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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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

2、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经验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
  • 1、报考公务员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意思
  • 2、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两年什么意思
  • 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 4、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基层工作最低年限两年是啥意思?
  • 5、公务员考试里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什么意思啊?
  • 6、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经验指什么?

报考公务员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意思是:如果报考中央部委,地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就视为基层。除此之外,所有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在外企或者私企曾经工作过的,都算基层工作经历。

凡是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在资格复审时,要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认定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扩展资料: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公务员局解读什么才算“基层工作经历”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2年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要有两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最低年限2年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最少两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日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是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需要符合年龄、学历等方面的条件,具体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省、地、市国家行政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乡(镇)国家行政机关的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某些特殊职位或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经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也可适当调整;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经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也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六)报考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七)具有录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关于湖北省公务员的其他规定。

《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全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部署,地、市、州人事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笔试可连同公共科目考试一起组织,也可单独组织。

以上内容参考?宜昌市人社局——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2年工作经验只指已经累计2年有效的工作经验。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公务员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经验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经验
  • 1、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 2、公务员考试中的两年工作经验指的什么?
  • 3、公务员考试里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什么意思啊?
  • 4、今后报考湖北公务员考试须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吗?
  • 5、2023湖北省考职位表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吗?如何界定?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需要符合年龄、学历等方面的条件,具体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省、地、市国家行政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乡(镇)国家行政机关的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某些特殊职位或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经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也可适当调整;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经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也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六)报考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七)具有录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关于湖北省公务员的其他规定。

《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全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部署,地、市、州人事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笔试可连同公共科目考试一起组织,也可单独组织。

以上内容参考?宜昌市人社局——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公务员考试中所要求的考生需要有两年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x0dx0a一般时间是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x0dx0a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x0dx0a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x0dx0a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x0dx0a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公务员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往后省、市级机关公开录用公务员时,除特殊职位外,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招录,这一硬性条件成为报名资格。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围绕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从拓展工作岗位、健全保障措施、畅通流动渠道、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十六条”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基层工作岗位招聘向当地人倾斜

一直以来,湖北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方面力度较大,但仍然存在动力不足、留不住人的情况,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则对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向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予以政策倾斜,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成立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北近两年的经验和数据统计情况,多地区的岗位招录人员向当地人倾斜,多种岗位也不限制专业,招聘条件进一步放宽了。比如,湖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可设置本县(市、区)招录职位数量的30%,事业单位可设置不超过当地招聘岗位数量的60%,面向具有本县(市、区)户籍人员或在本地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县乡机关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专门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要求。适当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设置一定比例职(岗)位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街道)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乡镇(街道)招录职位的30%以上,最高不超过50%,通常不限制专业条件。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可采取笔试加分的方式,也可专门征集相关岗位,采取专项招聘的方式,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予以政策倾斜。

基层工作经历成职称评审条件

《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工资、职称、升学等方面政策措施。提高了工资待遇,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可以高定级别工资。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还对职称评定做了突破,论文著作不再是硬性要求。基层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不作要求,把基层经历、基层贡献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的贡献作为重要的评价要素和破格晋升职称等级的条件。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技术人才放宽了条件,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报考公务员须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意见实施后,省、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招录。省、市级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

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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