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批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管办公用房、厂房、车间等非住宅房屋改作住宅安排现居住人使用,单位改制处置国有资产时又未处理的,居住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继续居住使用的房屋,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居住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县范围内另有房屋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居住人应按期腾退房屋,只对被征收石门县事业单位考什么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二)居住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县范围内没有其他房屋的,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应妥善安置现居住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本办法石门县事业单位考什么给予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