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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务员读博(法学博士报考公务员) ♂
法院公务员读博(法学博士报考公务员)公费读博后跳槽的“凤凰男”,被判赔偿80多万,不亏!
林某2011年与医院签订赴美学习进修协议,约定服务期10年,期间医院支付了培训费用30多万元。
学习结束,工作两年后,林某又到高校读博,续签了培养协议,19年毕业后,却告知原单位不回去了,且已另谋高就,跳槽到另一家医院。
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原医院82万,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终审维持原判。
自此尘埃落定。
这看起来像是凤凰男的经典套路啊,把钱和关系网骗到,然后另觅高枝。
【丈夫婚后考研读博,5年后毕业提离婚,法院:房子归妻子再补10万】近日,北京。林先生与谭女士2010年结婚,婚后不久,2011年林先生便考研读博,直到2016年博士毕业。2020年,林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林先生诉称,因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谭女士同意解除与林先生的婚姻关系,但她提出,林先生在考研读博的5年时间里,自己用婚前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并承担家庭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务劳动,故谭女士提出了家务劳动补偿10万元的要求。
女子患癌需80万换肝才能活命,海归丈夫却跪地哀求离婚: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我会帮你的……
事情是这样的,女子南(化名)在大学读博期间遇到了现任丈夫海(化名),二人都是河南老乡。
在校期间,海因为是南的学长,经常给南补习功课,两个人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久,加上是老乡,无形中多了一份亲切感。两个人渐渐地互生情愫,直至后来成为男女朋友,再到后来步入婚姻的殿堂。
然而命运对南太不公平,2015年的夏天,南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家人赶紧把南送去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都无法相信,南竟然得了肝癌,并且是中晚期!
在日本留学的海得知消息马上赶回国,带着南到处求医,家里的钱也很快被花的精光。因为医疗技术还不能治疗癌症,一旦得了这个病,就是个无底洞,多少钱都填不满。
钱花的差不多了,但是南的病却一直没有好转,海和他的家人慢慢地产生了退缩的想法。加上南因为病情的原因性情也越来越不好,动辄就对海发脾气,海受不了了,他考虑到了离婚。
2020年,南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希望可以生存下去,就是做换肝手术,但是这个手术不但要有肝源,还需要巨额的医疗费,80万元,这笔钱对南来说根本是无法企及的。
海坚持不住玩起了失踪,让南再也没有办法联系到他。海的这一举动无疑让南原本虚弱的身体雪上加霜,给南的心理上又一次的创伤。
南通过媒体好不容易找到海,海抓住南的胳膊跪在地上哀求道:“宝贝,我们离婚吧,放我一条生路,以后我会想尽办法去帮你的。”但南表示不想离婚。来源:广州普法
网友们看了这件事纷纷表露自己的观点,有的网友说海真不是男人,太薄情寡义了。面对自己的结发妻子竟然可以做出如此的事情,真的让人难以接受。也是应了那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也有的网友表示不同看法,认为虽然海的举动对于南来说很不仁义,但是对于他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来说却是一种解脱,虽然不支持这种做法,但是情理上可以理解。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上如何判定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何来解读这句话呢?
夫妻间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
当夫妻一方因为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时,另外一方有义务扶养对方。即便是平常夫妻两个是AA制,一旦对方因为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力时,另外一方仍有义务照顾并且支付治疗费用。
本案中,男子海前期已经为了给妻子治病花掉了家里的积蓄,也陪妻子坚持了很多年。但是对于将来,海看不到希望,也承受着妻子南因疾病所导致的性情变化,自己实在承受不住才有了逃避的做法,并且在家人的支持下打算要离婚。
如果从自己单方面考虑,海认为自己对于妻子做的已经仁至义尽,钱花光了,人也陪了几年,再耗下去自己也要完了,所以他选择退出婚姻。
虽然海的做法有情可原,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他不能以此作为抛弃妻子的理由,海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但是他将会受到法律和道德上的双重压力,毕竟抛弃病妻的做法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不耻的事情。
目前,南没有做肝移植手术,家人也没有能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只能在家中药物治疗,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却因为疾病无奈地面对着即将分崩离析的结局,令人唏嘘感叹。
对于这件事,您支持男子抛弃病妻离婚吗?
朋友家的闺女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然后在中国人大读了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毕业之后,本来想出国留学读博,但是因为疫情的原因没有达成。现在已经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英语6级和计算机二级的证书。出国读博的事情搁浅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省城,期间律所、央企还有上市公司都给姑娘发来了邀请,希望加入。可朋友全家商量最后决定选择去省委党校上班。
朋友们,你们说省委党校照比法院的法官,律所的律师,国企的法务的工作的待遇以及发展前途,哪个更好一些?
#离婚时家务付出较多的一方应得经济补偿#【#丈夫婚后考研读博离婚被判补偿妻子10万#法官:一方进修深造,离不开另一方的保障】林先生与谭女士2010年结婚,婚后不久,2011年林先生便考研读博,直到2016年博士毕业。2020年,林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谭女士同意离婚,但她提出,林先生在考研读博的5年时间里,自己用婚前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并承担家庭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务劳动,故谭女士提出了家务劳动补偿10万元的要求。
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劳动补偿10万元
关于谭女士主张的经济补偿款,法院认为林先生在与谭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多半时间在完成个人学业进修,谭女士为抚育女儿、协助林先生工作及读书负担了较多义务,现谭女士主张经济补偿10万元,于法有据。
法官说法:一方进修深造 离不开另一方的保障
家务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无形的。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发展前景、职业资格、专业职称等而产生的无形财产利益,一定程度上是家庭劳务付出较多一方提供良好的家庭服务及后盾所获得的。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中付出较多精力和时间,是对自身个人工作选择、收入能力、发展前景机会的放弃和牺牲。在离婚时,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应当获得另一方给付的经济补偿。详情↓(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一博士毕业后向妻子提出离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法庭上,女方只有一个要求,要求家务补偿。最终2022年3月7号北京房山法院作出了判决。
林先生与谭女士2010年结婚,第二年林先生顺利考研读博,5年后博士毕业。正当谭女士开心高兴之时,却收到了法院传票。不是别人,正是丈夫林先生的离婚起诉书,傻眼的谭女士一下时懵了。
回想自己这五年来,上对得住老人下对得住孩子,就算对丈夫林先生也是掏心掏肺。为了让丈夫安心学习,自己负责家里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即使有时工资维持不了家里的开支,也无怨无悔地拿出自己婚前积蓄补贴家用。老人孩子生病也是一个人扛着,医院家里单位三头跑,丈夫只负责读书,而在收到传票之前也并无任何预兆[惊呆]~!
马上就有好日子,怎么就要离婚了呢?
对于丈夫的决绝,谭女士很理智没有纠缠,只提出家务劳动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还是由谭女士抚养,18岁之前的生活费由林先生承担。一套房子归谭女士,但要支付林先生房屋折价款30余万元,林先生则拿出10万元作为家务补偿。
对于这一结果林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也没能如林先生所愿,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对方赔偿,对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林先生在婚姻期间,对家庭付出少之又少,大部分时间都用作提升自我,最终获得事业发展。而家庭中都是谭女士付出的时间,精力以及生活保障。对于林女士主张的10万元家务劳动补偿,与情,与理,与法国家予以支持。
人心换不来人心,人有千面,心有千变。
人教人,教不会,
事教人,一次就够了!
“不嫖娼我就浑身难受。”北京,一博士男子也太让人大跌眼镜,在中国科学院大学读博八年无法毕业,啃妻吃软饭不说,却还嫖娼成瘾了,气的岳父实名举报。还真应了古人的那句话“哪个才子不风流”。(案件来源:天目新闻)
网友“老兵”称其女婿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读博,但是读了八年都无法毕业,并且自从2020年博士未能毕业之后,这女婿就靠着女儿给的每月3000元生活费过日子。并且令其气愤的是,就这每月3000元,这女婿还要去嫖娼。
并且,女婿在认识自己女儿之前,嫖娼都嫖上瘾了,嫖成病态了,其拿出女婿的病例诊断显示,女婿在2021年于北京安定医院做过成瘾学检查,显示2018年开始,女婿就多次找小姐,有女朋友了还要找小姐。
堂堂一名博士,嫖娼还能上瘾,也算是奇葩了。毕业论文就可以嫖娼成瘾,发表学术性见解了。
其实嫖娼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然嫖娼行为的处罚,多以现行犯为主,这是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超过六个月未被发现,将不再对行为人处罚。
其次,男子多次嫖娼的行为,其实可以成为夫妻离婚的理由,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并且离婚时,男子属于有过错方,妻子可以主张其部分或者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后,男子目前是在读博士,也就是说其还是一名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了,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开除学籍。
嫖娼成瘾,男子也许是真的成瘾了,如果这样还能通过医院进行医治,如果真是单纯嫖娼,只能说得不偿失啊。
#普法行动##北京头条##我要上头条#
丈夫博士毕业以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女方提出家务补偿10万元。法院:支持!
坐标北京。丈夫林某与妻子谭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不久林某便考研读博,直到2016年博士毕业。2020年,林某以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谭某说,在丈夫考研读博的5年时间里,自己用婚前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并承担家庭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务劳动,提出了家务劳动补偿10万元的要求,最后一审二审法院均予以支持。(来自:环球网)
【律师默哥】
有道是,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夫妻之间的感情变迁让人唏嘘,从二人开始时的热切,到最后的陌路。新婚妻子以婚前积蓄和辛苦工作、家务劳动支持丈夫求学深造,最终还是没有迎来属于她的那份回报初心。
关于女方主张的10万婚内家务补偿,默哥只想说三点:
1、该要求于法有据。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对方赔偿,对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谭某为了支持林某深造,在经济、家务以及个人职业发展上做出了牺牲和付出,承担了较多义务,有权主张赔偿,具体由双方协商或者法院根据个案情况判决。
2、该要求合情合理。
虽然此类案件在举证上存在困难,但不可否认一方在婚内继续深造,势必对以后的职业发展产生良好助力,并获取较高回报。而另一方,无论是家庭经济、劳务付出,还是以后的工作进步,均付出较多放弃和牺牲。在离婚时,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理应获得另一方给付的经济补偿,这不仅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要求,也符合普通群众最基本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标准。
3、一般来讲,女性在婚姻内付出的更多。
这样说法,或许会有一些男性不认同。但不能否认的是,对于家庭来说母亲的角色更辛苦更重要。一般来讲,女人不仅要工作,还要负责一家老小的日常起居饮食,减少了对外社交,而男人至少有机会出门钓个鱼打个球聚个餐喝点小酒。从经济上对妻子一定补偿,无可厚非。
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苏州头条# #律师默哥# #婚姻里的残酷真相# #丈夫博士毕业提离婚被判赔偿妻子10万元#
为何基层工作难做?
#95后硕士基层工作第一天说比读博难#初入基层的硕士研究生孙振一和张帆,入职了劲松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成为接诉即办专员,共同解决辖区内居民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中的12345诉求。面对纷繁复杂的居民需求,张帆有些不知所措,甚至觉得基层工作比读博都难!孙振一则在第二天遭到了居民投诉。面对居民的质疑,两个“小白”能够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获取第一份信任呢?刚入职的你又是否质疑过自己当初的选择?
这个新闻视频各位可以看看,挺有意思的,基层工作难做事众所周知的,但为何基层工作这么难做呢?
法院公务员调动程序(政法系统公务员调动) ♂
法院公务员调动程序(政法系统公务员调动)安徒生童话
官场小小说:《调动》
农民空气好
官场小小说:《调动》
解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调任以下哪个岗位属于提拔重用?
1.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2.司法部副部长
3.省委组织部部长
4省人大副主任
答案: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级别为副部级,属于平级调动。
【司法部副部长】级别为副部级,属于平级调动。
【省委组织部部长】岗位级别为正厅级,但是省委组织部部长由省委常委兼任,级别为副部级。
【省人大副主任】级别为副部级,属于平级调动。
很多人都猜测我离开法院的原因,有说不是公务员,有说没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说没入员额,有说混不下去,又说怕最近的教育整顿被抓的[捂脸][捂脸],有说是合同工,各种,种种………
今年是我进法院的第七个年头,我的服务期准备到了,服务期没到之前,是不能进行任何调动,包括辞职(当然交违约金了就可以)。 我是政法编制,也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个考试对稍微年轻点的法院人来说真不难),现在是法官助理。如不出意外,未来两年绝对能入额,我们前两年开始才有机会参加入额考试,我笔试都能通过,但没有机会面试,因为员额名额太少,还没轮到,今年轮到我们这批了。因为考试的时候我在休产假也想出来了所以就没有报名入额考试。
我离开法院的主要原因是家庭问题,生了两个男孩,并不是说重男轻女,而是我们觉得男孩子将来成家了在家庭中应该承担更多更重的责任。我跟孩子爸爸一直分居两地,虽然相隔一百来公里,但是也是周末团聚,男孩子跟爸爸相处时间太少可能不太利于成长。当然,也有妈妈把男孩子教育很好的,但是我怕自己做不好,耽误孩子。我们在县城,相对落后的县城,教育资源,环境配套跟省会城市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我们希望孩子能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法院公务员也许更加好听(可能也是自我感觉),但想想终究也只是一份工作,工作本来就是为了生活(我是个没有理想追求的人[笑哭][笑哭])。按照我们现在的工资收入,在省会城市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一家人能天天生活在一起,一起教育孩子,一起吃喝玩乐,多好。
我老公是土木工程专业,现在有两个建造师证,一个建筑专业,一个市政专业,今年再考一个监理工程师,不出意外应该会过。他工作压力不想,我不想做律师也是这个原因,律师不是个轻松活,二宝还在哺乳期,我管两个孩子难有精力(我不知道其他宝妈怎么那么优秀[捂脸][捂脸])。
法院的活真的不轻松,特别是在执行局,杂活很多,专业性不强,但是每年能看几百份申请执行的判决书,就怕没时间看[笑哭][笑哭][笑哭]。因为一直等着服务期满出来,平时也很害怕专业落下,半年前我已经开始看关于法务的书籍,开始再看公司法、税法等(我们在县基层院接触到复杂的公司诉讼案子比较少),我几乎没有晚上一点钟前睡觉的,即使这样我也只能学习一两个小时,因为孩子十一点才睡[笑哭][笑哭][笑哭]。
现在的女人不容易的[笑哭][笑哭]。
法院、检察院未入额的员外们,他们在做这些工作,有人辞职做律师已经做的风生水起,成为知名律师!
员外曾经是法院、检察院内的一个特殊存在,先来说说它的前世今生。原来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经过内部考试,合格后被任免为法官、检察官。2002年国家开始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法院、检察院尚未取得审判员、检察员资格的同志需要参加司法考试,和打算从事律师工作的同志同台竞技,考试合格,达到分数线,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才可以被院里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协助办案,两年后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审判员,开始正式独立办理案件。
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2017年开始实行员额制,原有的审判员、检察员需要参加员额考试,全院所有政法编制的39%进入员额,成为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还有一少部分人没有能够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虽然原有的审判员、检察员资格没有被撤销,但已经名存实亡,不再具备独立办案资格,只能处理尚未办结的案件。
于是乎,员外这个别称就在私底下开始叫了起来,员外就是员额外法官、检察官,姑且叫法官、检察官吧,因为人大尚未免去审判员、检察员资格。当时员外的尴尬之处在于,没有资格继续办案,但还得办完手中的案件,有些还需要挂名办案。
五年时间过去了,这些员外们都在干什么工作?
第一种情况,通过补选进入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五年以来,个别员额法官、检察官因为退休或者死亡,调离等原因,离开了工作岗位,名额出现空缺,个别员外通过递补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这种情况很少,因为五年内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不多。
第二种情况,成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按照改革的要求,员外们基本都转为助理,给员额们做办案辅助工作。失去法官、检察官身份,还要给曾经同为办案人员的同事辅助,加之虽然改革后整体工资待遇有所提升,但比员额工资待遇低,心理上容易失衡,和员额的配合需要一个过程。
第三种情况,转岗成为司法行政人员。员外转岗成为司法行政人员,这是极少数情况,因为法院、检察院行政岗位比较少,只有政治部和办公室不多的几个岗位,加上曾经的办案人员并不擅长做行政工作,所以只有极个别人转做行政,有些可能已经做了办公室主任或者政工科长。
第四种情况,调离法院、检察院。法院、检察院和党政机关相比,是比较独立的部门,加上司法改革后,人财物省级管理,从法院、检察院调动至党委政府部门更难,但凡事有例外,也有人通过个人关系调动至政法委,纪委等部门,但那是凤毛麟角。
第五种情况,辞职做律师或者从事其他工作。无法进入员额,不甘心做辅助的员外们,在此情况下,有人选择混日子,但有些年轻人不愿就此消沉和平庸,辞去公职,利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做律师,从实习律师做起,经过角色转换,一些人在律师行业已经做的风生水起,成为知名律师。
五年时间,曾经的员外们已经渡过了艰难和无奈的时期,也算是为司法改革做出最大牺牲的一批人。
曾经的员外们,你们还好吗?向你们致敬!
我发现有些人经常把自己的幻想投射到别人的视频里,比如#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审查起诉情况# 这个事儿,明明起诉的就是基层法院,而基层法院依法只能判决有期徒刑,但是他们一定要坚持能判死刑,进而辱骂像我这样的视频作者。
这就像是他上了一趟从北京往广州开的火车,然后等车开了问别人是往哪开,别人告诉他是广州,他愤怒地大骂并陈述了一大堆他要去哈尔滨的理由……
难道他以为辱骂告诉他真实方向的人能调转车头么?太可笑了[捂脸]
五城区先调转立案最难的法院,年前领宽心。
#退休法官谈张家慧:不务正业# 【张家慧受贿四千万背后:大小案子明码标价,退休法官称其不务正业,像是找不到好工作才来的法院】1992年,27岁的张家慧和丈夫刘远生从四川万县人民法院调任海南省中院,张家慧任助理审判员,刘远生在研究室任研究员。两人是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同学,又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刚来的时候,他们行李很寒酸,工资都不够花。”有海南中院的退休法官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张家慧夫妇初到海口时是作为引进人才被分配的,家境贫困,但起初二人给人留下的印象并不好,“不务正业,像是找不到好工作才来的法院。”
不过,张家慧夫妇在后来均拿到了博士学位。公开信息显示,1997年,张家慧前往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2001年,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刘远生则于2001年6月拿下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据前述退休法官描述,2002年,张家慧回到海南后,受到洋浦中院某领导的赏识,获得调任。在那里,她从助理审判员升任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刘远生后来私下管理过一处火山石矿,致使法院想辞退他。但他主动从法院辞职,下海经商。
张家慧受贿四千万背后:大小案子明码标价,退休法官称其不务正业,像是找不到好工作才来的法院
#最高法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委员朱山: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调解作用】“律师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可以发挥专业高效、资源整合的重要作用。”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在诉源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调解作用。
????朱山介绍说,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他认为,一边是基层法官人案矛盾、不堪重负,另一边是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律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队伍,由于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尚不够完备,比如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调动不充分、案件分流引流措施不到位、当事人选择律师调解的意愿不强等,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多元解纷活力充分释放。
????“在总结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增加律师专业调解的覆盖面,每个市、县设立专业调解机构。”朱山说。
????朱山建议进一步细化有关司法文件,明确鼓励纳入律师专业调解的案件范围,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担保、数字经济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类型的调解引流工作。
????“针对具备争议相对较小、当事人均聘请专业代理人、矛盾不尖锐、社会稳定风险小等特征的案件,可以为律师专业调解建立司法确认快速通道。”朱山说。
????朱山还建议加强对律师专业调解工作的指导,以及逐步探索市场化调解路径,“按公开、低价、便利、自愿原则允许有偿收费调解,推动律师专业调解的良性有序发展。”#代表委员看法院#(记者 郭士辉)
资 讯
1.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意见:规定公安机关要全面收集证明涉案财物性质、权属情况、依法应予追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要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人民法院要依法作出处理,以有力促使涉案人员退赃退赔。(检察日报)
2.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系统归纳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和基本原则,对公安机关预防和治理职责及相关程序作了细化;明确了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的法律地位和具体程序等。(新华网)
3.教育部公开曝光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典型案例:涉及吸毒、学术不端、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猥亵学生、虐待幼儿、体罚学生等问题,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人民网)
4.中央财政下达100亿元再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农资补贴:统筹支持秋收秋种,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至此,2022年中央财政已分三批累计下达补贴资金400亿元。(中国新闻网)
5.应急管理部: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现 从2018年到2021年,全国年均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占GDP的比重较改革前5年均值分别下降了51.6%、73%和44%,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现。(央视网)
6.国家卫健委:我国已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455项 包含2万余项指标,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从过程到产品各环节的主要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包括儿童老年等全人群的饮食安全。(光明日报)
法院公务员调动(法院公务员调动到党政机关) ♂
法院公务员调动(法院公务员调动到党政机关)郑州法院系统干部大调整!金水法院、高新区法院、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惠济法院、二七法院、中院法院等多名个基层法院院长调任郑州中院!
所有人都说同级财政之间不同单位的公务员调动很容易,手续很简便。比如从地级市的某局调入同城市的另一个局。
有个朋友全日制法学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十几年了,过去在检察院工作,后来到了纪委。可是他想从纪委调入同城市的法院或检察院怎么就那么难呢?根本不像别人所说的同级财政之间公务员调动那么容易,简直难于上青天!
郑 青跨省调任辽宁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 - 今日头条】网页链接
按理说,通过司法考试C证的法官是不能到中级法院担任法官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少之前在县级法院以C证取得法官资格的法官,在调动或遴选至中级法院之后继续担任法官。笔者认为,这样有违法律规定,虽然在县级法院被任命过审判员,但调动至中院,还应当取得A证方能在中级法院担任法官。大家觉得,这样是否合理合法?
论证分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这是提拔吗?
一、行政级别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级别为副部级。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级别也是副部级,因此,此次调任属于平级调动。
二、职权范围
高级人民法院是全省最高一级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因此,此次调任虽然属于平级调动,但个人认为应该是重用。
#内蒙古高院原院长胡毅峰被查#2022年第20个中管干部落马,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审查,这也是内蒙反腐祭出的又一重拳。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先后有数名官员被查,2021年10月,副院长金柱主动投案,原包头市中院院长、二级高法范俊峰被查,2021年11月,副院长布和被查。
生于1954年的胡毅峰,是内蒙古喀喇沁旗人,不到17岁就开始参加工作,他曾有过两年有知青生活,返城后进入包头铁路技校,早期曾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工作数年。1984年,而立之年的胡毅峰离开铁路局,调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成为一名干事,此后又担任过干部处副处长和处长职务。
1992年,胡毅峰离开机关到地方任职,担任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三年后转任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1998年,44岁的胡毅峰升任巴彦淖尔盟盟长,由此开始主政一方,五年的盟长生涯结束后,胡毅峰调任自治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08年初,胡毅峰职务再次调整,转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2011年,胡毅峰再获重任,出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同时兼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直到2018年到龄卸任,胡毅峰任职长达7年之久,这也是他仕途任职时间最长的职位。
#媒体人周刊#
姚执行案今天到中山区法院填写了财产线索等信息,因原执行法官已经调离执行岗位,本案等待立案分配法官。
【曾任盘锦“两院”领导,曾遭实名举报,曾被提名为省高法副院长的王宏,主动投案】#媒体人周刊#
2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厅级)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王,曾“盘踞”盘锦政法系统多年,2007年至2018年,先后任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2018年调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此王,曾遭辽宁盘山县离职法官郭大伟实名举报。共列举“七宗罪”,包抱收受贿赂、枉法裁判、包庇犯罪、拉帮结伙、公款吃喝、跑官卖官、权钱交易等,每条罪状都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并以党性担保举报真实性。经查,举报罪行被坐实,如“吃空饷”问题,举报说2013年王宏将妻子张丹的工作关系办到了盘锦监狱,不上班一直吃空饷。此条己被证实。
此王,还曾被提名为辽宁省高院副院长。2019年11月2日,据辽宁日报消息,辽宁省委组织部公示8名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其中就包括王宏。当时的公示中提到,王宏拟被提名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结果,当然没能晋升。
此王,此次是主动投案。估计是扛不住了,被实名举报的滋味不好受,被公示提名而不用的滋味不好受,违法乱纪干了不少缺德事担惊受怕的滋味不好受,招了吧。#盘锦头条# #辽宁头条#
为什么到法院开庭的第一个程序就是核对当事人身份?
12月17日,四川大竹县吴女士的丈夫竟然携冒名顶替者办理离婚,法院竟作出了离婚调解书。18日,涉事法官已调离岗位,案件原审被告(吴女士丈夫)和冒名顶替者因违法,正接受司法拘留。
目前,吴女士已打算启动国家赔偿程度序,并对丈夫和冒名顶替者启动精神损害的民事赔偿诉讼程序。#学问分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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