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你们同居已经30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要离婚应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现在事业单位考什么)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现在事业单位考什么理条例》现在事业单位考什么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