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监狱公务员(恩施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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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恩施村干部考公务员(湖北村干部考公务员)

2、恩施法院公务员(恩施公务员待遇怎样)

3、恩施监狱公务员(恩施监狱管理局)

恩施村干部考公务员(湖北村干部考公务员)

恩施村干部考公务员(湖北村干部考公务员)

中国最有身价的低保户,住着价值八亿的宅子

在湖北恩施一个偏僻落后的山村,有位古稀老人,姓杨,他住着一幢外表破旧的老宅。

杨老汉老伴离世多年,他兼当爹妈,拉扯着两个儿子。

靠土里刨食,日子过得很艰难。

两个儿子三四十岁了,还打着光棍。

于是,杨老汉被纳入当地低保户管理。

忽然有一天,村干部通知他,要修路,他家老宅要折除。

这木质老宅,虽然外表不入眼,但内饰完好,透着清香,从来不见鼠蛇虫咬。冬暖夏凉。

杨老汉感觉到老宅可能不一般,于是叫来当地懂行的来看了看,。

当地行家看后,惊诧不已,认定价值连城。

这消息很快传到北京文物专家耳里,一行八位专家,赶到现场查看。

这一看,北京专家惊得半晌说不出话!

这木宅,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用的是金丝楠木建筑的。

据随后考证,木宅建于明朝,有四百多年历史。

科普一下楠木树。

它是我国专有,产于云南。长势十分缓慢。如要用于家具和宅子上,起码得长三百多年。纹理细密,有清香。水火难侵。

杨老汉这幢老宅,是我国唯一用纯楠木建筑的完整宅子。

北京文物专家给出的保守价是八个亿。

消息一出,远近收购商纷至沓来,有的出价几千万。

一边是火焰,一边是海水。

一面是穷徒四壁的家境,一面是巨大财富的诱惑。

杨老汉的决定雷倒了所有人!

杨老汉要捐给国家。

杨老汉讲,自已不卖,到了儿子手里也会卖。自己卖了,对不起祖宗。送给国家,会得到妥善保护,国家也会照顾好两个儿子。

于是,杨老汉毅然捐给国家。

国家也给予杨老汉一千万补偿。

现在这座楠木古宅,经过修缮,对游客开放。

村干部

许小仙的许

说说你见过哪些工作听着高大上,实际不赚钱?

乡村公路要不要使用融雪剂?一场雪引发的争论,安静的微信群一下热闹了起来,两种观点,谁也不肯服输……

正月初,在我们恩施地区正是拜年的时间,这家玩玩,那家玩玩,享受着亲人相聚的乐趣。可天公不作美,突如其来的大雪和持续的低温,将我们这些小山村盖上了厚厚的白雪,道路湿滑难行,对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有村民就说了:你们这些村干部干什么的,这么大的雪,为什么不给道路撒融雪剂,这冰雪不融化,开车多危险;还有的村民说:千万不要撒融雪剂,大家看看前两年撒过的路段已经坏了,现在跟上砂石路差不多了。#恩施头条#

参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最终还是在组长配合村干部组织搞了一次人工破冰除雪,最先说村干部不作为的人早就溜了……

在年前,村干部就召开了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会,就冰雪天撒盐专门讨论了,最终以保护好基础设施,一致同意不撒盐。平时也是加大出行安全的宣传,上路劝导佩戴防滑链等。

大家怎么看,冰雪季村级水泥路到底要不要撒盐?#三农小分队#

新华社武汉2月16日电 记者春节期间在鄂西山区采访发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出现了一大批“有车族”。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儿,然而据一些村干部介绍,不少农村“有车族”其实负债累累,买辆小轿车并非因为生活富足,而是出于相互攀比“争脸面”。 鄂西山区是劳动力输出重地,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每年外出务工人员就接近百万。记者采访发现,山区农村的年轻一代,挣了钱最热衷于做两件事情,一是建房,二是买车。 近几年,恩施州的一些山旮旯里,出现了十分漂亮的小洋楼,白墙黑瓦翘角,引人注目。与此同时,村级公路上的小轿车也多了起来,偶遇交通不畅,甚至排起了长龙。 十年前,恩施州巴东县水布垭镇景家坪村买得起轿车的人可谓凤毛麟角。如今,这个两千多人的小村子“有车族”达数十人。这样的情况在水布垭镇八斗坪村、水坡村也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令人担忧的是,并非每个农村“有车族”都是因为生活富足而买车。水布垭镇多个村的村干部告诉记者,村里不少“有车族”实际上“欠有一屁股债”,出于相互攀比“争脸面”才买车,买车的钱都是“东扯西拉”凑的。 景家坪村一名“小老板”,承包工程连农民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依然买了一辆小轿车。 这种“争脸面”的做法也体现在了驾驶风格上。记者在当地观察发现,这些农村“有车族”尤其酷爱飙车,在狭窄的山路上依然开得飞快,场面惊险。 农村“有车族”多了起来,农村的交通条件却未同步得到改善。水布垭镇八斗坪村、景家坪村的村级公路,仅3米多宽,路面坑坑洼洼,会车异常困难。一些危险的路段,路旁是百米高的山崖,却连个防撞墩都没有。 农历正月初三上午,记者搭乘一辆小货车前往水布垭电站采访。从水布垭镇景家坪村绕山下行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占道迎面疾驰而来,小货车司机慌忙之中急踩刹车并猛打方向盘避让,导致小货车失控侧翻掉下山崖,幸为几棵树木所挡,才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待记者艰难地爬出货车、爬上公路,肇事白色小轿车早已不知去向。//@胡迪爱创工作室:那个村那个县,别一句国内就开始表演//@霸王云火:中国也有阿!穷得揭不开锅还要借钱买车,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村一县都这么干,新闻不是说过么?

原内容已删除

一次中国行,韩国人发现,中国人跟想象中有3点不同:

1、中国男人最怕处理婆媳关系

婆媳关系,看似很简单,其实很复杂,毕竟婆婆和媳妇是身处于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在一些思想上难免会有不同,而中国男人为什么最怕处理婆媳关系,就是因为这两个人都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哪一个都不能得罪,但想要处理好婆媳关系,又不是件容易事。

像现在很多家庭,都会出现婆媳矛盾,如果男方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一个家庭之间的和睦。为什么外国人很少会担心这种问题,其实说到底还是他们的思想更加开放,作为长辈,很多时候懂得容纳和接纳一些新事物,婆婆不会因为一些琐事跟儿媳妇计较,矛盾自然就不会有。所以说,其实想要处理好婆媳关系,就是双反要懂得包容,心胸要大,不能斤斤计较。

2、中国人身上总有多重身份

这名韩国人来到中国之后发现,中国年轻人真的很拼,很多人都是一人干着多个人的事,比如有些人白天在公司上班,当会计,晚上还会去送外卖,去做其他兼职,还有一些人,看似普普通通,实际上各项技能都会,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像这种例子,比比皆是,比如湖北恩施的计生专家田琴,在成为当地阿里社区电商团长之前,既是村里的村干部,又是专业的计生专干,像村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比如接种疫苗之类,都是田琴手把手操作,亲自上门。

田琴很能干,吃得了苦,而且会钻研,在加盟阿里社区电商之后,还挨家挨户走访,主动将家乡的恩施富硒土豆给上了上去,这样一来,自己的收入多了,村里的老乡们也能靠卖土豆一起赚钱,到今天也已经卖出了差不多2000多吨土豆,村民过上好日子的希望也更大了。

3、中国人懂得感恩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一直如此,在我们中国,一直有 句话叫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中国人 懂得感恩,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安宁, 所以我们 才能一直生活在幸福的环境当中,像这次突如其来的重大疫情,全国人民纷纷捐款,企业共同出钱出力,为战胜疫情带来了极大的帮助,这背后归根结底,在于我们拥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所以我们更要感恩这伟大时代,感恩这个一直保护着我们的国家。

当全面放开的消息传出后,我的朋友圈有人欢呼“可以去香港血拼、到东京看演唱会,到奥地利德国听歌剧和音乐会,到泰国度假”。

媒体开始纷纷渲染“烟火气回来了”、“新年又看到人山人海”。

仿佛一切都一瞬间正常了。

但是另一个位面,苦难才刚刚开始:

有人害怕自己阳了,徒步走10公里到乡卫生院看病,如果乡卫生院不愿意接或者干脆没药,只能坐个摩托到20公里外的县城医院抓药看病。

这个县城有2所大型医院,床位1000张出头,ICU床位20来张,他们要服务多少人口呢?

42万人。

每10万人ICU床位5张,刚刚超过全国人均线(4.5张,12月卫健委最新数据表示ICU每10万人/10张,但应当考虑我国医疗资源极度不平衡,大城市小县城东西部的差距十分巨大),还算是周围一圈县市里比较优秀的。

这个地方的人,以前做核酸时要村干部挨个通知,然后走几里路到集中点做。

遇到返乡需要隔离的,乡卫生院医生还要叫个摩托,沿着蜿蜒的村道挨家挨户上门采样。

这个地方的人,特别是老年人这辈子去过最远最好的医院,可能就是这两家县城医院。

县医院发热门诊里面开药的,大多都是坐车1个多小时,从附近村镇赶来的病患,很多都是拖家带口,晚上8、9点拿完药,还要乘车连夜回家。

这就是现状,也是中学课本都会提到的:中国是一个经济发展、自然资源严重不平衡的国家。

就在北上广深、省会、二线城市的人在为送不送方舱还是在家隔离网上争辩得面红耳赤时,

大量三四线城市、县城、农村人群却在为得到一个基本的就诊机会而跋山涉水。

大城市人们在网上晒出抢药、医院挤兑、在家阳了康复过程,

占了全国95%土地和人口的小地方却在网络上鲜有发声,许多人在默默死去、甚至连去医院确认新冠的机会都没有。

还想学北京上海在几家顶级医院之间来回求助?

醒醒吧,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

我随手在百度地图上点了一个地点:湖北恩施自治州咸丰县,之前我从没听过的一个县城。

查了一下,该县人口30.9万人,两家医院ICU床位一共16张。

青海省情况更夸张,所有的ICU床位都集中在省会西宁,其他自治州、县一个ICU都没有,至少我是没找到。

青海省594万人口,西宁占了近一半,也就是说还有300万人在当地分配不到一张ICU病床。

注意,是一张都没有。

即便西宁有60多张ICU床位,均摊到青海每10万人拥有ICU床位数量是1张。

作为对比,每10万人ICU床位德国是28张,美国21张,法国16张,日本13张,英国10张。

如果疫情高峰推进到这些地方,很难想象会是如何光景,而如今疫情高峰,又有多少人了解过青海这些地方的医疗情况呢?

哪怕我们按照最乐观的死亡率千分之一计算(吴尊友12月17日演讲预测,今冬新冠感染率大约为10%到30%,病死率大约为0.09%到0.16%。)。

潮水般的病人也会淹没整个医院(这是正在发生的事情),别忘了我们有14亿人,0.01%的病人足以挤爆任何医疗系统。

很不幸,北京等地医疗系统正在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压力,作为全国医疗力量最强的地方,居然也开始需要外地医护驰援。

那么在医疗力量薄弱的农村、18线小城市,随着春运回流人群带回去的疫情,会引发如何海啸时的冲击,实在无法想象。

事实上,在很多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上已经能看到不少农村白事接连不断的场面,人们感觉中比以往冬天多了很多。

很多人喜欢拿新加坡、香港的防疫数据来证明放开的必要性,其实这笔账很好算:

恩施法院公务员(恩施公务员待遇怎样)

恩施法院公务员(恩施公务员待遇怎样)

#我要上微头条# #2022生机大会##恩施头条# 2023.2.28日上午,咸丰法院提起公诉李某等1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公开审理。[赞]在此奉劝那些倒卖,泄露个人信息的公司及个人一个警告,回头是岸,不然判你一二十年到时候出来也是个老人了,警告忠告![祈祷][祈祷][祈祷]

湖北恩施,老人摔倒后起诉骑车的罗某赔偿6万余元。法院:虽无碰撞,但有关联,且送老人就医,借钱交押金,与做好事的常理不符。

罗女士从老家到城里打工,在一家餐厅工作,每天负责骑电动车送餐。案发时,她在送餐途中,正在机动车道上等公交车的82岁老人宋某随即倒地,罗女士见状,连忙停车,和老人的老伴一起将宋某扶起。

很快,老人的儿子赶到现场,没有发生争执,罗女士和他一起把老人送到医院,罗女士手头没有钱,借了1000元为老人交付了住院押金,给老人的家人留下了自己的电话。

第二天,老人的儿子打电话给罗女士,要求她给住院的老人送饭,罗女士央求打工的饭店老板帮忙,老板安排了一名员工给宋某送餐。

下午,老人的儿子又再次联系罗女士商谈医疗费事宜,罗女士和丈夫赶到医院,对方要求罗女士承担全部医药费,以后不会再找她,可罗女士只同意出1000元的住院押金,双方没有谈拢。

经过诊断,老人有重度的冠心病,这次摔伤导致右侧股骨骨折,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罗女士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66000余元。

(案例来源:湖北省恩施州中级法院)

案发当时,交警也赶到了现场,事后,作出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确认罗女士虽然没有撞到宋某,但她在宋某摔倒的地方没有谨慎行驶,确保安全,对宋某的摔倒应承担主要责任。宋某在有站台和人行道路的情况下,在机动车道内等车,自身存在过错,应负次要责任。

但对于交通的事故责任认定,罗女士当时就没有同意,事后也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她解释道,当时她送老人去医院,并且借钱交押金,仅仅是出于同情而帮助老人,自己眼见得老人在自己面前倒下去,她不能不管。更何况,宋某年龄太大,身患严重疾病,身边只有老伴,老人出这样的事情,家属也有很大的责任。

法院经过法庭调查,认定了案发时的事实。当时,因为树枝遮挡,监控摄像头没有拍到事故的经过,但根据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认定罗女士确实没有撞倒宋某,宋某是自行摔倒在罗女士的电动自行车前的。

但是,罗女士在交警对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向交警陈述:“老人忽然从旁边跑出,我立刻刹住车”,法院就此认为,罗女士的行驶与宋某的安全存在关联,在可能存在相撞危险的情况下,她才会采取刹车的行为,即使罗女士没有直接撞倒宋某,其失去平衡摔倒也与罗女士的行驶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罗女士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她表示,凡事得看先后顺序,不能颠倒因果,是她看到老人从公交站台上跑到机动车道上,才刹住了车,避免撞到老人,自己正常骑车经过,仅仅是出于同情才帮助老人,她这是在做好事,不存在因果关系。

可是,法院认为,宋某的摔倒与罗女士的驾车行为存在关联性,尽管罗女士的车辆与宋某没有正面碰撞,但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应当推定罗女士在临近公交站点等人流较多的路段没有减速慢行,以致于年龄偏大的宋某避让不及摔倒受伤,罗女士的不当驾车行为是宋某受伤的主要原因。

另外,罗女士辩解,事发后搀扶宋某去医院,借支医疗费1000元,并在第二天安排给老人送饭,是出于同情和做好事的问题。法院认为,事发时宋某和老伴相伴而行,事发后老人的儿子及时赶到现场,在宋某主要亲属都在场的情况下,罗女士为了做好事而护送宋某就医,并借钱交纳医疗费的说法与情理不符,其辩解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罗女士在这起事故中应负60%的责任,应赔偿老人损失的60%,即39000余元。

案件判决后,罗女士上诉,二审法院以同样理由,驳回了罗女士的诉讼请求。

(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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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法网人生

湖北,65岁的老崔在银行存了3万元,取了1000元,事后,再去取剩余的29000元时,发现钱已全部被取走,于是,老崔将银行告上法院,索要存款。

(来源: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院)

老崔诉称,他在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存了10000元,定期1年。定期到期后,他只支取了本金1000元,利息225.7元,合计1225.7元,剩下9000元继续存定期一年。

但存款时,银行的经办人却将9000元误存为定期19000元,发现错误后,经与老崔沟通,在征得老崔的同意后,当即对误存款项19000元办理了更正手续,并办理了正确的存款手续,即定期存款9000元,期限为一年。

而后,老崔又在银行存款20000元,期限继续为定期一年。然而,当20000元定期到期后,老崔打算将卡里得29000元及其利息全部取走时,发现卡里的余额为0。

双方关于钱款是否被取走产生纠纷,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老崔将银行告上法院。   

银行认为老崔这是诬陷,因为涉案银行卡一直由老崔本人持有、保管,他人没有机会,也没有能力取走卡里的钱。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银行专程调取了银行留存的老崔在存取款的业务交易凭条上的签名,发现均系老崔本人签名。但是,由于已过监控录像保存期限,银行找不到涉案存取款时间段内的监控录像了。   

【#头条创作挑战赛# 】

那么,本案究竟如何定性呢?

1.这起案件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论述,可以看出老崔在银行办理储蓄存款事实存在,双方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定期存款存入后,老崔有权在存期届满后,支取本金以及按定期利率计算的利息,也可以在期限届满前,支取本金以及按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银行负有根据老崔的要求,向其支付存款本金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义务。

如前所述,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老崔存入的9000元及日后存入的20000元定期存款及利息是否已由老崔本人支取。

银行辩称两笔存款本息已由老崔支取,从银行提供的证据分析,第一次取款时,业务交易凭条记载的交易名称为有折现金销户,支取方式凭密码,交易金额为9002.19元。第二次取款时,业务交易凭条记载的交易名称亦为有折现金销户,支取方式凭密码,交易金额为20450.2元。

而且,两笔取款的签名都是老崔自己签的,交易时,双方并没有发生争议,也没有证据表明银行存在欺骗、胁迫老崔签名,或者伪造业务交易凭条的情形,因此,该业务交易凭条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存在疑问。

2.根据两份业务交易凭条记载的内容与老崔一直持有、保管的银行卡记载的两笔存款的流水信息可得知,两者在交易时间、交易名称(交易描述)、交易金额、操作员代码等方面都是完全吻合的,都能清晰表明老崔已支取了两笔存款的本息和。

3.老崔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业务交易凭条上亲笔签名,通过核对当场打印的存折取款信息,应该能完全理解自己支取了相应存款。

因此,一审法院认为老崔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了其诉求。

但老崔坚决不认可自己取过这笔钱,败诉后,老崔又将银行告上二审法院。

老崔说,第一,银行凭证上的取款当日,他有充分得不在场证明,那时,他本人一直不在恩施,后因村委会联系,需要他回村办事,案涉存折取款之后的四五天,他才从荆门回到恩施。

因此,案涉存款办理取款手续的时间段内,老崔有明显不在场的证明。

第二,老陈严重怀疑,他取1000块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将存款数额9000元存为19000元,其后在与老崔沟通办理更正手续的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将交易凭证中,实际支取的1000元改为存9000元支取9000元,造成老崔已将存款支取的假象。

第三,一审中,银行提交的证据中的签字,并非老崔本人书写,肉眼可明显看出,与本人字迹不同。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崔提交的存折上明确载明,其已将两笔存款分别支取,而且,存折一直由其本人保管,其设置的密码也从未告诉过他人。

此外,两份取款记录上均有老崔的签名(此签名已经过鉴定),上述两个事实,能够相互印证存款的实际取款人就是老崔本人。

老崔主张其定期存款在到期前即被他人支取,银行没有保障其存款安全,应承担返还责任,但没有提交相应证据予以佐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故二审法院驳回了老崔的诉请。

对此审判结果,有人认为老崔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也有人认为可能是银行搞错了,毕竟监控也丢失了!但是,如果再倒推一下,存折上分明已经记录了取过款了,存折上也表明取过这两笔款了,说明老崔应当早就知道这笔钱不见了!

那么,老崔为什么坚持称自己没取过钱呢?你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交流~~

#头条群星8月榜#

转自:以案普法

【自导自演吃出钢丝球?警惕“碰瓷式维权”】“抖音普法视频里说在餐馆吃到钢丝之类的异物,可以依法要求店家赔偿,我就想以此捞钱。”近日,肖某因“碰瓷”餐馆,被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被恩施市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2000元。@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来源: 网页链接

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刑满释放女子离汉入京,此事终于查清楚了。3月2日,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认为,“黄某英事件”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

刑满释放女子黄某英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今年61岁,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4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因黄某英服刑的监区有干警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黄属于密切接触人员。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黄某英再三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2月21日早上,干警将隔离观察的黄某英带到监狱门口,对其宣讲有关防疫规定,并要求其写下出狱后居家隔离14天的保证书。干警将黄带出监狱,乘鄂牌依维柯警车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外广场,步行将黄送至卡口。

此前,黄某英家属已与卡口执勤公安干警说明来意,在卡口外等候。当时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公安干警未按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其放行。

黄某英和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30分进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凌晨到达北京,24日黄某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湖北恩施,老人摔倒后起诉骑车的罗某赔偿6万余元。法院:虽无碰撞,但有关联,且送老人就医,借钱交押金,与做好事的常理不符。

罗女士从老家到城里打工,在一家餐厅工作,每天负责骑电动车送餐。案发时,她在送餐途中,正在机动车道上等公交车的82岁老人宋某随即倒地,罗女士见状,连忙停车,和老人的老伴一起将宋某扶起。

很快,老人的儿子赶到现场,没有发生争执,罗女士和他一起把老人送到医院,罗女士手头没有钱,借了1000元为老人交付了住院押金,给老人的家人留下了自己的电话。

第二天,老人的儿子打电话给罗女士,要求她给住院的老人送饭,罗女士央求打工的饭店老板帮忙,老板安排了一名员工给宋某送餐。

下午,老人的儿子又再次联系罗女士商谈医疗费事宜,罗女士和丈夫赶到医院,对方要求罗女士承担全部医药费,以后不会再找她,可罗女士只同意出1000元的住院押金,双方没有谈拢。

经过诊断,老人有重度的冠心病,这次摔伤导致右侧股骨骨折,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罗女士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66000余元。

(案例来源:湖北省恩施州中级法院)

【@法网人生 】

案发当时,交警也赶到了现场,事后,作出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确认罗女士虽然没有撞到宋某,但她在宋某摔倒的地方没有谨慎行驶,确保安全,对宋某的摔倒应承担主要责任。宋某在有站台和人行道路的情况下,在机动车道内等车,自身存在过错,应负次要责任。

但对于交通的事故责任认定,罗女士当时就没有同意,事后也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她解释道,当时她送老人去医院,并且借钱交押金,仅仅是出于同情而帮助老人,自己眼见得老人在自己面前倒下去,她不能不管。更何况,宋某年龄太大,身患严重疾病,身边只有老伴,老人出这样的事情,家属也有很大的责任。

法院经过法庭调查,认定了案发时的事实。当时,因为树枝遮挡,监控摄像头没有拍到事故的经过,但根据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认定罗女士确实没有撞倒宋某,宋某是自行摔倒在罗女士的电动自行车前的。

但是,罗女士在交警对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向交警陈述:“老人忽然从旁边跑出,我立刻刹住车”,法院就此认为,罗女士的行驶与宋某的安全存在关联,在可能存在相撞危险的情况下,她才会采取刹车的行为,即使罗女士没有直接撞倒宋某,其失去平衡摔倒也与罗女士的行驶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罗女士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她表示,凡事得看先后顺序,不能颠倒因果,是她看到老人从公交站台上跑到机动车道上,才刹住了车,避免撞到老人,自己正常骑车经过,仅仅是出于同情才帮助老人,她这是在做好事,不存在因果关系。

可是,法院认为,宋某的摔倒与罗女士的驾车行为存在关联性,尽管罗女士的车辆与宋某没有正面碰撞,但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应当推定罗女士在临近公交站点等人流较多的路段没有减速慢行,以致于年龄偏大的宋某避让不及摔倒受伤,罗女士的不当驾车行为是宋某受伤的主要原因。

另外,罗女士辩解,事发后搀扶宋某去医院,借支医疗费1000元,并在第二天安排给老人送饭,是出于同情和做好事的问题。法院认为,事发时宋某和老伴相伴而行,事发后老人的儿子及时赶到现场,在宋某主要亲属都在场的情况下,罗女士为了做好事而护送宋某就医,并借钱交纳医疗费的说法与情理不符,其辩解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罗女士在这起事故中应负60%的责任,应赔偿老人损失的60%,即39000余元。

案件判决后,罗女士上诉,二审法院以同样理由,驳回了罗女士的诉讼请求。

(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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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65岁的老崔在银行存了3万元,取了1000元,事后,再去取剩余的29000元时,发现钱已全部被取走,于是,老崔将银行告上法院,索要存款。

(来源: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院)

老崔诉称,他在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存了10000元,定期1年。定期到期后,他只支取了本金1000元,利息225.7元,合计1225.7元,剩下9000元继续存定期一年。

但存款时,银行的经办人却将9000元误存为定期19000元,发现错误后,经与老崔沟通,在征得老崔的同意后,当即对误存款项19000元办理了更正手续,并办理了正确的存款手续,即定期存款9000元,期限为一年。

而后,老崔又在银行存款20000元,期限继续为定期一年。然而,当20000元定期到期后,老崔打算将卡里得29000元及其利息全部取走时,发现卡里的余额为0。

双方关于钱款是否被取走产生纠纷,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老崔将银行告上法院。   

银行认为老崔这是诬陷,因为涉案银行卡一直由老崔本人持有、保管,他人没有机会,也没有能力取走卡里的钱。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银行专程调取了银行留存的老崔在存取款的业务交易凭条上的签名,发现均系老崔本人签名。但是,由于已过监控录像保存期限,银行找不到涉案存取款时间段内的监控录像了。   

【#头条创作挑战赛# 】

那么,本案究竟如何定性呢?

1.这起案件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论述,可以看出老崔在银行办理储蓄存款事实存在,双方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定期存款存入后,老崔有权在存期届满后,支取本金以及按定期利率计算的利息,也可以在期限届满前,支取本金以及按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银行负有根据老崔的要求,向其支付存款本金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义务。

如前所述,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老崔存入的9000元及日后存入的20000元定期存款及利息是否已由老崔本人支取。

银行辩称两笔存款本息已由老崔支取,从银行提供的证据分析,第一次取款时,业务交易凭条记载的交易名称为有折现金销户,支取方式凭密码,交易金额为9002.19元。第二次取款时,业务交易凭条记载的交易名称亦为有折现金销户,支取方式凭密码,交易金额为20450.2元。

而且,两笔取款的签名都是老崔自己签的,交易时,双方并没有发生争议,也没有证据表明银行存在欺骗、胁迫老崔签名,或者伪造业务交易凭条的情形,因此,该业务交易凭条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存在疑问。

2.根据两份业务交易凭条记载的内容与老崔一直持有、保管的银行卡记载的两笔存款的流水信息可得知,两者在交易时间、交易名称(交易描述)、交易金额、操作员代码等方面都是完全吻合的,都能清晰表明老崔已支取了两笔存款的本息和。

3.老崔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业务交易凭条上亲笔签名,通过核对当场打印的存折取款信息,应该能完全理解自己支取了相应存款。

因此,一审法院认为老崔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了其诉求。

但老崔坚决不认可自己取过这笔钱,败诉后,老崔又将银行告上二审法院。

老崔说,第一,银行凭证上的取款当日,他有充分得不在场证明,那时,他本人一直不在恩施,后因村委会联系,需要他回村办事,案涉存折取款之后的四五天,他才从荆门回到恩施。

因此,案涉存款办理取款手续的时间段内,老崔有明显不在场的证明。

第二,老陈严重怀疑,他取1000块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将存款数额9000元存为19000元,其后在与老崔沟通办理更正手续的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将交易凭证中,实际支取的1000元改为存9000元支取9000元,造成老崔已将存款支取的假象。

第三,一审中,银行提交的证据中的签字,并非老崔本人书写,肉眼可明显看出,与本人字迹不同。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崔提交的存折上明确载明,其已将两笔存款分别支取,而且,存折一直由其本人保管,其设置的密码也从未告诉过他人。

此外,两份取款记录上均有老崔的签名(此签名已经过鉴定),上述两个事实,能够相互印证存款的实际取款人就是老崔本人。

老崔主张其定期存款在到期前即被他人支取,银行没有保障其存款安全,应承担返还责任,但没有提交相应证据予以佐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故二审法院驳回了老崔的诉请。

对此审判结果,有人认为老崔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也有人认为可能是银行搞错了,毕竟监控也丢失了!但是,如果再倒推一下,存折上分明已经记录了取过款了,存折上也表明取过这两笔款了,说明老崔应当早就知道这笔钱不见了!

那么,老崔为什么坚持称自己没取过钱呢?你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交流~~

#头条群星8月榜#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湖北恩施男子,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分得30元赃款,为躲避追逃藏身山洞14年,于2月12日投案自首!

在刑法中,“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法院在量刑时,会判得很重的!

恩施监狱公务员(恩施监狱管理局)

恩施监狱公务员(恩施监狱管理局)

“他给自己判了14年!”湖北恩施,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156元和两部手机,仅分得30元赃款。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逃窜至深山,隐藏在山洞中14年,近日,刘某富终于在民警和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太奇葩了!山洞躲藏14年,与虎狼为伴,以野果为食,成天提心吊胆,估计那日子还不如监狱里好受。

但刘某富居然这样过来了,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人生有多少个14年呢?如果他不干这抢劫的事情,而是将这14年用于工作,不说积累多少财富,至少可以靠自己的劳动,为社会做些贡献,为家庭做些贡献,可以让老婆孩子过得更好。

但刘某富一时头脑发热,去做了抢劫加油站的傻事。要知道抢劫罪可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重罪之一。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8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犯是行为犯,并不以抢劫金额的多少来定罪。凡是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都构成抢劫罪,并且起点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本案中,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虽然只分得30元钱,但属于共同犯罪,应当将现金和手机鉴定价值合并计算他的犯罪金额。

根据抢劫罪司法解释的规定,刘某富应当在3年以上6年以下确定基准刑。现在刘某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就属于自首,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轻40%以下。

那么,刘某富在山洞躲藏了14年,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一方面,抢劫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其追诉期为20年,现在才经过14年,未超过追诉期。

另一方面,这个案子当年警方已经立案。只是因为刘某富逃避追捕侥幸逃脱,因此这种情况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因此任何时候,警方都可以将其抓获归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冲动是魔鬼,也许刘某富也就是一时冲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为了这个错误,他又选择了更为错误的方法,白白地浪费了自己14年的宝贵时光,再怎么算都不值得!

刘某富还得从思想深处找原因,只要肯劳动,30元钱哪里都能挣到,而且心安理得。一个人犯了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源,不能从思想深处去解剖自己,改造自己。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头条创作挑战赛# #恩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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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想搞死我们?我们先搞臭你!”清华硕士陈行甲,任职巴东县委书记期间,亲手将多个官商送进了牢房。反腐最激烈时,有人威胁陈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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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苦读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他是从山村走出的大学生,他任县委书记后一心只为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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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有观看过两年前一部十分火的影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里所演绎的反贪反腐,很多都是从巴东县县委书记陈行甲身上印证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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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甲是从贫困山村走出来的孩子,也是清华很有名的学子,但陈行甲并不是年少就考上的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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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从小家庭贫困的陈行甲更是理解这句话,他上学起成绩都十分优秀,考大学考到了湖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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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行甲并不满足自己在湖南大学所学习到的东西,他希望自己的成绩可以更进一步,在31岁那年,陈行甲如愿考上了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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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陈行甲从小山村就十分贫困,他的梦想便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那些贫困的地方,为了实现这一梦想,他毕业后就选择了行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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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他都是任职镇长,或者县长这一职位,但在他领导下的各个地区都得到了十分好的发展,因为他为官后一心为人民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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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上级领导看到了陈行甲的才能,希望他可以改变湖北恩施巴东县,因为这个县政治风气一直不太好,而且十分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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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整个县城大概只有50万左右的居民,但是光贫困人口就占了17万多,而且巴东县向来风气不是特别好,贪污纳贿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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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个县无论对哪个当官的来说无异于都是烫手山芋,上级领导看到了陈行甲一心为人民的决心后,在2011年将陈行甲调任巴东县,任县委书记,这年的陈行甲已经年近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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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的调令,陈行甲丝毫没有怨言,他一心只想带领巴东县走出贫困,同时也准备更改巴东县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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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任职巴东县委的第三天,便经过手下引荐,接待了一位想在巴东盖楼的富商,富商给陈行甲送了两条烟,陈行甲在官场多年,当即看出了里面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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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甲要求富商当场打开,果然不出所料,烟盒里装的是两根金条,陈行甲看到巴东县行贿如此明目张胆,准备首先纠正这里官场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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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行贿的这个富商直接批捕,并且下令严查富商手下所有的产业,所有参与过富商饭局的为官者,都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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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陈行甲这一行为被巴东县很多人民都说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因为巴东县的人民对政府抱的希望已经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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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陈行甲并没有停下行动,他开始调查巴东县所有的富商和官员,尤其对官商勾结调查的十分缜密,将很多贪污的官员和行贿的富商纷纷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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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和恶势力对抗,总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有一段时间,陈行甲的妻儿被人跟踪警告,吓的陈行甲妻子夜夜不敢入睡,但就这样有人没有让陈行甲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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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甲来到巴东后经常走访那些穷困的村落,他一心为村民着想,从大山走出的陈行甲深知要想改变贫困,教育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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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各个贫困的村落修建学校,让孩子们都有书读,希望孩子可以走出贫困大山,读到好的学校,将来回报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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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甲在走访贫困村中时,从来没有任何官架子,他都是将车开到村口,然后走路进村,碰见各个山路难走,他也从未怕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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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陈行甲开始带领贫困人民修路,希望他们生活可以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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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巴东县还有一个困难的地方,那便是巴东县有好几个有名的艾滋病村落,这里的人没有人愿意和他们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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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陈行甲并不在意,他主动走访这些艾滋病村落,并且鼓励这些村民,让他们不要怕病,并且主动请这些村民吃饭,这是历任县委从来不会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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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让陈行甲任职五年期间,人民都呐喊他们有一个好的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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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行甲任职五年期间,亲手送了87个贪官和违法的富商进监狱,带领着巴东县走出了贫困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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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任职五年的陈行甲发现自己不能只带领巴东这50万人民,他希望可以通过自己带动更多的人民,他选择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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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的陈行甲一心扑到了公益事业中,他开始在全国各个地方演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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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甲目前还依旧在为公益事业做贡献,他才是真真正正的服务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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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郭

编辑:世界

疫情,疫情还是疫情

没想到恩施回来主动自己在家隔离到第四天被电话说成了密接,都回来三四天了还说是密接,没办法,人家说啥都对,乖乖的去隔离点隔离吧,隔离点是一处公寓小区,无人居住,就成了隔离点,有几十层高的公寓,从楼下到进房间充满了消毒水的味道,电梯里也全是消毒水渍,显得很脏,进入房间就感觉进入了监狱,设施简陋但生活用品倒是啥也不缺,一张1.2米的床,一张吃饭用的桌子,倒是有个小阳台,但窗户被锁无法打开,大约是怕病毒会进来吧,电视还是不错的,不过卫生间的臭味实在一言难尽,只好关上门,这下连上厕所的次数都减少了,微信群里反映也根本没人理睬,到了第二天连洗澡热水也没了,生生洗了个冷水澡,好在我自己洗脸也都是用冷水,只好忍了!这也就算了,就是那个床硬的让人一夜要不停的翻身,我也是喜欢睡硬床的人,但这个床也实在太硬了,已经超出了我能承受的硬度了!得亏就睡了两个晚上,不然可真要遭罪了!不过不得不说伙食很是可以的!房间里配的生活用品也还是比较齐全的,这点还是不错的!平生第一次失去自由的感觉真心不太好,希望以后都不要再有了,愿疫情早日过去!

活见久,男子买到假毒品竟然报警维权!湖北恩施男子邓某有贩毒前科,在监狱中认识了狱友刘某、陈某。刘、陈二人对邓某说可以卖点“货”给他,邓某大喜过望,马上转账给二人。不料,邓某拿货回家后发现是假的。邓某非常生气,一怒之下报了警,结果刘某、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捕,邓某涉嫌运输毒品被抓。

消息来源:潇湘晨报

谢律师普法:

1、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邓某宁愿被抓也不愿被骗,非常有个性。监狱里还能认识生意合作伙伴,邓某的脑洞也是够大的。本案中,为什么刘、陈二人构成诈骗罪而不是贩卖毒品罪呢?

2、刘、陈二人根本没有毒品,虚构有毒品的事实骗邓某就是为了钱,邓某被两人虚假信息所蒙蔽处分了财物,邓某的损失与两人的谎言之间具有因果联系,如果邓某的损失在3千元以上,构成诈骗罪。《刑法》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邓某以为是毒品运输到家准备贩卖,虽然客观上实施了运输行为,但是并没有毒品的存在。不管有没有毒品,邓某的主观恶性很深,运毒行为更是法律禁止的。没有成功运输是其意志以外因素,所以邓某构成运输毒品罪的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4、运输毒品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运输毒品没有数量限制,无论数量多少都要处罚。本案中很有可能邓某被刘某、陈某处罚得更重。

@谢律师普法 关注我,从新闻中学习法律!

#普法行动#

#男子买到假毒品竟报警维权#

1941年,鄂西特委遭特务的破坏,妻子刘惠馨和刚出生的女儿一起被捕,马识途也被通缉,他不得不紧急撤离,逃到重庆,就在他身处生命危险的时候,时任国民党少校参谋的哥哥马士弘,听从父亲的叮嘱,冒险犯难,亲自前往重庆,几经周折找到了马识途,将其掩护回忠县老家暂避。

在父亲和哥哥的帮助下,马识途才安全渡过了难关。特务紧逼之下,马识途只得报考西南联大,到云南隐蔽。

马识途是个才子。他1936年考入南京中央大学化学工程系,虽然在化学工程系,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文学创作,期间他写出过许多作品。

1937年7月,「七七事变」发生后,马识途放弃了「工业救国」幻想,走出学校,参加农村服务团,在南京郊区晓庄宣传抗日。

次年3月,1938年3月,马识途在湖北省委组织部长钱瑛的介绍下,入了党,担任「蚁社」支部书记,做职工工作,并参加汉口职工区委。

同年10月,奉命撤退到鄂北襄樊,被派往枣阳任县委书记,同时为鄂北特委委员。

1941年初,国民党制造皖南事变,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鄂西一片白色恐怖。

正当紧急疏散之时,因叛徒出卖,何功伟、刘惠馨被捕,不满一岁的女儿随母亲关进监狱,马识途只身幸免并于同年秋转移往云南昆明。

刘惠馨入狱后,坚贞不屈。同年11月17日,被国民党秘密杀害于恩施方家坝,时年27岁。

刘惠馨牺牲后,女儿下落不明。马识途非常悲痛,他调整心情,报考西南联大,先后在外文系、中文系学习4年,担任西南联大党支部书记,从事学生运动。

解放后,马识途任成都军管会委员、川西区党委委员兼组织部副部长。

马识途很庆幸他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

他把搞革命的那段日子称为「九死一生」,早上出门,晚上能不能回来都没有把握。

但为了胜利,他没有被危险吓退,反倒觉得有勇气就有谋,有谋就有法,有法就有办法化险为夷。

1960年,马识途在公安部门帮助下找到失散了20年的女儿,一家团聚。

马识途晚年时,发表了许多作品。如今他已经107岁高龄,每日仍然读书看报,习字作文。生病期间,他也会奋力写作。

马识途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一个人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必须经过折磨,必须经过困难。没有经过磨难,要想成功一个什么事情,办不到的。

#今日头条#

#中华文物# #党史百年# #红色文物# 叶挺《囚歌》原稿

1941年1月,叶挺在皖南事变时被国民党非法逮捕,先后被囚于江西上饶、湖北恩施、广西桂林等地,最后被移禁于重庆“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集中营。在狱中叶挺受尽各种苦刑,仍坚贞不屈。

1942年,他写下了这首《囚歌》。此诗有多种版本,诸本略有不同,原诗稿现存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该诗作是叶挺写在被囚禁的重庆渣滓洞集中营楼下第二号牢房墙壁上的,手稿则由叶挺夫人李秀文探监时带出。手稿现藏于中央档案馆。

囚歌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走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着自由,

但也深知道——

人的躯体哪能由狗的洞子爬出!

我只能期待着,

那一天——

地下的火冲腾,

把这活棺材和我一齐烧掉,

我应该在烈火和热血中得到永生。

(图1.《囚歌》手稿;图2.《囚歌》歌乐山囚室原作;图3.叶挺)

#历史文物#钱松嵒《花阴双凤》

《花阴双凤》是新金陵画派开创者之一的钱松嵒先生创作的一幅花鸟画,绢本设色,29x38.5cm,创作年代不详,现藏于江苏省美术馆。画上题识为“花阴双凤,师白阳山人法,钱松喦写”,钤印分别为“松岩”(朱文)、“芑庐诗画”(白文)两方。

钱松喦先生的花鸟画,初受教于无锡老画师胡汀鹭,后来参照了石涛的笔墨以及华喦的气韵,又得山水笔墨之助,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貌——朴质中见机巧,老健中寓清新。他喜好描绘农家瓜果菜蔬与乡间野花草虫,这种朴实无华的审美,使他的作品在许多专工花鸟的画家之外,别树一帜。

从中国传统美学来看,兰品被当做人品的象征,兰骨是风骨的写照,兰花幽香清远,只能生长在幽谷净土,开放在人们的理想境界中,文人雅士通过借助兰花来寄予感情、节操,兰字多是对美人的称谓,兰花亦是美丽的象征。此幅作品的兰花也是如此,枝叶苍润舒展,花朵柔美,灵动而有清韵,如空谷美人一般。花下却有两只肥嘟嘟、稚拙可爱的鸡雉,以秀美华丽的名禽之名题画为“花阴双凤”,颇有大俗大雅的意味,使画面简略的形象,焕发出精神层面的色彩。作品构图简洁明净,对章法的处理不只限于构成画面的形象轮廓的推敲,而且包含了对色彩、笔墨浓淡、干湿等位置的安排,严整而又富于变化,兰花、鸡雏同为描绘对象,二者不分主次,浑然天成。画面生机蓬勃,意趣横生,给人灵动、淳真的美感。

(图4.《花阴双凤》;图5.钱松嵒)

1946年4月8日,离开国民党监狱仅一个月的叶挺,乘坐飞机从重庆返回延安,途经山西黑茶山时却突然遭遇飞机失事,壮烈牺牲。与他同乘一架飞机的发妻李秀文、爱女扬眉、幼子阿九,以及王若飞、邓发、博古等多位中央领导,全都不幸罹难。

消息传回延安后,全军震动,毛主席怀着悲痛的心情奋笔疾书:“为人民而死,虽死尤荣”,周总理眼含热泪,直言这是部队“难以补偿的损失。”

这便是举世震惊的“四八空难”,而彼时,叶挺将军才刚刚结束自己长达5年的痛苦牢狱生涯,满怀希望奔向延安。身为中国解放军的创始人之一,他成功组建近代历史上,第一支完全由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军队——国民革命军第4军独立团,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叶挺独立团”,领导南昌起义,担任工农红军总司令、新四军军长,南征北战功勋无数,中央领导甚至亲笔书写:“人民军队的战史要从你写起”。可就是这样一位铁骨铮铮的英雄前辈,最后却殒命于一场突如其来的空难,令人扼腕。

1941年,叶挺因为皖南事变被国民党非法逮捕,敌军先后将其囚禁于江西上饶、湖北恩施、广西桂林等多个地方,最后才关押到重庆的战犯集中营。5年多的时间里,叶挺将军无时无刻不在经受酷刑折磨,戴笠、陈诚等国民党要员,多次对他进行劝降,但叶挺的真心从未更改。他在狱中挥毫泼墨,写下一首大气磅礴的《囚歌》,慷慨直言:“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知道,人的躯体哪能从狗洞里爬出!”

残酷的刑罚没能让叶挺屈服,他坚信自己会在烈火和热血中得到永生,但此时此刻的他绝对想不到,多年后的自己确实得到了自由,却在一场空难中不幸离世,殒命山西黑茶山,只留忠魂万古长。

对于叶挺将军的牺牲,周总理一直心存怀疑:飞机是美军飞虎队的C47运输机,性能优越,安全系数高,飞行员也是飞虎队的老人,飞行时间多达3000多个小时,经验非常丰富,按理来说是万无一失的,可意外还是发生了:飞机不幸失事,机上十几人全部遇难!他坚持认为这绝不是意外,而是一场有预谋的刺杀,安排者就是蒋介石!

其实周总理的怀疑完全正确,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开展重庆谈判,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叶挺将军的去留问题,我方领导督促国民党尽快将其释放,而蒋介石为了表面上的和平也不得不答应。只是对于叶挺这样的能人悍将,老蒋并不愿意让他为我党所用,希望他做一名第三方的民主人士,可叶挺偏偏不如他所愿,出狱第三天就向延安发电,迫不及待想要返回。此

举可是戳到了蒋介石的肺管子,老蒋杀心顿起,找来精通飞机维修技术的特务杨耀武,在飞机的罗盘和高度仪之间安装了一块强力磁铁,致使飞行员看到错误的仪表信息,最终偏离航线,在雨雾天气下一头撞上黑茶山,机毁人亡!

#我要上 头条##我要上微头条##故事##历史#

#宜昌故事#

苏震原名苏本定,1914年4月15日出生于宜都县陆城镇一个书香门第。在家庭环境下,苏震从小蔑视封建礼教,积极接受新事物新思想。26岁,用鲜血和生命书写短暂而又壮丽的革命人生。

1926年,苏震进入湖北省立第四中学初中班。四中的前身是湖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这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更是大革命时期宜昌地区的革命据点。苏震在这所学校开始接触到了马列主义,拼命阅读各种进步刊物,努力追求革命真理,与学校师生一起投入革命运动。

1931年,苏震考入武昌省立师范学校,通过武昌省立高中同乡学友介绍,加入了中共武汉地下组织领导的“社会科学研究会”。他渐渐认识到,只有马列主义才能救中国,树立了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随后,苏震加入共青团,他担任省师团支部的负责人,组织进步学生开展爱国运动。

1932年,他前往上海,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他因带着党的宣传品上街被国民党便衣特务抓捕,以“共产党嫌疑犯”的罪名将他判刑2年6个月。

狱中,苏震秘密联络难友,用各种方式隐蔽地与国民党作斗争。苏震团结难友,开展绝食抗议,迫使监狱长答应改善生活条件,停止虐待。

1935年,苏震出狱,两年的监狱生活,将他的革命信仰锤炼得更加坚定、更加成熟。苏震外表文静,平时沉默寡言,但他却擅长做抗日宣传和演讲,善于将马列主义思想传播给身边的人,并引导他们走上革命的道路。苏震还积极动员自己的妹妹苏本清参加革命,他讲自己的革命经历,用历史上的爱国故事和中国近代遭受到的屈辱事实教育妹妹。在苏震鼓励下,妹妹改名为苏夏,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苏震在组织抗日宣传活动中,培养、发展了一批积极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有的后来成了党的骨干,陈然就是其中一个。1938年4月,在苏震介绍下,陈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宜昌地下党组织的骨干力量。

1936年夏,苏震和刘真一同来到武汉,分别考入学生运动活跃的中华大学、武汉大学。1937年,他加入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青年救国团。”1937年底,苏震受“青救”总团部的派遣来到宜昌发展“青救”宜昌区团,领导宜昌及周边各县的青年开展抗日救国运动。

那时的宜昌,党组织遭到了毁灭性破坏。苏震以学院街小学为活动中心,广泛联络抗日青年,深入到进步青年聚集地宜昌中学、四川中学、张楚中学、民生轮船公司,发展“青救”团员,建立“青救”基层组织。

1938年,为了加强宜昌地下党的力量,领导抗日救亡群众运动,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部长钱瑛派人来宜,与苏震一起恢复重建地方党组织,重新接收苏震入党。于是,苏震就成了宜昌重建党组织吸收的第一个中共党员。3月12日,“青救”宜昌区团联合宜昌各抗日团体,召开群众纪念大会。这一天,一万多名群众凌晨从四周出发赶到铁路坝广场,苏震慷慨激昂发表演讲。会后,万余群众踏着歌声、口号声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抗日游行,群众夹道观睹,振臂呼应。

1938年3月,他组建青救宜昌区团,任区团总务(主要负责人),4月任中共宜昌特支委员兼宜昌中学支部书记。他先后在宜昌城区、宜都、种归、兴山、巴东等地建立20多个青救分团,发展团员400余人。他组织青救团员举行时事报告会,办壁报,出刊物,慰劳抗日将士,举办工人夜校,成立抗战剧团上街演出,将抗日救亡运动“搞得热气腾腾”。1938年5月,他被调往恩施工作,任中共来凤县支部书记、咸(丰)来(凤)中心县支部书记等职。1939年6月,他调任荆(门)当(阳)远(安)中心县委书记。

面对日益逼近的日军,他带领中心县委全力投入抗日游击战争的准备。盛夏时节,他扮成难民,顶烈日,冒酷暑,到各地巡视指导。1939年冬,他扮成力伕,赤脚穿着草鞋赶路,遇到大雪,双脚在雪地里冻得又红又肿,裂开了血口。1940年初,中心县委已掌握抗日武装百余人枪,为创建襄西抗日民主根据地奠定了军事基础。

1940年2月,他进入新四军鄂豫挺进纵队,在《挺进报》任编辑。6月,任襄西地委书记兼新四军襄西独立团政委,领导当地军区开辟襄西抗日根据地。8月,苏震在京山县官验冲遭国民党土顽突袭被俘,英勇就义,年仅26岁。195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向其亲属颁发了“革命牺牲将士证明书”。

#用一句话记录今天# 2022年8月21日上午,我观看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国家记忆》栏目:“北平五烈士—谢士炎”,读了他牺牲前的绝笔:“人生自古谁无死,况复男儿失意时。多少头颅多少血,续成民主自由诗。”感觉字字珠玑,掷地有声,蕴涵深厚,生动感人。因为,这首诗,是英雄生命的高歌,是烈士鲜血的战歌,是革命理想的凯歌,是坚定信仰的颂歌。

附录

谢士炎,解放战争时期地下工作者。谢士炎(1912—1948),湖南衡山人。1937年考入国民党陆军大学。1940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六军四十六团团长。1942年浙江衢州之战,谢士炎率一团之众,与十倍于己的日寇激战数昼夜,歼敌两千多人,击毙日旅团长。1943年8月,谢士炎到湖北恩施第六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部任参谋处副处长。

1945年日本投降后,谢士炎参与芷江洽降工作,并任武汉前进指挥所主任,负责接收日伪部队,他内心深处对国民党当局的腐败和反动政策已深恶痛绝,决心站在人民革命一边,为民族独立和解放做贡献。

1946年9月,谢士炎参与拟定国民党军进攻张家口的作战计划。他将作战计划通过陈融生交到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叶剑英手中,有力地戳穿了国民党当局假谈判、真备战的阴谋。自此,谢士炎被我地下党吸收为秘密情报员。

1947年2月4日,谢士炎由叶剑英介绍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余誓以至诚,拥护共产主义,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之下,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无产阶级革命,尽终生之努力。”1947年,谢士炎调任国民党保定绥靖公署少将处长。他利用参与国民党高级军事会议的机会,向党提供了一系列重要军事情报,为人民解放做出了贡献。1947年9月,由于叛徒出卖,谢士炎不幸被捕,先后被关押在北平监狱和南京陆军中央监狱。

无论国民党当局怎样威逼利诱,甚至声称只要他退出共产党就能官复原职,但都不能使他有丝毫动摇,谢士炎挥笔写下这样的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况复男儿失意时。多少头颅多少血,续成民主自由诗。”谢士炎从容走向刑场,1948年10月19日,英勇就义于国民党南京中央军人监狱广场,牺牲时年仅36岁。全国解放后,谢士炎安葬于南京烈士陵园。

今日清明,祭奠革命先烈,缅怀革命先烈,重读几则《红岩英烈诗抄》,表达深深怀念之情。

一.囚歌

作者:叶挺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自由,

但我深深地知道——

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

我希望有一天,

地下的烈火,

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

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写作背景

作者叶挺在皖南事变时被国民党非法逮捕,先后被囚于江西上饶、湖北恩施、广西桂林等地,最后被移禁于重庆“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集中营。在狱中叶挺受尽各种非人的苦刑,仍坚贞不屈。在国民党的种种利诱面前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他在监狱的墙壁上题写下了这首被后人广泛传诵的千古绝唱。

二.我的“自白”书

作者:陈然

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

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

我不需要什么自白,

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

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

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

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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