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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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给各位分享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省考公务员考试科目(公务员省考考试考哪几科)

2、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

3、省考公务员考试税收

省考公务员考试科目(公务员省考考试考哪几科)

省考公务员考试科目(公务员省考考试考哪几科)

2023重庆公务员考试招录391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上午9: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

查看公告详情:点击我的头像进入主页-【公考资讯】-【省考】-外省招考

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

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
  • 1、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是怎样的
  • 2、公务员考试一般有哪些流程?
  • 3、考公务员的基本流程
  • 4、公务员考试具体流程是什么,该如何准备?
  • 5、公务员考试的详细流程

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如下:

1、查看公告;

2、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确认。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公告规定时间之内,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打印准考证。

5、参加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拓展资料:公务员报考时间选择

报名阶段共7天,均可报名。建议报考者在报名前期申请报名序号,以避免被不法之徒盗用身份证信息或手机信息,而导致无法报名。

同时建议报考者不要等到报名时间即将截止时再报名,因为招录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报考者报名后,一般2个工作日后才知道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果报考者报名时间太晚,且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就很可能没有时间选择其他职位。

另外,根据以往报考的情况,报名最后截止时间前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的现象,给报考者报名带来不便。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务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新西南教育贵阳校区为您解答!

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报名流程大体是相似的,主要有以下7个步骤:

一、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流程具体有:

1.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

2.登录系统,注册个人账号

3.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4.选择报考的岗位

5.确认报名

6.资格审核

4.缴纳考试费用,完成报名

(国考的相关信息需登录“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查询,省考的信息可以在各省的人事考试官网查询。)

二、国考报考注意事项

1、查看公告时要牢记各个时间点,如报名时间、资格初审时间、报名确认时间、缴费时间等,如果怕遗忘,可以定个备忘录提醒自己。

2、填写报考信息时一定要准确,否则会因为一时的马虎大意而影响了考试。如果信息有误或想改报其他岗位,只要在资格审查通过前进入官网可自行修改,但如果审查通过了,信息就不能更改。

3、要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伪造有关证件或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考试资格,还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遇到不确定的情况,要咨询报考单位。报考时,如果不确定自身是否符合招考单位的招考要求,一定要及时打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5、填报岗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但是可以多选择几个意向岗位,报名期间可在官网查询几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对比下选择一个最理想岗位报名。

6、避免在最后两天才报名。最后两天是报名高峰期,系统容易拥堵,而且资格审查需要时间,一定要预留出时间,确保自己能报名成功。

7、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要进入官网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一定要牢记。

考公务员的基本流程如下:

1、阅读公告:在报考前,各位考生须仔细阅读国考或省考的招录公告,知晓报名步骤和考题步骤。阅读《招生章程》,全方位知道各招录行政机关的招录总数、实际岗位、考题类型、资质标准。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网上缴费:各位考生可在要求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时进行报考确认并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直至完成缴费,准考证打印完毕后,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流程才算结束。

4、准考证打印: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5、参加笔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测科目和申论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是所有考生必须考的科目。专业科目是部分要求有专科科目考试的岗位要考察的科目考试。

6、参加面试:公务员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道德等有关素质的一种考试。最常用的是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形式。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包括的职业有五大类,这五大类分别为政府组织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

职位划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报考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考试一般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网上初审、体能测评、网上缴费确认等)、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调剂、递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

公务员考试科目:

1.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资料分析、判断推理以及言语表达等方面。

2. 《申论》

申论考察的是从事机关单位所具备的基本能力。

考试过程: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公务员省考国考资源汇总百度云网盘资源下载

链接:?提取码:2D73

资源包含:省考和国考公务员的各类学习资料,多种网课机构学习资源,历届真题、考前冲刺、行政能力测试、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综合写作、常识、理论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申论、时政、真题资料、面试等等国/省公务员考试学习资料汇总。

报考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省考公务员考试税收

省考公务员考试税收
  • 1、想考税务局要参加国考还是省考?
  • 2、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课法律考哪些内容?
  • 3、公务员考试,考地税系统的,考试类别为税收,要考哪些东西
  • 4、公务员考税务局

税务局是国考。

因为税务局是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招录公务员由国家公务员局开考。国考和省考的区别有两个:一是由谁组织考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组织招录考试的即称“国考”。

由省公务员局组织的称“省考”。特殊情况下地市级公务员局也可以经授权后招考,一般就说成“地方公务员考试”。二是公务员人事关系归谁管理。归中央直接管理的,称“国考”;归省公务员局管理的称为“省考”。

公务员分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税务局在机构改革之前分为国税和地税。国家税务局为中央直属机构,即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单位。

地税是地方政府和税务总局联合监管。顾名思义,国税局应该参加国考,地税局参加省考。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关系,将国税吗、部门和地税部门合并。

所以,今后地方上省考将可能不会出现税务局职位,统一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招考。

卷一包含科目:

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卷二包含科目:

民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一、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

(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基本要求

二、宪法学部分

(一)宪法学的基本理论

(二)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分类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及其分类

(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刑法部分

(一)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

(二)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三)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及要件

(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五)犯罪的预备、既遂、未遂及中止

(六)共同犯罪

(七)刑罚

(八)危害公共安全罪

(九)侵犯罪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十)侵犯财产罪

(十一)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十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十三)渎职罪

四、民法部分

(一)民事法律知识中的基本概念

(二)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住所和经常居住地的确定

(四)监护人的顺序及监护人的职责

(五)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六)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合伙

(七)法人

(八)代理

(九)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十)物权

(十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十二)债权

(十三)人身权的特征及种类

(十四)民事责任

(十五)诉讼时效

(十六)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商法部分

(一)商法基础知识

(二)企业法律制度

(三)公司法律制度

(四)税收法律制度

(五)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六)合同法律制度

(七)保险法律制度

(八)土地法律制度

六、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概述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题

(三)行政行为

(四)抽象行政行为

(五)具体行政行为

(六)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七)行政程序

(八)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赔偿

(十)行政复议

(十一)行政监督

七、国家赔偿法部分

(一)国家赔偿概述

(二)国家赔偿责任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

(四)国家赔偿的方式

(五)其他规定

八、刑事诉讼法部分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五)管辖与回避

(六)辩护与代理

(七)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八)附带民事诉讼

(九)证据

(十)立案

(十一)侦查

(十二)公诉

(十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十四)死刑复核程序

(十五)审判监督程序

九、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三)诉讼与诉权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五)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六)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七)审判组织

(八)诉讼参加人

(九)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十)对妨碍民事诉讼的的强制措施

(十一)诉讼费用

(十二)审判程序

(十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十、行政诉讼法部分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

(五)行政诉讼参加人

(六)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七)审判监督程序

(八)行政诉讼的判决

(九)我国行政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法律专业知识历年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正误

四、简答题

五、论述题

六、案例分析题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办公厅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范围有关事项说明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本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税收概述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概念

【考点1】税收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第二节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

【考点2】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职能

【考点3】现代市场经济下税收的原则

第三节 中国税收制度的沿革

【考点4】税收制度的含义及发展

【考点5】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

第二章 税收负担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税收负担的一般问题

【考点1】税收负担的概念、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

【考点2】税收负担的分类

【考点3】税收负担的归宿与转嫁

第二节 中国宏观税负水平

【考点4】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及主要影响因素

【考点5】中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考点6】中国宏观税负的未来走势

第三节 中国地区税收负担分析

【考点7】地区税负水平现状

【考点8】影响地区税负水平的因素

第四节 中国行业与企业税收负担分析

【考点9】行业间税负差异的主要原因

【考点10】同业税负

【考点11】企业税负分析

第三章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税收制度要素

【考点1】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 税收的分类

【考点2】税收的分类

【考点3】国际上关于税种划分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 税制结构

【考点4】税制结构的概念

【考点5】不同类型的税制结构及特点

【考点6】税制结构演变的一般特征、当代世界税制结构发展与特征

【考点7】我国现行税制结构

第四章 税法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税法概述

【考点1】税法的定义

【考点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考点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考点4】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考点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第三节 税法体系

【考点6】税法体系概述

第四节 税法的适用与解释

【考点7】税法的适用

【考点8】税法的解释

第五节 税法的效力

【考点9】税法的时间效力

【考点10】税法的空间效力

【考点11】税法的对人效力

第五章 税权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税权概述

【考点1】税权的划分

第二节 税收立法权

【考点2】税收立法权的含义

【考点3】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三节 税收执法权

【考点4】税收执法权主体

【考点5】税款征收权

【考点6】税务检查权

【考点7】税务稽查权

【考点8】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考点9】税务行政处罚权

第四节 税收司法权

【考点10】税收司法权概述

【考点11】税收司法权主体

【考点12】税收司法权管辖范围

【考点13】税收司法权行使程序

第五节 税法解释权

【考点14】税法解释权概述

第六章 营业税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考点1】营业税的概念与发展

【考点2】各国营业税制度的一般规定

【考点3】营业税的作用

第二节 营业税的适用范围

【考点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考点5】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考点6】税目

【考点7】税率

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考点8】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考点9】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第五节 营业税的优惠

【考点10】起征点

【考点11】税收优惠规定

第六节 营业税的计算

【考点12】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

【考点1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考点14】纳税期限

【考点15】营业税的申报和纳税地点

第八节 营业税特殊业务处理

【考点16】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考点17】混合销售行为

【考点18】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考点19】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制度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考点1】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考点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考点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税率

【考点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考点5】收入总额

【考点6】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考点7】扣除原则和范围

【考点8】不得扣除的项目

【考点9】亏损弥补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考点10】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考点11】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考点1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考点13】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考点14】存货的税务处理

【考点15】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考点16】税法规定与会计差异的处理

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考点17】免征与减征优惠

【考点18】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考点19】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考点20】加计扣除优惠

【考点21】创投企业优惠

【考点22】加速折旧优惠

【考点23】减计收入优惠和税额抵免优惠

【考点24】民族自治地方优惠和非居民企业优惠

【考点25】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

【考点26】其他优惠政策

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考点27】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8】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考点29】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30】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3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第八节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考点32】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和扣缴方法

【考点33】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

【考点3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第九节 特别纳税调整

【考点35】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

第十节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点36】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

【考点37】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点38】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考点39】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

第十一节 企业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

【考点40】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考点41】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制度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考点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

【考点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

【考点3】所得来源的确定

【考点4】应税所得项目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考点5】各项应税所得的税率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考点6】费用减除标准

【考点7】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考点8】每次收入的确定

【考点9】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考点10】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考点11】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考点12】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考点1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l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

减免税优惠

【考点14】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

人的减免税优惠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

【考点15】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1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17】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18】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19】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2】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3】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4】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5】自行申报纳税

【考点26】代扣代缴纳税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

【考点27】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考点28】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考点29】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失业保险费、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

【考点30】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考点31】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

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考点3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考点33】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考点34】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

【考点35】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考点36】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考点37】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考点38】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考点39】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考点40】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点41】其他特殊业务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九章 财产行为税制度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资源税

【考点1】资源税基本原理

【考点2】纳税义务人

【考点3】税目、单位税额

【考点4】课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5】税收优惠

【考点6】征收管理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考点7】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

【考点8】纳税义务人

【考点9】征税范围

【考点10】若干具体情况的判定

【考点11】税率

【考点12】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考点13】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14】税收优惠

【考点15】征收管理

【考点16】房地产开发项目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考点17】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

【考点18】纳税义务人

【考点19】征税范围

【考点20】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1】税收优惠

【考点22】征收管理

第四节 房产税

【考点23】房产税基本原理

【考点24】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考点25】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26】税收优惠

【考点27】征收管理

第五节 车船税

【考点28】车船税基本原理

【考点29】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

【考点30】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31】税收优惠

【考点32】征收管理

第六节 印花税

【考点33】印花税基本原理

【考点34】印花税的纳税人

【考点35】印花税的税目与税率

【考点36】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37】税收优惠

【考点38】征收管理

第七节 烟叶税

【考点39】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40】烟叶税的征收管理

第八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考点4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考点4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税率

【考点4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4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

【考点4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

【考点46】教育费附加

第十章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本章考点提示

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

【考点1】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

【考点2】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考点3】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4】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第二节 契税

【考点5】契税基本原理

【考点6】契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考点7】应纳税额计算

【考点8】税收优惠


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省考公务员考试程序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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