衍和无知。

这也让很多人都议论纷纷,这些人对待捡垃圾的工作都这么糊弄人,要是让他们做其他的工作,简直不敢想象,真的太不负责任了。

也有人说,他们做这些工作本来就是表面工作,并不是真心要来打扫卫生的,不过把捡起来的垃圾再次扔到河里的行为,真的有点过分了。

如果每一个人都像他们一样工作,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像他们一样,都将垃圾扔到河里,不但污染了河流,同时也触犯了法律。

一、水资源是宝贵的,同时也是不容污染的,红马甲们贪图省事,将岸边捡来的垃圾直接扔到河里,已经严重污染了水源。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禁止单位或个人向水体排放、倾倒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这几名红马甲扔的垃圾污染了河道,他们的行为则违反了以上法规。

二、他们原本的工作是清理河岸,保护环境卫生,结果却将垃圾扔进河里。这样弄虚作假的工作态度,让很多人非常不能接受。

1、面对他们敷衍的工作场面,很多人都不理解,毕竟每一条河都是非常宝贵的。

《平顶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有权对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

如果路人再有发现有人做出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可以上前劝阻,或者直接进行举报和投诉。

2、他们为了自己方便,随手把垃圾扔进河里,河水被污染以后,清理起来又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

《平顶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随意乱丢生活垃圾的,应当责令立即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他们们本以为将垃圾扔进河里以后,就一了百了什么事都没有了,却没有料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已被韩先生记录了下来。如果韩先生举报,他们不但要清理干净河道,还将被罚款。

希望他们明白,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保护环境更是需要真实的,脚踏实地的去做事。如果对环境打马虎眼,那么深受污染之苦的终将是我们自己。

同时,保护环境的问题刻不容缓,在这件事情发生后,也希望更多的人能投入到环保工作中去,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你对红马甲们把垃圾扔进河里的做法有什么看法?#法律热点解读#

河南濮阳,一女孩到学校食堂吃早饭,买了肉包子和其他食品,却发现包子馅料只有拇指大小。随后,女孩拍视频发给家长,家长看到后,非常气愤,“孩子还在长身体呢,怎么能克扣饭食!”校方的工作人员回复说,一次都要蒸两三千个包子,它不会都完美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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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学校是某地的中学,暂不清楚是农村学校,还是城市学校,从视频来看,包子的体积看上去并不小,但掰开后却令人大跌眼镜,里面的馅料竟然只有拇指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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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看到孩子发来的视频后,又气又担心,她气的是学校竟然克扣学生的饭食,看看这肉包子,和馒头有什么区别?她担心的是,孩子正在长身体的阶段,这点肉如何能保证孩子的营养?家长没有办法,只能叮嘱孩子,多喝点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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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视频的家长表示,据她了解,有2个孩子拿的6个包子更过分,甚至连馅都没有!她实在是忍无可忍,才把视频发到网上。该家长透露,她想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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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学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就此事询问过食堂,食堂一方回应说,食堂一次需蒸约3000个包子,难免会有工作失误情况,但他们会积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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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食堂提出,他们看到有的学生吃都没有吃包子,就把包子整个扔了,非常浪费。

【@蚂蚁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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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大家都很气愤,“克扣学生的饭是最坏良心的。孩子们可是在学习,在长个子啊!”“查查食堂是谁承包的?”“校方:下次还是蒸馒头吧?改名叫肉馅馒头。”“食堂是在狡辩,什么包几千个包子,难免有失误,这解释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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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对学校食堂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比如第15条规定,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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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管理规定中并没有对食品的“量”进行规范。换而言之,管理规定中没有说食堂饭菜的分量不足,应该怎么处罚,但我们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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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食堂买东西,本质上是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双方行为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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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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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学生食堂提供的食品,应该是质量有保障,价格合理,且不会偷工减料的食品,否则便侵犯了学生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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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食堂故意放很少的肉馅,可以认定为偷工减料、缺斤少两、以次充好,亦或者是以不合格肉包子冒充合格的肉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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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偷工减料、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由市监局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10被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买哪种好)

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买哪种好)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考取公务员成为了他们的职业规划。但是,公务员考试的难度也越来越高。公务员考试用书是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基础,它的选择和使用直接影响考生的成绩。作为一名河南公务员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公务员考试用书很重要。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

2. 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种类

(1)行测用书

行测就是公务员考试中一定会出现的笔试科目,行测用书对于成绩的提高很有用。河南省行测主要考察的是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和逻辑资料处理等方面。行测用书主要是行测理论和行测练习册。行测理论一般用来提高考生行测的知识水平,在试题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行测理论只是一个参考资料。行测练习册则是考生进行针对性练习、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性的必备工具。

(2)申论用书

申论是公务员考试笔试的重要科目,也是一门综合素质测量的科目。河南省申论主要考察的是政治常识、情感表达能力、文化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申论用书主要是申论理论和申论练习册。申论理论可以帮助考生提高应试能力和加深政治水平,而申论练习册则是考生进行针对性练习和提高解题能力的必要工具。

(3)面试用书

河南公务员考试的面试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用书主要是面试指南和面试案例。面试指南主要是介绍河南公务员考试面试的流程、注意事项、程序等,通过自我检测,提高仪态、表达、应变能力等,从而进一步提高面试成绩。面试案例多半是历届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通过分析前人的面试表现,总结面试需注意的事项,以期在实际考试中举止得体、语言流畅。

3. 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推荐

(1)行测用书

A. 《2019年国家公务员行测题库1-10级》

该书由高教出版社编写,内容通俗易懂,详细解析了行测中各种题型的解题方法,并在书中提供2000余篇试题和极其详细的解析,很好地覆盖了河南公务员考试的行测题型。

B. 《河南公务员行测考试全程突破》

该书主要针对河南省的行测考试而编写,涵盖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题型,不仅有真题,还有详细的解析和答案。同时,在书中还提供了许多解题技巧和思维方法,对考生的行测考试有很大的提升。

(2)申论用书

A. 《申论名家视频课程系列》

该系列是名家讲师授课,通俗易懂,既有系统全面的申论知识,又有丰富的例题实践和策略指导。这套课程集合了申论研究领域的精华,适合零基础和中等水平的考生。

B. 《河南公务员申论考试备考必读》

该书分为三部分:一是题型分析,把申论考试各大题型进行了详细讲解;二是案例分析,引用真实的案例进行讲解;三是答题技巧,将申论的答题技巧进行了总结。此书通俗易懂,非常适合河南公务员考生阅读。

(3)面试用书

A.《2019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面试指南》

该书是由河南出版集团出版的,对河南公务员考试面试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介绍,包括面试考场规范,考评标准,防范面试错误等等。在书中还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策略指导和注意事项。

B. 《面试高效备考指南》

该书由一线面试官编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书中包括面试技巧,面试官思维逻辑等方面的内容。对于零基础或面试不顺的考生,这本书能够有效提高其面试成绩。

4. 总结

公务员考试既要有合适的方法,又要有良好的心态,所有这些切入点都可以通过一系列恰当的公务员考试用书得以实现。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了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的种类及推荐情况,并为广大征战公务员考试的学员们提供了选择基础。然而,即使有了好的用书,考生还需要不断地复习,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和解题技巧,这样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公务员考试中脱颖而出,成功开启公务员之路。

河南省招聘公务员,是指在省内某些部门或单位从公职人员招聘中选拔合格者并聘用为该单位的服务人员。在参加河南公务员考试之前,学习资料的选择是考生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选择合适的公务员考试用书不仅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还可以提高考生考试的通过率和成绩。

因此,本篇文章将结合河南公务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对公务员考试用书的选择进行系统的探讨和分析,帮助考生选择合适的用书,以提高考试成功的可能性。

二、河南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情况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是指在河南省范围内,按照公务员招录的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的考试。考试的主要对象为河南省地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应试者。

河南省为了推进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公务员招聘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公务员考试。主要考试岗位涉及到行政管理、法律专业、会计管理、财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领域。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考试科目通常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内容。考试难度较大,需要考生在备考中认真钻研,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公务员考试用书的选择

1、针对河南公务员考试出版的各类教材

考生在选择公务员考试用书时,需首先了解河南公务员考试的实际情况,明确所需学习内容、考试科目、考试难度等情况,以此为基础,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与需求的教材。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使用不符合实际的教材而导致考生在学习和考试中出现困难和误解的情况。

目前市面上出版的各类教材较为繁多,考生在选择时,建议多方面搜集相关信息,对比各种材料的优缺点,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河南省招聘公务员的能力测试题目

能力测试题目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对于考生来说,学习能力测试题目需要掌握一定的策略技巧。考生可以在选择考试用书时,优先选择能力测试题目与备考策略介绍较为详尽, 且涉及多种题型, 同时提供了大量练习题供考生练习的教材。这类教材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考试内容,有利于考生更加熟练和准确地完成能力测试科目的相关内容。

3、河南省公务员笔试参考书目

河南省公务员笔试参考书目也是考生备考过程中的重要资料。一些优秀的参考书目可以对考生手中的教材进行辅导和补充,仔细阅读并反复练习,对考生备考考试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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