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惠州乡镇公务员重考(惠州惠阳公务员考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惠州乡镇公务员重考(惠州惠阳公务员考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惠州中院公务员(惠州市公务员考试) ♂
惠州中院公务员(惠州市公务员考试)上午去惠州中院开庭,设有律师专用停车场,就是车位有点紧张。
小结:1.提前到,好找车位。
2.不要停拐角位会挡道要移车。
3.在车上显眼处放个电话号码。
没有简单案情,空喊,没意义的。。话说回来,一个律师被指控虚假诉讼,不惊讶的。。//@专解烂案:这么好的律师,在几十万的律师队伍里,虚假诉讼怎么就成是他成了代表?//@宿迁律师刘录:深圳吴迪律师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二审12月8日上午在惠州中院开庭。深圳律协派员、广州及深圳近二十位律师同仁旁听了庭审。开庭前我和法官关于旁听问题交涉十多分钟,后同意开放旁听。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意见。该案其实罪与非罪按照一般常识就可以厘清,希望吴迪律师案取得好结果。 我从11月28日到12月9日待了近半个月,其中经历了由落地三检到如今全面取消落地检、由12月1日开庭调整到12月8日开庭的变动,可谓一波三折。人生一波三折很常见,祝愿为人忠厚谦和的吴迪律师好运。 感谢大家关注吴迪律师案。 下图为庭审后部分律师合影!
@刘录lawyer(诗性正义):关注深圳吴迪律师案。深圳吴迪律师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二审12月8日上午在惠州中院开庭。深圳律协派员、广州及深圳近二十位律师同仁旁听了庭审。开庭前我和法官关于旁听问题交涉十多分钟,后同意开放旁听。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意见。该案其实罪与非罪按照一般常识就可以厘清,希望吴迪律师案取得好结果。 我从11月28日到12月9日待了近半个月,其中经历了由落地三检到如今全面取消落地检、由12月1日开庭调整到12月8日开庭的变动,可谓一波三折。人生一波三折很常见,祝愿为人忠厚谦和的吴迪律师好运。 感谢大家关注吴迪律师案。 下图为庭审后部分律师合影!
“必须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广东惠州,尤女士与男友自驾到海边旅行时,入住到当地一家酒店的海景房,入住时间为中午1时28分。由于长途跋涉,比较疲惫,外面太阳又晒,不适宜到海边玩耍。两人便准备在阳台的大浴缸里,先泡个澡。
不曾想,在给大浴缸放水,二人刚脱了衣服时,突然间,门被人开了,门外站着一个酒店男工作人员和几个旅客,双方对视几秒,尤女士被吓得不轻,反应过来后,尤女士才躲在床上,用被子遮挡身体。
可男工作人员不仅没有马上把门关上,还在不停询问尤女士及其男友是谁?男友冲进卫生间,穿好衣服后,立马冲出门外,与打开房门的男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遂让双方协商处理。酒店对于其一方的过错,同意以免房费的方式,补偿尤女士及其男友,被拒绝后,酒店又提出另外再补偿1000元现金。
但尤女士却坚持要求酒店免房费和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双方协商未果后,尤女士将对酒店和几个在场的男旅客,一起告上法庭,主张退回房费和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来源:广东惠州中院)
在法庭上,酒店一方解释称,酒店一般是下午2时后,客人才入住的。酒店的意思是说,酒店男性工作人员周某当时误以为房间内没人,因此其才带另外几位想入住该酒店同款房型的旅客,来到尤女士及其男友的房间,先看一下房间内的配套设施。
虽然酒店承认其一方工作上存在失误,但其一方坚持认为,免除1688元房费已经足够赔偿尤女士。
那么尤女士的诉求合理么?
首先,公民享有个人活动隐私、个人信息资料隐私、生活轨迹隐私、身体隐私等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也就是说,尤女士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入住到酒店内,其隐私权都不容他人侵犯。
其次,《民法典》第1183规定,行为人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一般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意思就是说,只在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才需经济赔偿。
最后,造成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具体赔偿标准的,一般是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就请求人民法院酌情判定,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尤女士与酒店之间是合同关系。酒店一方对尤女士及其男友的合法权益,负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同时还认为,尤女士作为一名女性,其在酒店房间没有穿衣服时,因酒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其隐私权遭受侵害,根据在场人数和均是男性等,可以认定给尤女士的精神方面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酌情判定酒店方需退回尤女士房费1688元及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法院同时还强调称,几名旅客不存在过错,因此责任全部由酒店一方承担。
一审宣判后,尤女士认为赔得太少了,于是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尤其是女性网友们,在入住酒店时,务必要将门反锁,以免个人安全与隐私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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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赣深高铁惠州段已有检测列车运行 惠州北站工程正在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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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次表决重整未通过 惠州中院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广东惠州,一女子发现丈夫与情人到海边旅游后,携刀驾车前往酒店找丈夫理论。女子失去理智,持刀将丈夫捅伤后,曾试图将丈夫拉上车,送往医院抢救,可奈何力不从心,遂报警求助。但最终丈夫因抢救无效死亡。那么女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呢?
(案例来源:广东惠州中院)
女子裴某与丈夫赵某恋爱多年后,结婚并育有一子,本来一家三口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可自从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应酬越来越多,最后还夜不归宿,遂引来妻子裴某的不满。
两人经常为此发生争执,期间,赵某因妻子裴某怀疑其背叛婚姻,对裴某进行打骂。多次发生争执后,赵某提出离婚,但被裴某拒绝。可是赵某态度坚决,并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就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裴某为了求证自己的判断是否属实,遂在丈夫的车上偷偷放置了其儿子平时所使用的儿童手表。
事发当天,裴某通过儿童手表发现赵某与一陌生女子前往海边度假后,遂打电话要求赵某,马上回家带儿子。赵某拒绝并关机后,裴某从家里取来一把水果刀放到包内,驾车前往赵某入住的酒店,欲找其理论。
裴某在酒店大堂发现赵某与一年轻女子,勾肩搭背走出电梯后,遂上去质问赵某,那名女子到底是谁?赵某未予理会,并将裴某拖上车后排,驶离酒店。
在车子行驶过程中,裴某因赵某仍不愿意回答其关于背叛家庭的问题,遂持刀捅刺车后排座椅。赵某见状,因担心出事,将车停放在路边。
二人下车后,裴某再次质问赵某,未得到答复后,失去理智,遂持刀捅刺赵某腹部、胸部等身体部位,赵某倒在血泊之中后。裴某非常害怕,曾试图将赵某拖上车,送往医院救治,但裴某根本搬不动身材魁梧的赵某。
随后裴某独自驾车返回酒店,向前台工作人员求助并报警。但不幸的是,赵某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赵某的死因系被使用锐器刺击致心脏破裂而身亡。
1、虽然裴某是一时冲动,且丈夫有错在先,但其持刀捅刺丈夫致其死亡,构成犯罪,没有异议,关键是其行为该以故意杀人罪,还是以故意伤害罪定性呢?
在讨论裴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刑法的定罪原则,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来确定。即区分两罪的主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来综合判断的。
再说详细一点,如果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不持追求与放任的态度,那么就应当评价为故意伤害罪,但其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可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裴某的行为造成了赵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本案是因家庭、婚姻矛盾导致发生的伤害致死案件,且赵某出轨、屡次家暴在先。案发后,裴某亦积极报警对赵某,予以施救。即裴某主观上并没有追求、放任赵某死亡结果发生的,因此本案裴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2、虽然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量刑均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但由于后者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较小于前者,因此在确定基准量刑时,会酌情从轻考虑。
3、本案裴某具有以下几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其一、裴某的公公婆婆自知自己儿子有错在先,且看在孙子的份上,出具了谅解书,并请求法院对裴某从轻处罚;
其二、裴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系法定自首情节;
其三、被害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背叛婚姻、屡次家暴,具有重大过错,且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即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根据裴某的犯罪性质、悔罪表现以及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法定可从宽情节,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裴某有期徒刑15年。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对婚姻忠诚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如若有背叛婚姻行为的,不论男女,在离婚时会被定为过错方,而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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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院裁定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无上限地出资拍地,非要把房地产价格拉的高高的,摔下来,死的开发商和一批关联方。竭泽而渔式房地产真的要结束了!
【莞企污染惠州土壤在深判了 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赔偿12万】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深圳中院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诉梁发茂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梁发茂支付处理处置费12万元,同时在《惠州日报》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据悉,该案系深圳中院集中管辖5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以来,宣判的第一宗深圳市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第一宗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梁发茂是东莞市塘厦镇鸿瑞清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于2019年4月7日、4月10日两次指使该公司司机驾驶厢式五十铃货车,从东莞市塘廈镇林村运载6吨装修垃圾,倾倒至惠州市仲恺区沥林镇英光村。倾倒的装修垃圾经检测存在危险废物特征,对周围土壤及物体造成污染,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被污染环境进行了清理及无害化处置。
因梁发茂拒不承担被污染环境的清理处置义务,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以梁发茂为被告向深圳中院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的起诉,深圳中院三名法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网页链接
大湾区001号 何君尧律师
打赢首单大湾区一审 官司
转发:港澳律师内地执业代理的首宗案件一审胜诉
今天(11月11日)上午,香港律师何君尧和内地律师肖硕彬收到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过电子渠道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由何君尧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内地执业代理的首宗案件一审胜诉。
首案系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这是一宗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案中,香港居民刘某生与林某芬于1989年在惠州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包括刘某慧在内的三名子女。刘某生在香港与前妻育有刘某基。1996年刘某生在深圳福田购买物业,登记在自己名下。2001年,刘某生与林某芬在深圳签订买卖合同,将福田物业过户到林某芬名下。
2011年,林某芬与女儿刘某慧签订买卖合同,将物业过户到刘某慧名下。2018年10月,刘某生确诊癌症,2019年1月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林某芬、刘某慧,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分割物业。2019年6月,刘某生在香港去世。2019年8月,刘某基向福田区法院起诉林某芬、刘某慧,要求继承和分割父亲刘某生的深圳福田物业,并以刘某生继承人身份取代林、刘两人。
福田区法院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和继承权纠纷均驳回刘某基的起诉。刘某基就确认合同无效案向深圳中院上诉(继承权案件未上诉),并在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庭申请遗产承办。深圳中院审查后认为,刘某基只是以继承人之一的身份取代刘某生的诉讼地位,不应该剥夺其诉权,因此发回福田区法院重审。
今年7月6日,广东省司法厅向四名港澳律师发出了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香港律师何君尧和三名澳门律师成为全国首批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其中何君尧受聘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收到民事起诉状后,均为香港居民的两位被告林某芬和刘某慧委托何君尧律师和内地的肖硕彬律师代理此案,授权他们作为该案发回重审的一、二审阶段和执行阶段的诉讼代理人。今年7月18日,何君尧在香港与林某芬和刘某慧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这是港澳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后代理的首宗案件。
该案为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带来积极意义
经开庭审理,福田区法院重审后认为,相关证据足以确定1999年以前林某芬与刘某生共同居所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因此应当按我国当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判断案涉房产在刘某生购买后至转让到林某芬名下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涉房产在转让给林某芬之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香港地区的法律判断转让后的案涉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根据香港地区《已婚者地位条例》第4(1)条规定,案涉房产登记至林某芬名下,属于已转予林某芬的财产,即应归林某芬个人所有。刘某基虽起诉主张仍属刘某生和林某芬夫妻共有,但并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法院对其陈述不予采信。
法院指出,案涉房产在转让给刘某慧前已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芬将其个人所有的案涉房产转让给刘某慧,并不影响刘某基的实体权利,刘某基请求确认林某芬和刘某慧之间关于案涉房产的买卖合同无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于11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刘某基的诉讼请求。
该案代理人之一的肖硕彬律师今天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本案争议的标的物在内地,双方当事人又是香港永久居民,案件的争议比较大,且经历的时间比较长,又涉及内地和香港多个法律程序,还经历了原告起诉后去世需要继承人取代诉讼地位等问题。
此外,内地与香港的继承法和婚姻法存在较大区别,本案件的判决凸显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跨境纠纷案件办理中的优势和作用,也为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带来积极意义。
图片来源:羊城晚报
#何君尧#
惠州乡镇公务员招聘(惠州乡镇公务员待遇qzzn) ♂
惠州乡镇公务员招聘(惠州乡镇公务员待遇qzzn)#广东#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本次拟录用共42人,男生27人、女生15人;
本次招录单位是: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1人)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人)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人)
广东省渔政总队大亚湾大队(1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10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10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14人)
以下院校在拟录用人员中占比较高:
华南农业大学(4人)
华南师范大学(3人)
中山大学(3人)
总成绩最低分是75.824分,最高分是85.552分。
数据来自官网公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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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刘雪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雪强简历
刘雪强,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广东惠阳人,在职大专学历,1989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惠州市惠阳区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主任;惠阳区粮食局局长;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调研员;2021年6月,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任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来源:惠州清风
惠州这几年的发展很还错,加油从公务员教师收入方面看就知道,曾经羡慕佛山,中山的收入,但这几年惠州收入的快速提升,已经不用再去羡慕佛山中山的收入了
朋友之前是惠州的公务员,因为不安于现状,天天上班做着重复的事情,觉得没什么意思,后来辞去了安稳的工作,来到东莞打拼做模具钢材生意,现在工厂越做越大也赚了不少钱....
惠州乡镇公务员重考(惠州惠阳公务员考试) ♂
惠州乡镇公务员重考(惠州惠阳公务员考试)#珠海身边事#【惠州男子开车4小时来珠海找朋友!扑个空想走,却回不去了!】
5月13日凌晨,珠海气温仍居高不下,风中还夹杂着阵阵热浪。
?零点40分,拱北交警在港昌路荣丰酒店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粤L1××BH号白色本田思域小车缓缓驶入岗点。
车窗刚摇下,交警就捕捉到一丝酒气。交警往车内一看,司机和副驾驶都是年轻男子,司机脸色通红,而副驾驶男子却是神色如常。
交警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司机进行检测,“滴滴滴”一阵响后,数值飙红,涉嫌醉驾了。司机李某也很吃惊,赶紧求情,说自己是下午喝的酒,表哥可以替他作证,晚上可没喝。
随后,李某被带去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抽血,结果为131.4mg/100mL,醉驾。
让交警纳闷的是,坐副驾驶的李某表哥没有喝酒,为何不让表哥开车呢?这还得从李某当天的突发奇想说起。
5月12日下午5点多,李某和同事在惠州吃烤鱼,期间还喝了不少白酒。饭后,李某又回到公司加班,直到晚上8点多才搞定。此时,夜幕降临,李某不禁回忆起年轻时的青葱岁月,想到之前有个朋友很久都没联系了,不如去珠海探望她。
李某自称打了电话给表哥,让表哥开车送他去珠海。惠州到珠海,车程要4个小时,李某说,表哥载着他直奔几百公里外的珠海,到了已是凌晨时分。
李某终于来到朋友所在的小区,没想到,朋友竟然没在家,他扑了个空。唉,朋友不在,李某只能原路返回惠州。他觉得自己酒气已散,决定自己开回去。没想到,来到港昌路时遇到交警查车,还被查出了醉驾。
李某因醉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不得重考。
惠州乡镇公务员(惠州乡镇公务员平均工资) ♂
惠州乡镇公务员(惠州乡镇公务员平均工资)广东省博罗县政协原常委、农业农村委主任罗建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博罗县政协原常委、农业农村委主任罗建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罗建生简历
罗建生,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广东博罗人,中专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惠州市博罗县政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博罗县龙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博罗县政协常委、农业农村委主任,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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