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在宁波设立的派出机构,是宁波市税收管理的最高行政机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的任务是组织实施国家税收政策,贯彻税法,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为税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分别设有干部科、综合处、税收征管处、网上办税服务厅、稽查局等部门。其中,干部科主要负责干部考核、管理、人事档案、职称评审等方面工作;综合处负责制定税收管理规定、监督税收征管、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等;税收征管处则主要负责纳税人征税、办税业务等工作,是宁波市税务局的主要工作部门;网上办税服务厅则提供诸如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网上办证等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在线办税服务;稽查局则主要负责税务稽查、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等工作,是宁波市税务局的执法机构。
二、历史沿革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由原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分局于2018年组建而成。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已经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收管理机制和服务网络,并积极参与国家税收工作,在税收征管、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改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职责
1. 组织实施税收政策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政策,制定税收管理规定,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和培训等服务。同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还积极参与税收改革和制度建设,在司法、税务协调等方面与相关部门展开紧密合作,极力维护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
2. 维护税收秩序
作为宁波市税收管理的最高行政机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不仅要监督纳税人纳税行为合法合规,还要惩治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在税收征管方面,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在发现纳税人违法行为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将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确保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3. 促进经济发展
税收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工作,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同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还与宁波市的经济发展密切合作,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4. 为税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不仅要负责税务征管工作,还要为税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持。为了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建立了网上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在线办税服务。同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还积极推进数字化办税,致力于将税务服务数字化、信息化,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工作亮点
1. 细致化管控
近年来,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采取细致化管控、精准化服务的措施,让纳税人越来越感受到了“大爱无边、小爱有处”的服务。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在纳税人服务方面不断创新,积极推进“全流程服务”,实现从办税前到办税后的全方位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化的服务和支持。
2. 优化税收服务
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注重优化税收服务。在纳税人服务的过程中,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让服务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同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还积极推动数字化办税,通过推广互联网实现纳税人“一次办妥”,提高了税收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信息技术发展
面对日益发展的信息技术,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积极推进数字化办税,提高办税效率,减少纳税人的服务成本。目前,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已经建成了网络办税、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多元化、优质化的服务。
五、未来展望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将立足宁波市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的变革,积极推动数字化办税,完善现代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提高税收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同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还将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培训,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更好地完成税务申报、征收和缴纳工作,从而实现税收管理与经济发展双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提供的一个全面的网上办税平台,它具有以下特点:
1.服务范围广: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可以办理涉税业务的所有事项,包括纳税申报、发票申领、账户管理、税收优惠申报等。
2.操作简便: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在操作上比传统方式更加方便,用户无需出门,只需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进行操作,就能完成各类纳税申报等业务。
3.服务质量高: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实时查询、即时响应等功能,保证了办税服务的高效快捷。
4.安全可靠:网上办税服务平台采用了各种技术手段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稳定,保护了用户隐私和资料安全。
该平台的推出,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和缴纳,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税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平台结构
1.登录页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是所有用户进入平台的第一步。在登录页面上,用户需填写用户名和密码才能进入平台,并可选择“记住密码”或“自动登录”的选项方便以后操作。
2.首页
登录成功后,用户会进入平台的首页。首页包含了多个功能模块,如纳税申报、发票申领、账户管理、公告通知等。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操作。
3.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最重要的一个功能模块。纳税人可以在平台上完成各类税目的申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在纳税申报页面上,用户可以选择进行申报、查询申报情况、修改申报资料等操作。
4.发票申领
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上,纳税人可以申请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用户只需填写相应的信息即可进行发票申请。
发票申领页面上还提供了历史申领记录查询、发票作废、发票重开等功能。
5.账户管理
账户管理是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的又一个重要功能模块。在账户管理页面上,用户可以进行账户注册、密码修改、个人资料维护等操作。
用户还可以查看自己的申报纳税情况、缴税记录等。
6.公告通知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提供了丰富的公告通知,包括政策解读、法规宣传等。纳税人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税务法规和政策。
7.在线咨询
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上,用户可以通过在线咨询获得纳税相关的问题解答。平台上提供了专业的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
三、使用流程
1.注册和登录
首先,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上进行业务办理需要注册账号,注册时需要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如名字、身份证号等。注册成功后,用户需要登录系统才能进行业务办理。
2.选择功能模块
登录成功后,用户会进入首页,首页上包含了多个功能模块,如纳税申报、发票申领、账户管理、公告通知等。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操作。
3.填写申报信息
在申报业务时,用户需要根据所需的功能模块填写相应的申报信息。不同的申报业务需要填写的信息有所不同,如在增值税申报中,用户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销售额等信息。
4.提交申报
在完成相应信息的填写之后,用户需要点击提交按钮将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给用户。
5.缴纳税款
在申报业务处理完毕之后,用户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相应的税款。用户可以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上进行税款的缴纳,也可以在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进行缴纳。
四、优缺点
1.优点
宁波市报考公务员流程 ♂
宁波市报考公务员流程宁波市招公务员(宁波市 公务员) ♂
宁波市招公务员(宁波市 公务员)我是宁波的,别说跟省委办公厅公务员比,我见过身边在私企年入二三十万,还在拼命考街道事业编的[笑哭]
年薪三十万的码农不如一个省委办公厅公务员吗? 这个人的这句话是真的透彻:“我是没有一丁点觉得自己比省委办公厅公务员牛逼的错觉” “他要是凭自己本事进去的我自愧不如,他要是凭关系进去的那我就更惹不起了”
我侄子江南计科,收到宁波银行offer,年薪20W,又考研,目前初试线已过,能去东南,现在正在纠结是深造还是就业,各位可以评评。
我女儿今年也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后我们都劝她考公务员,她说进入体制内一眼就望到头了,上班老一套,整天死气沉沉的,没生机没活力,她说应聘去私企,说那有挑战性,工资还髙,她说象样的私企越来越正规了,不象前些年那样不规范。一代有一代人的想法,女大不由爹了,她的的路自己走吧!
现在的孩子年轻爱冲,想法多。
我侄子在西邮读计算机专业,一本毕业后,又在学校读了研究生,专业还是计算机专业。今年就要毕业了,宁波银行来他学校招聘,每年工资20万,这样的条件,可他偏偏要去考公务员。
在私企拿高薪好还是考公务员好?!大家意见不一。
公务员职业可持续性发展,企业能红火几年,潮起潮落的,很难说。感觉选公务员是对的,有几个能考上公务员,在公司干没意思。现在金融危机,一切都不好说,这二年我们行业非常差,今年才稍微好了点,已经失业了一年多了,上个月才找到工作,看上去工资高,但是社会经济不景气,累的还是体质外的人,加班和失业随着年纪越来越被动,这样作没毛病,选择是对的,我也是做IT软件的,越是经济危机,越要待在体制内。
宁波市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 ♂
宁波市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 1、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政策
- 2、2021年浙江宁波宁海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3、2022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4、退役士兵能不能报考公务员,要什么条件
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需要符合的条件大致与社会人员相同,最低学历要求在大专以上,乡镇区域的公务员,大专的学历都是可以进行报考的,本科学历的岗位会更多一些,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报考流程、科目
退伍军人报考条件达到公务员考试要求的,报考流程、科目和普通大学生一致,以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为指导。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者基本素质测试)和《申论》,有的省市和地区考《公共基础知识》。
退役军人考公务员有什么优待政策吗?
退伍、复员报考公务员,国家并没有具体优待政策,公务员招考中,既没有放低学历要求,也没有实行考试加分政策,与其他社会报考人员的要求完全一样。
但是几乎所有省份都有面向退役军人招考的定向岗位,大多数需要战友们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以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个别省份两年义务兵也可以报考。有些地区特警、武警岗位是专门招收退役军人的,这样竞争压力就会小很多,大家不要错过。
部分地方公务员招聘考试中,会拿出一部分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和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这些职位称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政府机关会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一、招录计划
2021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84名,其中:县级机关单位59名;乡镇(街道)机关25名(含专职人武干部1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ks.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0年12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乡镇(街道)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范围和对象为: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5、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有关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9日17时。
报名入口: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2月15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1月17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2”),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市场监管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5:30—17:30。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以及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技)能测评。
(八)体(技)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总分不低于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技)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海县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0年12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6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3.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综合执法、市场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
2.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