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公务员网缴费(漯河市2023公务员报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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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年轻人都不到工厂打工,工厂用工荒,招不到人吗?河南漯河卷烟厂咋就那么香呢。一般的工厂甚至连富士康这样的科技企业招人的时候就做几道小学生都具备的常识题,中专学历的人都收。然而,漯河卷烟厂至少要本科以上的学历,还要经过笔试面试,难度堪比公务员。一般的工厂连大专学历的人都不愿干,一言不合就提桶跑路,漯河卷烟厂却吸引了985、211的毕业生,甚至还有研究生加盟。同样是工厂,差别咋就这么大呢。看了漯河卷烟厂的录用公示,好多工厂的老板都要哭晕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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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命 涉及公安局、财政局等】#漯河头条#2月16日,漯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其中,任命:周学功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志莹、陈艳伟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卫峰、白俊峰、吴晓琳、郑建立、耿高产、詹耀轩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程咏梅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国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袁树青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王新田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齐晓红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爱民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更多信息:网页链接

漯河市工商联组织举办漯商大讲堂——漯河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班

2月16日上午,由漯河市工商联主办、市中小企业投资发展商会承办、菲儿服饰有限公司协办的漯商大讲堂——漯河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班顺利举办。漯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丁卫军致辞,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秀云到现场聆听讲座,全市6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特聘讲师、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金牌讲师、杭州联商网特聘公益讲师、许昌学院弘毅书院特聘公益讲师张伟老师为大家授课。张伟老师从事商业22年,主要从事文化体系、服务体系、人事体系的工作,多次到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士、俄罗斯、泰国、日本、不丹、尼泊尔等十多个国家游学,积累了全球优秀商业案例。讲座前半时,张伟老师重点围绕企业人才培养、文化转换、标准落地、服务研发、人文创新、智能体系、运营管理、体制搭建8个方面,结合亲身商业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极具特色的讲解;后半时,张伟老师现场与装饰装修、餐饮、电商、教育培训、食品等不同行业的10余位企业家进行互动,针对企业提出的个性化问题,面对面进行了精准的主导,并给予个性化建议。企业家们纷纷表示,听完张伟老师的讲课感觉受益匪浅,定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企业发展思路、经营模式、管理理念上来,转化为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强大动力,为漯河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讲座结束后,企业家们又一同参观了菲儿服饰有限公司。

下一步,漯河市工商联将持续开展漯商大讲堂,有序推进漯河市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十百千”培训,特邀知名讲师分批次走进不同行业领域,开展高端培训、专题培训、惠普培训、企业家沙龙等各项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全市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文化素养,为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奉献力量!(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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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小李庄内,拆迁办负责人组织人员趁夜对王某家进行暴力强拆,王某的父母提前被强行带离。得知强拆消息后,王某立即报警,并火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王某并未发现警察,王某以为父母还在屋内,怕父母有生命危险,情急之下,王某开车撞向了现场拆迁人员,导致拆迁干部胡某当场死亡。

近日,法院以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王某12年有期徒刑。而在法院判决的前一天,政府的强拆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来源:江城晚报)

【谈点看法】

1、据了解,拆迁公司人员对小李庄已经实施了13次强拆,均被法院判决违法。但拆迁人员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持刀砍伤村民,以达到强拆的目的,很多村民因强拆事件受了伤。

真是太气人了,简直目无王法,这种拆迁公司人员与黑社会有什么区别?

2、拆迁公司是否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所以,拆迁办将拆迁任务委托给拆迁公司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3、为什么强拆屡禁不止?

原因一、法院判决的赔偿标准低于拆迁补偿标准;

原因二、政府部门违法成本低,官员就算被问责也不会怎么样。

所以要根治强拆现象,必须从这两方面着手,加大打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耿宝建审判长表示:对于违法强拆不能仅“补偿”还需赔偿。

如果只是给予补偿,不给赔偿,那么对村民来说合法违法都一样了,谁还会选择去和政府对着干?

为了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惩治违法强拆行为,那么这个赔偿就不能低于赔偿时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4、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确实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情况会认定为"不特定多数人"∶

第一种、行为人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且行为人事先也没有预料到具体的危害后果。

第二种、行为人针对的对象是相对特定的,但实际造成的后果是行为人没有预料到的。

侵害"不特定多数人",并不是说行为人没有特定的侵犯对象或目标,而是行为人主观上有一定的侵害对象,对损害的可能范围也有一定的预判,但对最终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难以控制。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第二种情况。

有网友提出,自己的家也算公共场所吗?

首先,案发现场道路并非王某家人所有或单独使用,而只是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王某家人使用的频率较高,但这并不能排斥他人行走或使用,故案发现场并不属于王某家的私人场所;

其次,即使案发现场属于王某家私人场所,但由于王某开车冲撞的行为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生命安全,其行为就具有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

综上,本案中王某开车连续冲撞他人致多人受伤一人死亡的行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典型犯罪手段。

但考虑到拆迁人员构成了非法入侵住宅罪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开车冲撞他人具有防卫性质,应对王某从轻处罚。

5、类似的案件频频发生,相关部门必须严加重视,对于法院的一纸“败诉”判决必须落到实处,对违法拆迁行为必须问责到底,该开的就开,该罚的就罚。睁只眼闭只眼只会让边败诉边强拆现象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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