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考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类别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A、B、C、D1、D2、E1、E2、E3、E4、E5、E6分别对应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和中小学教师类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以及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
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面试。仅《岗位信息表》中“是否另行组织面试”栏标注“是”的岗位组织面试。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岗位有特别规定的按岗位规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但笔试成绩须在最低控制成绩以上,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于4月2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按照楚政通〔2020〕22号文件规定对现役军人进行考核,考核公告4月2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定向招聘村委会干部的岗位,由县市委组织部对村委会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公告于4月2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三)成绩计算。
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100分制)×50%。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考核军人成绩(100分制)×50%。
定向招聘村委会干部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履职考核成绩(100分制)×50%。
其它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
(四)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由面试组织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五)最低控制成绩。笔试最低控制成绩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限制开考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不受最低控制成绩限制。面试最低控制成绩由组织面试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面试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面试的岗位按面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除岗位有特别要求外,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人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相同学历下持有学位证人员、户籍地为招聘单位所在县市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放弃选岗的须在选岗前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和承诺,若选岗后放弃或不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确定岗位后,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七、考察、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二)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卫健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考察合格因处于孕期的人员可先公示,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县乡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州属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递补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考试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若有在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人员递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十二、重要提示
(一)楚雄州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3年服务期;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5年服务期。
(二)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招聘条件、岗位取消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三)报考人员要真实填写信息,准确操作报名系统。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仅为提示性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认定结果为准。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具备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及岗位具体条件,慎重选择报考,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报名系统操作准确、照片清晰,报名缴费成功视为完全同意公告和岗位要求,因本人填写虚假信息、本人实际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不按要求操作报名系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同时告知报考单位、报考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招聘过程落实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试、资格复审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为绿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以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资格复审地点。
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参加活动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考生,须提供参加活动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日内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参加活动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笔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须提供到达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身体适应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备用隔离考场进行笔试、另行安排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十三、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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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楚雄州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22年版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楚雄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原标题:楚雄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1136/15056.htm