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改革]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抓手 探索构建具有芙蓉特色现代化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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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要求和试点设置,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芙蓉区机构改革工作的批示,长沙市芙蓉区主动寻找法律政策支撑,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为切入点,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从整合执法职能、梳理权责清单、健全制度体系、推进科技执法四个方面入手,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作为构建精简高效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着力破解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导致的行政效率不高顽疾,高质量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迭代跃升。

一、构建一个体系,巩固基层治理提效力

始终坚持“科学、依法、规范”改革导向,打造机构精简、职能整合、运行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1.整合职能。将22个部门、24个领域、1493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整合,集中由区行政执法局行使,形成大部门制执法体系。审批、监管、处罚相对分离后,部门间形成了既相互协调发展又相互监督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充分保障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公正、透明,有效避免了重复执法、轮番处罚,为企业“松绑减负”见实效。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首战告捷。2.聚合力量。将城市管理、食药、卫健、住建、应急执法队伍整合成一支综合执法队伍,通过集中轮训、专项培训、岗位锻炼、传帮带等多种形式,有力推动了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13个街道、火车站地区派驻行政执法中队,激活基层执法“神经末梢”,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人员不固定等突出问题,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杆子插到底”。建立基层执法联动机制,统筹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安监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资规等部门派驻机构、人员及街道各大办、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力量,集合成“一张网”,逐步打通基层治理“堵点”“痛点”,让街道社区百姓切实享受到改革成果。3.契合共识。立足构建科学高效执法体制,芙蓉区不断往前摸索和试炼,切实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构建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及时协调解决改革道路上的顽瘴痼疾,大刀阔斧出台一系列创新工作制度,形成执法改革顶层设计“强支撑”,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开创新路。

二、梳理两份清单,深化基层治理强内力

围绕“确权、明责、赋能”三个基本原则,依法界定监管、执法部门及街道权责清单,确保照单履职。1.明晰权责。依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法认领并公布1716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含1493项行政处罚、75项行政强制、148项行政检查)。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对等原则,逐一梳理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事项,形成了1260项职责边界清单;立足执法实际和办案需求,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应急、城市管理等8个重点领域,浓缩出了108项高频事项职责边界清单。执法精准度不断提高,执法威严性逐步增强,办案领域持续拓宽,进一步夯实一线执法“基础功”,全力跑出执法办案“加速度”。行政执法局年均处罚案件办理达3万余起,实现了教育、民政、人社、医保等领域案件办理零突破,其中,办理的3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销售“三无”口罩案入选省、市典型案例,办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施特种作业操作案得到国家应急部赞许,并被评为应急类的典型案例。2.创新赋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美丽环境的基础上,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模式,为传统门店、线上线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兴产业赋能。依据《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等规定,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明确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49项免罚清单。自办法施行以来,对符合条件的129起案件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中稳步发力,多次收到企业赠送锦旗上门表感谢,充分体现了执法善意,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建立一套制度,强化协同治理聚合力

围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明确部门、街道职责及权限,创新部门协调联动,有效破解过去“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难题。1.形成准则。出台《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区行政执法局与区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职责分工及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等系列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进部门工作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协作体系。其中,案源线索率先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所队直接移送,达到了“发现问题—移送线索—处理问题”在基层的快速处置,及时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重点、部门执法的难点问题,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受理涉改部门本级移送案源线索1541条,均已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2.多方联动。实行重大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及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大兵团”作战优势,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马王堆海鲜市场及周边综合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百日行动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治和解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衔接,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联合制定了《芙蓉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健全诉前调解机制,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沟通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协调诉源治理工作,形成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合力;紧密联系区检察院,成立了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形成和加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合力。

四、搭建一个平台,驱动科技执法增活力

以全面深化改革压力倒逼执法创新升级,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加持执法增效。1.高效执法。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打造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业务“一网通办”。把执法办案由“做论述题”转为“做选择题”,既杜绝了违规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自由裁量不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实现了执法无纸化、审批网络化、案卷电子化,有力推动了标准化执法,确保执法痕迹可追溯管理。建立执法信息指挥调度功能,对需处理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和派单,直达一线执法干部,打造线上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的执法事项处置机制,以有限的执法力量释放更大的治理效能。2.拓展链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纳入区综合运行指挥中心网络体系建设,通过与执法终端APP建立链接,实现与现场执法干部实时互动,利用可视化窗口批量掌握现场实况,采用“云端”远程视讯让指挥调度“零距离”。通过区电子政务云,建立审批、监管、执法数据库共享通道,在保障安全性的同时,各部门能快速提取所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激发“数字应用”改革新活力。

五、继续探索之路,深化执法改革注动力

一是优化队伍设置,激发内生动力。探索“网格+专业”二元融合执法模式,将“属地管理”与网格化基层治理相结合,形成网格化执法队伍,在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成立专门执法队伍,实现二者有机融合,有效破解综合执法和社会治理上的难题。

二是畅通上下渠道,建立资源共享。因相关行业领域业务信息平台多为省、市级部门开发平台,与区执法部门系统数据暂未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仍存在缺口。探索建立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着重打破不同层级间行业领域“数据墙”,实现资源全面共享。

三是凝聚基层合力,强化基层治理。健全基层治理联动机制,形成更加紧密的基层力量融合体系,有效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集结力量直击问题症结所在,充分发挥街域综合管理合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重塑基层治理体系的关键一招,是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实际行动。新时代对行政执法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大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着重提到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及“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省份可以看出,打破部门界限、实现功能重整、融合相近职能成为执法改革必然趋势。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改革,内容不尽相同,但“精简高效”这个内核始终未变。芙蓉区也将继续举好执法改革这面大旗,“咬定青山不放松”,从更深层次、更强机制、更大范围探索科学、高效的执法改革新路径,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持续发力、精准发力。

(作者系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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